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01年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8 04:19:07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01年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经济统计

【发文字号】银发[2000]367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00.11.29

【实施日期】2000.1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银行关于2001年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发〔2000〕367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烟台、蚌埠住房储蓄银行,邮政储汇局:

根据2000年金融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结合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经与各商业银行研究,对金融统计全科目上报指标和报表体系进行部分修订和补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增加统计指标及报表的内容

1.增加贷款分行业指标和附报表。为反映贷款的行业投向及变化情况,在全科目上报指标体系中增加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设置的贷款分类指标。并增设分行业贷款附报表。

2.增加按所有制形式划分的贷款指标和附报表。依据国家标准的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增设按所有制形式划分的贷款类指标和附报,用以反映贷款在不同所有制经济成份中的构成及变化情况。

3.统一逾期类贷款指标的口径及增设附报表。将股份制商业银行逾期类贷款指标数据,分解到各相关贷款项目中去,增设逾期类贷款附报表,以统一数据口径,解决同一指标在不同机构间含义不一致的问题,并使其内容更加细化。

4.增加和细化部分贷款指标。在全科目指标体系中增加个人消费贷款及细项指标,用以反映金融机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的数量、期限等情况,并在信贷收支表中设置短期和中长期消费贷款项目。另外,增加股票质押贷款指标和各项垫款及其子项指标;在农业贷款项下新增农户贷款等五个子项,主要反映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情况。

5.改流动性指标月报为季报。为了提高流动性指标数据质量,真实反映各金融机构流动性资产负债情况。将流动性指标由目前月报指标改为季报指标。

6.增设本外币合并信贷收支报表。为了全面反映各金融机构本币、外币合并的经营状况,增加本外币合并的信贷收支表。

7.修订人民币、外汇信贷收支报表的内容。删除人民币、外汇信贷收支表不重要或数据值较小的项目,新增部分重要项目。对信贷收支表包括的机构范围进行调整,国家银行信贷收支表不再包括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将其调整到股份制商业银行表内。

8.对人民币贷款累放累收统计报表进行修订。为了全面反映人民币各项贷款的使用周转情况,修订人民币贷款累放累收统计指标含义,增加调整项指标,用以反映多事机构在合并及撤销过程中数据的填报。扩大此项统计报表的报送范围,除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继续报送外,自明年起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也要求报送贷款累放累收统计报表。

上述内容涉及的附报报表表式、指标代码及校验关系的变动情况详见附件。

二、2001年报送统计数据的要求

1.对金融机构报送统计数据、编制统计报表的要求

自2001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将对各金融机构报送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进行严格考核,定期通报抽查结果。

各金融机构要对2001年金融统计制度要高度重视,尤其是上报新增加的季报指标及附报时,要严格把关。由于新指标填报要涉及到往年有关账表,工作量较大,请各金融机构积极配合,保证及时、准确报送各类报表。

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应按照本文附件2、附件3、附件5中制定的报表项目和归属编制各类统计报表,以保证与人民银行编制报表的口径与数据一致。

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行应按属地原则进行统计,以保证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数据与其总行报送人民银行总行的分地区数据一致。

2.关于报送金融机构变动情况的报表及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应按照《处置中小金融机构统计办法》(银办发〔2000〕29号)的要求,在报送2000年结转数时,一次性剔除2000年保留的市场退出机构数据;并于2001年1月20日前,书面报送汇总的2000年中《处置中小金融机构情况统计报表》,传真至统计司金融一处(010-66012733)。

各商业银行应于2001年1月20日前,书面报送2000年中本行合并其他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合并本行机构的个数,及其各项存款余额,各项贷款余额。传真至统计司金融统计一处。2001年中,凡发生机构合并情况,应随时报送书面材料。

3.2001年金融统计数据的报送时间

(1)人民币周报,报送时间为每周四16时前。2001年1月各周周报免报。

(2)人民币、外汇旬报,报送时间为旬后6日内。2001年1月各旬旬报免报。

(3)人民币、外汇、现金、累放累收月报,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中心支行为月后5日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为月后6日内。

(4)2001年人民币、外汇各期季报,均于季后18日内报送。

(5)2001年1月20日前报送2000年月、季报结转数,其中新增的季报附报指标的结转数于2001年3月31日前报送。

(6)2001年,报送时间逢双休日,报送时间一律不顺延。如报送时间逢法定节日,报送时间依照法定节日天数顺延。2000年12月月报不顺延。

4.关于报送外资金金融统计数据的要求

自2001年1月1日起,各外资金融机构只向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中心支行的统计部门报送数据,监管部门布置的临时报表另行下文;各外资金融机构月报、季报上报时间由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制定,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省府)城市中心支行上报总行的外资金融机构统计数据月、季报按本文月、季报上报时间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接文后,请转发辖内各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

二000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一、统计指标修订

(一)新增人民币、外汇附报指标

 附报一(月报):

人民币贷款按贷款质量分类

其中:逾期90天以内逾期贷款(1703)中逾期时间为90天以内(含90天)的逾期贷款。

其中:工业贷款、商业贷款等是对逾期贷款(1703)的分类。

校验关系:A:正常贷款+不良贷款=月报主报:0471短期贷款+0616短期信托贷款+0629中长期贷款+0679长期信托贷款+1273中期贷款+0542贴现-0799再贴现+1417各项垫款

B:子项和=母项

C:其中项子项

外汇贷款质量分类

上表中指标的层次关系比照人民币的同类指标。

校验关系:A:正常贷款+不良贷款=月报主报:0038短期贷款+0097短期信托贷款+0105境内中长期贷款-0265银团贷款资金+0114境外中长期贷款+0145中长期信托贷款+0118境外筹资转贷款+0067票据融资+0303各项垫款。

B:子项和=母项

 附报二(季报):

人民币贷款的行业分类

贷款的行业分类标准参见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需要注意的是,贷款的行业划分不仅是按贷款企业所属行业和主管业务来简单划分,对于跨行业经营的企业以及企业集团来讲,还要结合贷款的用途进行具体分类。实际操作中要与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登记系统中对行业划分类型的登记保持一致。

校验关系:贷款(A-P)=月报主报:0471短期贷款+0616短期信托贷款+0629中长期贷款+0679长期信托贷款+1273中期贷款+0542贴现-0799再贴现+1417各项垫款

外汇贷款的行业分类

上表中指标的填报要求比照人民币同类指标。

校验关系:贷款(A-P)=月报主报:0038短期贷款+0097短期信托贷款+0105境内中长期贷款-0265银团贷款资金+0114境外中长期贷款+0145中长期信托贷款+0118境外筹资转贷款+0067票据融资+0303各项垫款

 附报三(季报):

人民币贷款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划分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划分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依据,参见国家统计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实际操作中要与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登记系统中对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登记保持一致。上表中一--四填报向境内企业发放的贷款,境外贷款用以填报向境外发放的贷款。

校验关系:A:四种企业注册类型分类的贷款+境外贷款=月报主报:0471短期贷款+0616信托贷款+0629中长期贷款+0679信托贷款+1273中期贷款+0542贴现-0799再贴现+1417各项垫款

B:子项和=母项

外汇贷款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划分

上表中指标的填报要求比照人民币同类指标。

校验关系:A:四种企业注册类型分类的贷款+境外贷款=月报主报:0038短期贷款+0097短期信托贷款+0105境内中长期贷款-0265银团贷款资金+0114境外中长期贷款+0145中长期信托贷款+0118境外筹资转贷款+0067票据融资+0303各项垫款

 附报四(季报):

贷款的信用形式分类,保持现有季报指标各项和子项的名称、代码不变(各子项在下表中不再一一列示),按照现行季报要求填报。

校验关系:四种信用形式的贷款=月报附报:正常贷款

所有新增附报指标自报送2000年结转数起,分别按指标的频度与原有指标一同报数。

(二)细化和新增人民币、外汇旬报指标

1.细化和新增个人消费贷款指标

(在上表中列示原有保留指标,用以表示新增和调整指标的层次关系)。

人民币内码为0516的指标,含义有变化。其原名为个人其他贷款,用以填报所有向个人发放的消费贷款;现名称为:个人(短期)消费贷款,只用以填报向个人发放的短期消费贷款。

人民币内码为0637的指标,含义有变化。其原名为住房贷款,用以填报向单位和个人发放的住房贷款;现名称为单位住房贷款,只用以填报向单位发放的住房贷款(即原内码0638指标的含义)。

以上指标的校验关系为:

A:子项和=母项

B:其中项子项

2.调整垫款指标,增加各项垫款指标

垫款指银行因开展信用业务(如:承兑、贴现、担保、信用证等)未能履约而发生的垫款。

校验关系为:子项和=母项

3.新增:股票质押贷款(人民币)

校验关系为:其中项子项

4.农业贷款项下新增农村信用社专用指标子项(人民币)

校验关系为:子项和=母项

5.再次明确,人民币信用卡透支数据填报于人民币指标的其他短期贷款中的活存透支(0506);外币信用卡透支数据填报于外汇指标的境内短期贷款中的境内其他贷款(0042)

(三)终止使用的人民币、外汇逾期贷款指标

1.月报指标

以上指标及相关校验关系自2001年1月1日起终止使用。

2.季报的逾期类贷款及各子项指标和相关校验关系自2001年1月1日起终止使用,相应内容作为月报的附报,另行填报。

3.指标含义修改:自2001年1月1日起人民币指标的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中期贷款及各子项贷款的指标含义,由原来的不包括逾期类贷款改为包括逾期类贷款。如:工业贷款的含义是指所有的工业贷款,即:将正常的工业贷款逾期类的工业贷款数据相加,填报在内;外汇各项贷款指标含义,由原来的不包括逾期类贷款改为包括逾期类贷款,如:短期中资企业贷款的含义是对中资企业发放的所有短期贷款,无论该贷款是正常贷款还是逾期贷款。

(四)关于流动性指标

1.人民币、外汇流动性指标的频度由月报改为季报。

2.可随时抛售的外汇证券数据填报于外汇指标的一个月内到期的证券中;相应校验关系修正如下:一个月内到期的证券(1123)短期证券资产(0059)+境外中长期有价证券投资(0138)+境内中长期有价证券投资(0141)

二、关于金融统计报表的修订与调整

(一)信贷收支表的项目设置、归属关系变化(附件(1));

(二)新增本外币合并信贷收支表(附件(2));

(三)新增货币供应量M2+统计表(附件3));

(四)修订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负债表及新旧指标对照关系(附件(4));

(五)2001年信贷收支表各层次汇总机构范围(附件5))。

三、关于人民币贷款累放累收统计

人民币贷款累放累收统计指标及填报说明(附件(6))。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01年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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