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道德修养程度与法律意识强弱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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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道德程度与法律意识强弱调查报告
在教育程度普遍提高的今天,社会上却频频发生一些骇人听闻的犯罪事件,例如马加爵事件、泼熊猫硫酸事件等等。这不禁让人深思:当代大学生是怎么了?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在11级新生中作了关于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方面的调查。
问题一:你是否随地吐过痰?
关于这个问题,高达95.3%的同学都曾经随地吐过痰,而只有4.7%的同学从未随地吐过痰。吐痰真的是一个最普遍又最不文明的现象。被问及随地吐痰的原因时,大致有以下几种答案;1.找不到垃圾桶,总不能一直含着吧。2.周围的人都随地吐痰,随大流吧。3.自己也不想,但是身上没有纸,只好吐在地上。4.吐痰的又不是自己一个人,自己素质高也没什么用,不如图个方便。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国家这个不文明的习惯由来已久,大家都当成一件见怪不怪的事,没有意识到这是不文明的行为。而且公共卫生设施较缺乏,导致人们没有办法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建议大家以后在身上随便带几张纸,方便自己,方便他人,保护环境,
问题二:有人在公共场所抽烟,你会怎么办?
又是一个一边倒性的问题,有52.3%的同学选择了什么也不说默默忍受或默默走开,31.4%的同学选择做出厌恶的表情或拿手在鼻子前来回扇,期盼那个人自己主动熄灭烟头,16.3%的同
学选择直接告诉那个人让他熄灭烟头。
由上可以看出,在自己的权益在某种程度上被侵犯的时候,中国的学生们也是敢怒不敢言,不仅在气焰上助长了那些在公共场所随便吸烟的人,而且也让我们的新生代有了很坏的范例。也许有些时候我们应该勇敢一些,大胆的对不文明现象说不。
问题三:当代大学生的素质究竟怎么样?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没有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而是在暗中观察同学们的行为。经过我们的观察,我们发现:有4.3%的同学会随手乱扔垃圾,有3.5%的同学会不将水龙头关紧,有30.7%会无意中在水房把脏水甩到别人身上,还有还有20.8%的同学便后不冲水。综上所述,当代大学生素质处于中上等,有待提高。
问题四:当你看到垃圾桶旁边有垃圾时,你会把他们扔进垃圾桶里吗?
对这个问题,我们的同学给出了比较复杂的回答。如果是卫生纸类的东西,几乎所有同学都不会拣,因为纸上可能有比较脏的东西,同学们不想弄脏自己的手。如果是矿泉水瓶之类的东西且数量不多时,大多数同学会捡。而如果垃圾桶周围掉落的东西很多时,没有同学会去捡垃圾。
由这个问题及以上问题基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如果周围的人素质都很好很高,人们会被影响,自觉遵守公共纪律,而周围的人素质都很差时,人们也会被影响做出种种不符合公共道德的事。大部分同学在接受调查时表示,以后会自觉遵守公共道
德,改变自己,带动他人。
接下来,为了调查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程度、对我国司法状况的态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个人权益的意识、对涉法问题的认知等,我们又对同学们做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的内容侧重于从思维和意识的角度测评大学生对法律的认知、对现实生活中涉法问题的理解。
问题一:你认为现在的中国社会是法治社会么?
32.1%的同学选择了不是,57.3%的同学选择了是,但还有很多很多不完善的地方,10.6%的同学选择了不知道,说不好。大部分同学认为特权现象还是广泛存在,人情关系更是深不见底。但被问及你有没有走过后门时,98.8%的同学都说走过。这是中国现实的悲哀,每个人都痛恨特权,但如果他们可以行使特权,他们一定会行使。
经常被新闻曝光的一些权力至上,无视法律的现象是中国社会丑恶面的真实写照,要想改变这一状况,当代大学生必须从我做起,彻底根除这一恶习气。
第二题:“法律至上”的含义。
对于这个问题,30.2%的学生选择了“任何人都要守法”,24.4%选择了“法律的效力高于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25.5%的人选择了“一切按既定的法律规则办,不能行使自由裁量权”,19.9%选择了“法律作为最后的依据,即使有一些毛病也要遵守”;第5题“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解”,30.2%的人选择了“在法律
适用上人人平等”,33.7%选择了“在立法及法律适用上人人平等”,30.2%选择了“官民平等,官员无特权”,5.9%选择了“关键是政府与民间法人及公民的平等”。
现实社会中发生的涉法事件以及新闻媒体报道的案例成为他们初步了解法律问题的主要途径,当那些令人发指的以权压法、人情案、关系案等反面案例转化成他们的第一手资料时,他们往往未经深层次的理性分析与思考,仅仅根据事件的表象就情绪化地得出“权大于法”、“情重于法”的结论,这说明了大学生对于法律认知的不成熟性。
第三题:“依法治国”的“法”是指什么。
13.1%选择了“仅指宪法等“法律”级的法律”,45.3%选择了“整个法律体系”,27.9%选择了“主要指宪法,即依宪法治国”,13.7%选择了“法治的精神”;第8题“法治的关键在于”,69.7%选择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8.1%选择了“必须保证法律是良好的”,17.4%选择了“官员守法,受到法律的有效监督”,4.8%选择了“大家都信仰法律,自愿服从法律的统治”。
这说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了解不够。虽然法律知识浩如烟海,但其基本的原则清晰可辨,那就是以人为本的人性观、权利观。如果说当一个人的权利受到了侵害,而他却不知道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这是一种个人悲哀的话,那么,当一个人的权利被侵害而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还有这样一种权利存在,这就是教
育的悲哀、社会的悲哀了。大学生作为一个接受高等教育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