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强县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3-08-28 22:03:23

质量强县工作自查报告20**年,县纪委监察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将质量强县监督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扎实开展质量强县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县纪委监察局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印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函〔20**110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县工作的意见》(屏府发〔20**28号)文件及相关会议要求,高度重视质量强项工作。成立了由县监察局长宋吉宁任组长,监察局副局长陈永强任副组长,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强化措施,成效显著(一)严格执行“五个必须”,优化服务环境。制定出台了“效能服务必须快捷通;行政审批必须硬逗硬;政企沟通必须面对面;考核评议必须背靠背;入企检查必须严把关”“五个必须”的规定,刚性推动落实。每一个“必须”由一名县纪委常委牵头跟进落实。一是进一步清理精减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减、转、合并、下放”等方式,行政审批事项精减到100项(取消11项,下放乡镇1项,暂停31项,转为公共服务19项、转为日常监管1项,不列入县本级的行政审批项目10项),项目精减率达42%
二是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县政务服务中心已建成并全面投入使用;利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对15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4个独立办事大厅实行在线规范化管理和监督。全面完成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监察点和风险点的审核工作。通过开展集中培训、指导,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37个行政权力部门共4041项监察点和风险点的审核工作。三是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全县33个入驻单位(包括26个行政审批部门,7个公益性事业单位,共80名工作人员已全部按要求入驻到位。服务窗口整合为22个,所有职能部门均按要求明确了窗口首席代表和窗口服务人员,并做到了授权到位。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办理程序全公开,做到“一法一程序一告知”,并将审批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及上述事项的法律依据予以公开。推行见章盖章、全程代办和引办制度,提高了办事效率,防止了拖拉刁难梗阻问题。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系统也正式投入运行。实现行政审批服务现场办结率99.81%提前办结率99.92%办理提速98.30%,平均办结时间0.50个工作日,群众满意度98%以上。15个乡镇的农业、国土、规建、新农保、新农合业务等均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实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四是规范涉企检查。所有涉企检查(安全生产、环保、案件侦查及审理、市以上安排的检查及突击性专项行政执法监察除外)须申请、报环境兴县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方可入企检查,检查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入企检查。检查后,及时将结果反馈县纪委、监察局,一般每年不超4次,至今没有接到单位申请入企检查。五是执行首次不罚制。对不涉及人民生财产安全的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教育为先,整改为要,首次发现不予处罚,责令限期整改。(二)着力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全县76个县级部门、15个乡镇的主要领导对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职能职责,在队伍建设、机关作风、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规范行政行为等措施、内容、目标在县电视台、县城大型led、单位宣传专栏进行公开承诺,公开监督电话,带头接受监督;同时,500余名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对照岗位职责、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在本单位和宣传专栏公开承诺,在兑现承诺中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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