股东人数限制以及上市公司

发布时间:2017-02-14 13:59:59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既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最初股东,也包括在公司设立后由于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东,也就是股东总数不能突破最高限额。对于股东人数最低限额的要求,不包括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因为对国有独资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别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从大的方面规定了两种公司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同时股份有限公司又存在公开发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非公开发行股份有限公司。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企业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公开发行的股票不一定要求上市。公开和非公开只是针对发行人群而言,不一定上市非上市,但是上市必须要求公开发行股票也就是公众公司。

非上市公众公司,包括三类:定向发行股票导致股东超过200人的公司;定向转让股票导致股东超过200人公司;公开转让股票的公司(不管是否超过200人)。凡是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便成为公众公司。这也就意味着,公众公司的股东可能超过200人,也可能不到200人。

新三板挂牌的公司是非上市公众公司(转板的不算),非上市的公众公司仅有一部分会在新三板挂牌。

顾名思义,非上市公众公司是指不在上交所、深交所、港交所等交易所上市但是会面对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但只有一部分会在新三板申请挂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2)向累计超过两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非公开发行,亦称定向发行,对非上市公司而言,是指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累计不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发行行为;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是指采用非公开方式,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行为。

公众公司是指向不特定对象公开转让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转让股票使股东人数超过200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主要规定了两种类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对公众公司下定义。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比公众公司要广,公众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是公众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众公司的途径主要是: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如果出现下列情况,股份公司也可能成为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得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或者因继承、赠与、转让等原因使得股东人数超过200人。

上市即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当大量投资者认购新股时,需要以抽签形式分配股票,又称为抽新股,认购的投资者期望可以用高于认购价的价格售出。在中国环境下,上市分为中国公司在中国境内上市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或B股)、中国公司直接到境外证券交易所(比如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等)(H股)以及中国公司间接通过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并以该离岸公司的名义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红筹股)三种方式。

作为继沪深交易所之后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与区域性场外市场存在本质区别。对此,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指出,2011年国务院出台清理整顿地方交易场所的37号和38号文件,对地方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限制了五条红线不能碰,所以区域性股权市场是私募的市场、非公开的市场,而新三板是公开的全国市场,这是两者定位上最大的区别。 为了防止风险外溢,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201138号文)的有关要求,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应严格执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因此无法叫股份交易中心),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的有关规定,即“非公众、非标准、非连续”以及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要求,其市场服务范围也具有地区限制。同时,地方股权交易中心与交易所主板之间,尚未开通转板IPO的绿色通道,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如果要上市,必须先完成股交中心退市,才能递交主板IPO申请。 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是覆盖全国的证券交易场所,其挂牌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众公司,其交易方式和股东人数不受上述限制,而且基于公众公司的法律基础,挂牌公司只要符合交易所上市条件,即可向交易所申请转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总经理谢庚介绍说:“新三板于2013116日正式揭牌运行,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交易场所,法律地位来说跟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市场,它的公司是纳入证监会管理和监管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交易方式可以是标准化的、可以是连续的。从市场性质来讲,新三板和沪深交易所没有区别,它的区别在于服务领域不同,沪深证券交易所服务的是相对成熟的企业,而新三板的定位是服务中小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

问:何为非法股票交易?

  值班嘉宾: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指出:“本方案所称非法股票交易,是指未经国务院批准擅自设立的产权交易所(中心)证券交易中心和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等机构,所从事的非上市公司股票、股权证等股权类证券的交易活动。”

  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以多少为限?

  值班嘉宾:按照新《证券法》和新《公司法》规定,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因为股东人数200人以上的股份公司为公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满一定年限后可否向社会公众转让股份?

  值班嘉宾: 200611日新《公司法》生效以前,发起人持有股份满3年后向社会自然人转让股份,没有人数限制。200611日新《公司法》生效后,虽然有200人以下的限制,但仅指募集(私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原始股东持有股份满一年后转让的,法律也没有限制人数的特别规定。但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股份。

  问:在产权交易所转让股份是否合法?

  值班嘉宾:产权交易涉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应遵从《证券法》、《公司法》有关规定,但这一方面法律规定过于抽象,没有操作性。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推出了股份转让报价系统(即三板)有望在部分城市试点,将来解决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场所问题。

  问:我受让原始股已托管,能证明我是合法股东吗?

  值班嘉宾:托管机构是一个中介组织,只起见证作用,你是不是合法股东,取决于你的姓名是否记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目前大部分非上市股份公司没有设立公示的股东名册,所以只能以工商备案章程中约定的股东为合法股东。

  问:何为非上市公众公司?

值班嘉宾:所谓非上市公众公司,是指股票未在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但股东人数已超过200人。其产生的根源,一是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依法向200人以下的社会自然人发行股票,此类原始股东在持有一年以后拆细转让股份,使股东人数超过了200人。另一种情况是在199471日至20051231日原公司法实施期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5个以上发起人持有股份满三年后,向社会公众拆细转让股份所形成的公众公司。

企业集团:

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的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也称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股东投资组成,股东与其与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与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有限公司的分类:

1)多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有独资公司

2)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

3)一般法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和特别法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

2)人资两合性,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主要表现在公司股东之间,有点类似于合伙

3)封闭性既非公开性,在股东人数上,一般不超过50

4)设立程序简单,一般来说,只要具备公司法具备的条件,即可申请开户

5)股东对公司活动存在积及参与

6)组织机构灵活,对于股东人数少,规模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或设一至两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7)规模具体升缩性,可大可小。

他们的区别说白就是资金的多少不同,组织结构略有不同,当你的公司达到一定的水平就可以注册为集团公司。

股东人数限制以及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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