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值班巡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9-08-10 07:14:34

焦村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值班巡制度

一、为确保幼儿园内部安全,建立由园长带班的值班、巡查制度,由值班教师、领导和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检查。

二、值班、巡查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有事要请假,替班人员要履行值班、巡查人员职责。

三、值班人员应切实维护幼儿园内部秩序,确保幼儿园安全,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督促幼儿园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

2.发现治安、消防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顿,每天对教师、宿舍等重点区域开展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维护幼儿园内部治安秩序,积极协调各类纠纷、制止发生在幼儿园内部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处置工作。

4.检查内部治安防范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并做好日常维护和建设工作。

5.如发生突发治安事件,应按照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同时立即报告幼儿园领导和公安机关。

6.完成幼儿园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值班、巡查人员要保持警惕,加强戒备,防止坏人袭击、破坏。

五、做好值班、巡查记录,做好交接-班

幼儿园值班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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