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0-09-26 18:32:45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直属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天津市房产总公司

机构职责:1980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4400万平方米(直管公产1800万平方米)直管公有住宅房屋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市内六区直管公房统一进行经营和修缮管理,按政府制定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制定租金使用计划,保证房屋使用安全。

地址:和平区睦南道50

邮编:300050

联系电话:23022825

单位名称:中国房地产杂志社

  机构职责:19843月经市建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国房地产杂志的编辑、发行和局修志编史工作。

  地址:和平区南海路和安里6

邮编:300050

联系电话:23285501

  单位名称: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供热办公室

  机构职责:19923月经市局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房管系统民用建筑集中供热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负责房管系统供热单位的资质审查;负责制定房管系统供热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供热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技术交流,同时负责房管系统热价管理。

地址:河西区围堤道55

邮编:300201

  电话:23110364

  单位名称:天津市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机构职责:19938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通报房屋拆迁信息;草拟本市房屋拆迁的规章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对申请设立房屋拆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监证委托合同;检查指导房屋拆迁活动;对房屋拆迁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技术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对全市房屋差遣有关数据及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工作;处罚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的行为。

地址:和平区彰德道10

邮编:300042

  电话:23110542

单位名称: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

机构职责:19956月经市政府、市编委批准成立,为不定级别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土地使权出让、租赁工作,收集、分析和统一发布各类土地交易信息,提供规范的土地洽谈、招商、交易场所。

地址:河西区黄浦南路81

邮编:300201

电话:28013218

单位名称:天津市公用公房经营管理处

机构职责:19969月经市编委批准更名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市党政机关、民主党派、文教卫体、司法等单位办公用房的管理。

地址:和平区大理道10

邮编:300050

电话:23114159

  单位名称:天津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机构职责:200111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使用、监管,物业投诉处理,物业项目达标创优及人员培训等工作。

地址:河北区民主道

邮编:300010

电话:24462076

单位名称: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

机构职责:200111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办理全市范围内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实施现场踏勘,拟定征用土地方案,签定征地包干协议,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范围内土地征用和耕地开垦整理中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参与编制年度耕地开垦整理计划;组织实施年度耕地开垦整理项目工作;拟定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方案,组织实施“占一补一”和耕地开垦整理项目工作;建立全市耕地后备资源信息库、耕地开垦整理项目库、补充耕地储备库,并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按有关法律规定,代办土地整理中相关费用的手续;经营和管理市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和闲置土地;参与编制土地征用和耕地开垦整理中有关地方性技术规范、标准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开展相关调研和科研工作。

地址:河西区黄浦南路81

邮编:300201

电话:28012035

单位名称:天津市结构调整土地收购中心。

  机构职责:20026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受市政府委托,负责编制我市结构调整土地收购的年度计划,对拟收购土地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协调解决工业企业东移、破产企业土地收购、补偿洽谈事宜;负责办理结构调整土地转让、土地处置的相关手续,并落实拆迁配套等工作;负责对结构调整土地资源进行调研,建立土地资源信息库;合理利用土地收购资金,实现保值增值。

地址:河西区黄浦南路81

邮编:300201

电话:28013421

单位名称: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机构职责:200211月经市编委批准更名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具体研究起草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依法对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全市有形房产市场管理及房地产交易的组织、管理;负责商品房销(预)售的审批及商品房销售管理;负责房产交易、交换、置换管理,制定并发布私产房交易指导价格,拟订各类房屋重置价格;负责全市房产中介、房产担保、房产拍卖、房产典当等行业管理,并负责上述相关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员资格管理及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房产市场统计、态势分析和各类价格指数的制定与发布,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及网络化管理;对区县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地址:河北区民主道52

邮编:300010

电话:24462076

单位名称:天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交易中心。

机构职责:200211月经市编委批准更名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市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和涉外房产抵押登记;负责办理单位之间房产买卖及涉外房产买卖;负责全市涉外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及租赁备案;负责市内六区住宅用地分户登记发证及其转让、出租、抵押管理;负责涉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工作;负责涉外单位(个人)房屋登记发证测量及各类房屋测量和全市房屋面积测量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的保存、管理和对外查询及全市房屋产权产籍档案指导工作;负责房产产权产籍信息网络管理

地址:和平区成都道106

邮编:300051

电话:23146661

单位名称:天津市房地产经济技术信息中心。

  机构职责:200211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房地产管理局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对房地产信息网络及办公自动化进行建设、管理和维护;建立房地产信息资源数据库并向社会提供服务;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4

邮编:300042

电话:23191759

单位名称:天津市保护风貌建筑办公室

  机构职责:20031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规划;负责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腾迁整理、综合整修工作;负责历史风貌建筑改变用途、迁移、拆除、异地重建和装饰装修的管理工作;承担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委员会和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地址:和平区大理道21

邮编:300050

电话:23131733

单位名称: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机构职责:20039月经市编委批准更名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和社会保障住房的建设、收购、配租、发贴等管理工作。

地址:郑州道18号港澳大厦

邮编:300050

电话:23304796

单位名称: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中心(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中心)。

机构职责:20042月经市编委批准更名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各类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包括修缮工程质量监督、修缮工程合同和修缮单位备案、修缮工程招投标管理等;负责全市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各类修缮工程定额管理;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定额的编制;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完成市国土房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7

邮编:300201

电话:28221213

单位名称: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职业学院。

机构职责:20045月经市教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承担房地产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和房地产有关专业高等、中等职业教育职能;管理局党校工作。

地址:大概区大港区学府二路600

邮编:300270

电话:63306800

单位名称: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机构职责:正局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国家和天津市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及矿产资源、环境地质、地质灾害勘查评价和治理工作;负责本局队伍管理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8

邮编:300191

电话:23699569

单位名称:市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职责:20059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是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市我市对历史风貌建筑进行整理的唯一特设公司。主要职责是:依据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综合整理计划,制定公司历史风貌建筑中、长期整理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对纳入保护利用规划和整理计划的历史风貌建筑,进行策划、腾迁、整修、收购、租赁、转让等经营活动。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7

邮编:300200

电话:28226061

单位名称: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机构职责:正局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国家和天津市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及矿产资源、环境地质、地质灾害勘查评价和治理工作;负责本局队伍管理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8

编码:300191

电话:23699569

单位名称:市区国土资源分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机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对市内六区国土资源实施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2、负责市内六区土地权属审查、确认、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负责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定期审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和权属争议调解工作。

3、负责监督市内六区土地租赁合同的实施和土地出让、划拨建设用地的检查验收、监督管理工作。

4、检查市内六区建设单位《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执行情况;对国有土地使用证范围内应拆未拆建筑的监督,负责界外处理地的查验、闲置土地和临时用地的监督管理。

5、协助监察、司法部门查处违法占地和违法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行为和土地查、解封的信息管理。

6、负责组织开展市内六区土地市场调查和地价调查,并进行地价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市内六区土地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土地租赁费的收缴工作。

8、负责市内六区无地上建筑物土地抵押、他项权利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市内六区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地籍档案的管理,受理公开查询。

10、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区国土资源分局下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二)地政管理一科

(三)地政管理二科

(四)土地市场管理一科

(五)土地市场管理二科

(六)土地抵押登记科

(七)证后监察管理科

(八)财务科

(九)政工科

地址;河西区广顺道2

邮编:300204

电话:23285501

单位名称:市海洋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机构职责:市海洋局同时加挂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办公室的牌子,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市海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管理海洋基础数据和海洋综合信息。

2、监督管理我市海域(包括海岸带)使用,核发海域使用证书,按规定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协调省市际海洋权益;组织我市海域勘界工作。核准海底电缆和管道的铺设,并监督管理相关的活动。

3、组织拟定并实施我市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和规范,以及排海污染物总量的控制制度;主管防止海洋工程、海洋倾废等造成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负责审核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监督管理海洋倾倒区。

4、监督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

5、负责管理我市海洋观测检测、灾害预报警报、综合信息、标准计量等工作;负责发布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发布海洋环境预报和公报。

6、负责我市海洋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监督管理我市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编制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海洋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等科学研究工作。

7、依法实施海域(包括海岸带)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

8、履行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办公室的职责,承办国家海洋局交办的有关事务。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海洋局设4个职能处(室),规格为处级。

1、办公室

2、发展计划处

3、海域管理处

4、海洋环境处

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12

邮编:300457

电话:66297704

单位名称:滨海新区国土资源分局

机构职责:20068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市国土房管局派出机构,规格为副局级。

1、贯彻执行国家、本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滨海新区国土资源实施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2、组织推动滨海新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

  3、负责对滨海新区建设用地计划实施统一管理。

  4、负责滨海新区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的业务审查。

  5、负责滨海新区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审核。

  6、推动滨海新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7、受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对滨海新区内各行政区、功能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实施领导,建立滨海新区统一的国土资源统计、信息系统。

  8、承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滨海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土地利用规划处

2、国土资源管理处

3、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开发区第二大街421504

邮编:300457

电话:66223582

单位名称: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行政执法监察总队

机构职责:20069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市国土资源和房屋

管理局管理的处级行政执法机构。人员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赋予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执法监察总队履行国土资源和房屋行政执法监察职能,主要负责是:宣传贯彻有关国土资源和房地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全市单位和个人遵守国土资源和房地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依法对国土资源和房地产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强行制止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对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及其他土地违法案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落实占补平衡;依法保护矿产资源所有者和矿业权人的探矿权和采矿权,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对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强行制止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协助人民法院对国土资源和房地产违法案件进行强制执行;负责对市局领导批示和业务部门转办的土地、房地产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并实施行政处罚;对各区县局国土资源和房地产专职执法队伍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其行政执法投诉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查处;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专项执法。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执法监察总队下设6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2、执法一大队

3、执法二大队

4、执法三大队

5、监察科

6、政工科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彰德道10

邮编:300042

电话:23145283

单位名称: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中心

机构职责:200611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副处级单位。主要职责:负责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登记管理:负责招投标技术指导及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咨询、培训:负责招投标有关信息的管理和发布等。

地址:河西区围堤道55

邮编:300201

电话:28253598

单位名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研究中心

机构职责:20079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承担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长远发展战略研究;承担国土资源和房产经济重点课题调研以及管理决策的咨询;对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措施等。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海路和安里6

邮编:300050

电话:23134180 传真:23312099

单位名称:市地质资料馆

机构职责: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接收、验收汇交的地质资料;负责建立和管理地质资料信息系统;负责馆藏地质资料的管理、借阅及对外交流与合作。

地址:南开区长石道5

邮编:300030

电话:23619942

单位名称:市开垦征地事务中心

机构职责: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及土地开发整理复恳等事务性工作。

地址:河西区梅江篮水园24号楼2

邮编:300221

电话:88368961

单位名称:市地籍管理中心

机构职责:20075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全市土地的调查、统计、分析;负责城乡地籍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土地价格监测,土地等级、基准地价编制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地籍调查和土地勘测定界;负责地籍档案的建立、使用、公开查询;开展地籍管理的调查研究、技术服务、信息咨询。

地址:和平区郑州道18号港澳大厦8

邮编:300050

电话:23309027

单位名称: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中心

机构职责:20073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负责二手房交易资金的监管工作。

地址:河西区利民道27

邮编:300200

电话:28239480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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