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程_22438

发布时间:2023-12-13 14:11:26

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06-1-
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总则1.1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1.2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5《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6《大榭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7)相关专项(专业)规划;8)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9)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1.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区块位于大榭岛南部,范围为东北至现状山体,南至现状海岸线,西至现状支路中部山体,南临黄峙江,总用地面积约为98.8公顷。1.4规划期限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大榭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2年。1.5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1.6法律效力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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