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参保企业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资料
发布时间:2018-07-01 1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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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新参保企业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资料
凡在参保范围内的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企业经办人员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地税登记所在地的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企业科)即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填写三份《社会保险登记表》(养老中心领取)。 1、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地税登记证副本; 3、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验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劳动工资手册》; 5、本单位从业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录用职工登记表》或《录用职工名册》及养老保险《变动通知单》; 6、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全体参保职工); 7、企业公章、法人名章。 注:第5条中《录用职工登记表》、《录用职工名册》为沈阳市(区)就业局签发的用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