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格书

发布时间:2016-01-31 11:48:11

1、钢材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执行GB 1499.1-2008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其中:牌号:HPB300;表面形状:光圆;级别:I;公称直径6~22mm。

(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 1499.1-2008国家标准,还应符合GB/T2101-2008有关规定。其中:按I类包装类别,盘卷状态1000Kg≤每盘≤2000Kg;直条状态2000Kg≤每捆≤2500Kg,定尺长度9米或者12米。

(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14981-2009国家标准。公称直径6-12mm允许偏差正负0.3mm14-22mm允许偏差正负0.4mm;外形不圆度:≤0.4mm。

(3)交货时数量验收方式:成盘卷状态包装的盘条按实际重量过磅交货(检斤);直条状态捆扎包装的圆钢按国家标准规定的理论方法计算重量(检尺)。

(4)检查及验收执行GB1499.1-2008标准,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2101-2008的规定。

(5)盘条在交货地点过磅(检斤)计重交货,买卖双方对验收时的过磅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具体事宜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执行GB1499.2-2007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其中:牌号:HRB400;表面形状:月牙肋;公称直径:6~50mm。

(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1499.2-2007标准,带肋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和直径数字,直径不大于10mm的钢筋,可不轧制标志,可采用挂标牌方法;还应符合GB/T2101-2008有关规定。其中:按I类包装类别,盘卷状态1000Kg≤每盘≤2000Kg;直条状态2000Kg≤每捆≤2500Kg,定尺长度9米或者12米。

(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 1499.2-2007/XG1-2009国家标准。

(3)交货时数量验收方式:成盘卷状态包装的盘螺按实际重量交货(检斤);直条状态捆扎包装的螺纹钢按国家标准规定的理论方法计算重量(检尺)。

(4)检查及验收执行GB1499.2-2007标准,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17505-1998的规定。

(5)盘螺在交货地点过磅(检斤)计重交货,买卖双方对验收时的过磅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具体事宜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两份(近两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3. 生产招标物资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包括设备名称和品种型号、投产时间、年产能力、工艺水平、技术性能、制造工厂家等)。

4.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验收要求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4.盘条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施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责。

(六)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注明:每页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发电子版和扫面件。


二、水泥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1普通硅酸盐水泥

水泥及矿物掺和料的技术要求除满足国标GB175-2007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 10005-2010)中的相关规定:

水泥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注: 1.当骨料具有碱硅酸反应活性时,水泥的碱含量不应超过0.60%。C40及以上混凝土用水泥的碱含量不宜超过0.60%。

2. 在氯盐环境条件下,混凝土宜采用低CL-含量的水泥,不宜使用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

3. 在硫酸盐化学侵蚀环境条件下,混凝土应采用低C3A含量的水泥,且胶凝材料的抗蚀系数(56d)不得小于0.80。

2.低碱水泥

高性能混凝土用低碱普通硅酸盐水泥除满足普通硅酸盐水泥上述性能指标外,碱含量不超过0.60%

(二)生产工艺要求

必须由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新型干法旋转窑生产线制造。投标产品可由生产厂所属的粉磨站加工生产,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粉磨站所需的全部熟料唯一来源为投标的生产厂生产,并出具该生产厂证明或承诺。

(三)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两份(近两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四)包装

防潮袋装交货,其它要求按国标GB175-2007执行。

(五) 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3. 运输:水泥在运输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应分别装运,不得混杂。

(六) 验收标准

水泥进场时,必须对其数量、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袋装质量、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进行实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袋装水泥数量判断标准遵照GB175-2007规定,每袋净含量50kg,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9%,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包含装袋)不得少于1000kg。散装水泥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方验收单位与卖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七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注明:每页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发电子版和扫面件。


三、钢绞线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标识:1X7-15.20-1860 GB/T 5224-2014

执行GB/T 5224-2014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强度级别:1860MPa 应力松弛级别:

公称直径:15.2㎜

结构:1*7

公称直径允许偏差:执行GB/T5224-2014

交货检查规则:执行GB/T17505的规定

检查验收按GB/T5224-2014标准表执行,按在交货地点的过磅(检斤)计重交货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按GB/T5224-2014标准执行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两份(近两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3. 生产招标物资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包括设备名称和品种型号、投产时间、年产能力、工艺水平、技术性能、制造工厂家等)。

4.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三)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四)包装方式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按GB/T5224-2014标准执行。每盘卷钢绞线应捆扎结实,捆扎不少于6道。经双方协议,加防潮纸和麻布等材料包装。钢绞线每捆重量应在2500kg-4000kg之间。

(五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四、锚具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1. GB/T 14370-2007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预应力锚具夹片和锚圈材质必须符合《合金结构钢》(GB/T 3077-1999)、《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699-1999)规定。技术性能满足TB/T 3193-2008《铁路工程预应力筋用夹片式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技术条件》规定。

2.技术要求

2.1 所采用的锚具必须通过CRCC认证,并符合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发布“中铁认证函[2012]221号《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定要求-预应力筋用锚具(夹片式)(V1.0)》”。

2.2 一般要求

①锚具包括锚环、夹片、锚垫板、螺旋筋四件套。精轧锚具含上下螺母、上下钢板、上下螺旋筋。连接器含七件套。

②锚具或其附件上宜设置灌浆孔或排气孔。灌浆孔的孔位及孔径应符合灌浆工艺要求,且应有与灌浆管连接的构造。采用封闭罩进锚具或其附件上应设置连接构造。

③用于锚固直径15.2mm钢绞线的锚具,1-5孔锚板、6-12孔锚板、13-17孔锚板、18-21孔锚板最外侧锥孔大口外边缘到锚板边缘的距离分别≥11.0mm,13.0mm,15.0mm,17mm.

④用于锚固直径15.2mm钢绞线的锚具,1-21孔锚板的最小直径和最小厚度的尺寸应符合下表规定:22孔及以上锚板可参照设计文件执行;生产锚板用的原材料性能指标不应低于45#钢的要求。

孔锚板最小直径和厚度尺寸要求表

2.2 锚具的基本性能要求:

①静载锚固性能:ηa≥0.95 εapu≥2.0%

②疲劳荷载性能: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必须满足循环次数为200万次的疲劳性试验。

③周期荷载性能:在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中使用的锚具,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还应满足循环次数为50次的周期荷载试验。

④锚板强度要求:在荷载达到预应力筋标准强度的95%之后释放荷载,锚板挠度残余变形不应大于1/600;在荷载达到预应力筋标准强度1.2倍时,锚板不应有肉眼可见裂纹或破坏。

⑤夹片式低回缩锚具应实现锚固后预应力筋的回缩量1mm。

⑥用于低应力可更换型拉索的锚具,应有防松、防腐蚀、可更换的措施,且能满足工程建设的耐久性要求。

⑦锚板应进行调质热处理,表面硬度不应小于HB225(相应HRC20);工作夹片应进行化学处理,表面硬度不应小于HRA78。

⑧在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张拉到0.78fptk时,相邻两孔外露夹片间的距离应大于等于5.0mm。

2.3 夹具的基本性能要求:

①夹具的静载锚固性能应符合ηg≥0.92。

②在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达到实测极限拉力时,应当是由预应力筋的断裂,而不应由夹具的破坏所导致;夹具的全部零件应有重复使用的品质。夹具应有良好的自锚性能、松锚性能和重复使用性能。使用过程中,应保证对操作人员的安全不造成危险。

③夹具锚板应进行调质热处理,表面硬度不应小于HB251(相应HRC25);工具夹片应进行化学热处理,表面硬度不应小于HRA81。

2.4连接器的基本性能要求:在先张法或后张法施工中,在张拉预应力后永久留在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中的连接器、都应符合锚具的性能要求;如在张拉后还须放张和拆卸的连接器,则应符合夹具的性能要求。

2.5 锚垫板要求:

①锚垫板长度应保证钢绞线在锚具底口处的最大折角不应大于4度。

②锚垫板的构造尺寸(包括承压面厚度、壁厚、肋板等)应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锚垫板下须设置螺旋筋。

③如使用单位有要求或对锚垫板性能质量有疑异时,可参照国际标准《后张预应力体系的验收建议》(FIP-1993)中的有关规定对描垫板的承压性能进行检验。

④锚垫板底口直径与橡胶抽拔管直径配合间隙不宜大于5mm,锚垫板端面的平面度不应大于0.5mm。

2.6 材料要求:产品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合格证明书、质量保证书。材料进厂后应进行验收试验。

2.7 制造工艺要求:

①零件机械加工应符合JG/T5011.10的有关规定。

②螺纹的未注精度等级,不应低于GB/T197中的7H/8g。

③未注公差尺寸的公差等级,应符合GB/T1804中的有关规定。

④零件毛坯的锻造,应符合JG/T2011.8的有关规定。锻件不应有锻造裂纹、过烧、折叠和局部晶粒粗大等缺陷。

⑤零件热处理加工应按照产品设计图纸进行,并应符合JG/T5011.9、GB/T16924-1997、JB/T3999-1999的有关规定,不应产生裂缝、过烧和脱碳。所采用的热处理工艺及设备应能保证零件工作表面及芯部的硬度和金相组织要求,且产品质量均匀一致。

2.8锚具的辅助性能及其它要求:

①锚具夹片的回缩量不应大于6mm。

②锚具应满足分级张拉、补张拉和放松钢绞线的要求。

③锚具的锚口摩阻损失和喇叭口摩阻损失合计不宜大于6%。

④夹片式锚具的限位板和工具锚应采用同一锚具生产厂的配套产品,不得分别使用不同生产厂的产品。

⑤工作锚不应代替工具锚使用。

3.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3.1标志

3.1.1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制造日期或生产批号,在锚板正面、夹具大端面做出清晰的企业标志

3.2包装

3.2.1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经防锈处理并成箱包装,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装箱单。

3.2.2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生产日期和产品批号,在锚板正面、夹片大端面应有清晰的企业标志。

3.2.3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制造厂家必须提供“制造锚具所用材料的检验报告”。进场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1)型号和规格;

2)适用的预应力筋品种、规格、强度等级;

3)产品的批号及生产日期;

4)有签章的质量合格文件;

5)厂名及厂址。

产品说明书应说明使用工艺和与预应力筋匹配的要求。

3.3 运输、储存

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运输、储存均应妥善保护,避免锈蚀、玷污、遭受机械损伤,不应露天存放。

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两份(近两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品种质量合格检验报告),须提供最大孔数的检测报告至少一份。

3.生产招标物资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包括设备名称和品种型号、投产时间、年产能力、工艺水平、技术性能、制造工厂家等)。

4.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5.提供“CRCC认证证书”及“制造锚具所用材料的检验报告”。

6.各种锚具型号的大样图及钢绞线直径与对应的限位板槽深等相关资料。

7.需免费提供两套工具锚。

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 计量、验收方式:卖方送货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如卖方供应的物资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厂家产品,买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4. 检验: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检验标准依据TB/T3193-2008。

(六)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在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锚固失效,厂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注明:每页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发电子版和扫面件。


五、粉煤灰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1.执行《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还必须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中的相关规定,并不得与之相左。其他标准与《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不一致时,以《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为准

2. 技术要求

粉煤灰主要性能指标

注:(1)F类粉煤灰——由无烟煤或烟煤煅烧收集的粉煤灰

C类粉煤灰——由褐煤或次烟煤煅烧收集的粉煤灰

(2)用于铁路混凝土粉煤灰应符合铁路标准要求的相应指标。

(3)在冻融破坏环境下,粉煤灰的烧失量不宜大于3.0%。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至少一份(近两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3. 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3.投标人承诺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来源稳定;代理多个符合招标要求的生产厂产品的须明确组织供应和运输方案措施和跨地域组织调配资源能力,并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粉煤灰投标人接受招标人对粉煤灰装车、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五)验收标准

1.粉煤灰进场时,一车一验,对其数量及等级等按规定进行验收。

2.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方验收单位与卖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六)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注明:每页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发电子版和扫面件。


六、矿粉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执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技术标准,还须满足《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8)的相关规定。《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不一致时,以《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为准。

矿粉主要性能指标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至少一份(近两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品种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标准

1矿粉进场时,必须对其数量及等级按规定进行验收。

2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方验收单位与卖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六)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注明:每页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发电子版和扫面件。


七、外加剂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应满足如下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

1.技术标准: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2.《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157号);

3.《关于发布铁路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140号);

4.《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铁建设[2010]24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5.性能指标:一等品。

6.聚羧酸减水剂采用1%掺量。投标单位按胶凝材料1%的掺量计算报价,即混凝土中的减水剂实际掺量要折算为1%。实际使用要求根据施工条件、混凝土原材料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试验后若掺量不为1%的,按照试验掺量折算至1%掺量的数量进行结算。投标单位报价应充分考虑1%的计算报价掺量与试验掺量的差异。

7. 所采用的减水剂必须通过CRCC认证。

聚羧酸系减水剂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定

注:1.减水剂应选用质量稳定且能改善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提高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产品;减水剂与水泥之间应有良好的相容性。

2.特别提示:为了确定聚羧酸系外加剂对当地骨料和胶凝材料的适应性,请投标人进行实地调研并根据招标人的安排进行试验。

3.掺量约定不超过胶凝材料的1%。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两份(近两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 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 计量、验收方式:卖方送货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如卖方供应的物资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厂家产品,买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4. 检验: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六) 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注明:每页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发电子版和扫面件。


八、土工材料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1.土工布(隧道用)质量≥400g/㎡

执行标准GB/T17689-2008。

技术指标表

2.土工布 质量≥300g/㎡

执行标准GB/T17689-2008。

土工布的重量不少于300g/m2,最大延伸率≤65%,CBR顶破强度≥1.5KN,刺破强度及撕裂强度≥0.4kN,幅宽≮5.0m,垂直渗透系数不小于1*10-2cm/s,等效孔径O95≤0.2mm。用于路基预压土与路基面隔断层使用时,对延伸率以及渗透性要求不作限制。

3.土工布 质量≥150g/㎡

执行标准GB/T17689-2008。

重量不少于150g/m2,纵向断裂强度≥1.4KkN/5cm,横向断裂强度≥1.2KN/5cm,断裂伸长率纵、横向均≤25%,CBR顶破强度≥2.6KN,撕裂强度>0.45KN,幅宽≮5.0m,等效孔径O90=0.08-0.4mm。

4.复合土工膜

执行标准GB/T17689-2008。

采用经编复合土工膜或长丝复合土工膜,CBR顶破强度不小于2.5KN,断裂强度不小于20KN/m,不得使用裂膜丝或PE膜,最大伸长率小于30%,垂直渗透系数不大于1*10-11cm/s,膜厚不小于0.30mm,同时必须耐腐蚀、抗老化。

5.双向土工格栅TGSG35-35

执行标准GB/T17689-2008。

一次性拉伸双向塑料(聚丙烯)土工格栅TGSG35-35,纵、横向每延米拉伸强度≥35KN/m,纵、横向2%伸长率时的拉力≥12KN/m,纵、横向5%伸长率时的拉力≥24KN/m,纵、横向屈服伸长率≤12%/12%,炭黑含量≥2.0,幅宽3.0m,网格尺寸25.4×25.4mm。

6.双向高强土工格栅

执行标准GB/T17689-2008。

双向高强涤纶经编土工格栅,其双向抗拉强度110KN/m,对应伸长率≤10%,幅宽不小于5m。其高强涤纶用量不小于400克/m,外涂层重量不小于50克/m,总重量不小于450克/m2,幅宽5m,网格尺寸25.4×25.4mm。

7.土工格栅

执行标准GB/T17689-2008。

单向高密度聚乙烯整体拉伸格栅:拉伸强度120 KN/m ,2%伸长率时的拉伸强度33 KN/m,5%伸长率时的拉伸强度65 KN/m,标称伸长率小于等于11.5%,幅宽2.5m。

8.双向高强土工格栅

执行标准GB/T17689-2008。

双向高强聚脂长丝经编土工格栅:每延米纵、横向极限抗拉强度≥260KN/m,纵向极限抗拉强度下的伸长率≤10%;纵横向2%伸长率时,纵横向抗拉强度≥40KN/m;纵横向5%伸长率时,纵横向抗拉强度≥90KN/m,网孔尺寸25-35mm,幅宽不小于4m。

9.单向一次性抗拉高强土工格栅(TGDG-260)

执行标准GB/T17689-2008。

一次性拉伸单向高强塑料(聚丙烯)土工格栅TGDG260,每延米拉伸强度≥260KN/m,2%伸长率时的拉力≥94KN/m,5%伸长率时的拉力≥185KN/m,屈服伸长率≤10%,炭黑含量≥2.0,幅宽2.5m

10.双向高强土工格栅

执行标准GB/T17689-2008。

采用双向高强涤纶经编土工格栅,其双向抗拉强度350KN/m,对应伸长率10%;2%伸长率时的拉伸强度58 KN/m,5%伸长率时的拉伸强度116KN/m。幅宽5m,网格尺寸30×30mm。

11.土工排水垫层

执行标准GB/T17689-2008。

RCP-X715D土工材料, 其它有关技术性能以合福铁路安徽段相关设计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两份(近三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品种质量检验报告)。

3. 生产招标物资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包括设备名称和品种型号、投产时间、年产能力、工艺水平、技术性能、制造工厂家等)。

4.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描述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供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注明:每页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发电子版和扫面件。


九、金属预埋件技术规格书

技术要求

铁路混凝土梁配件采用多元合金共渗防腐技术条件 TB/T3274—2011。

1.预埋件产品所有防腐处理均为三级防护,渗层厚度≥50μm,达可乐涂层厚度6-8μm,封闭层厚度为5-8μm。其防腐涂层工艺及检验方法应满足《钢铁制件粉沫渗锌》JB/T5067-99、《钢铁制件多元合金共渗》Q/SOJC4-2005、《锌铬涂层技术条件》GB/T18684-2002,《磁性金属基体上磁性覆盖层厚度测量磁性法》GB/T4956-1985、《人造气氛中的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GB/T10125-1997。

2.套筒(支座板及防落梁)采用多元合金共渗或渗锌加封闭层处理,套筒硬度与螺栓性能等级一致,材质为45号钢(调质),套筒埋入钢板的孔中,采用基孔制间隙配合,配合公差等级为H8/h7,套筒与螺栓的有效结合长度应大于1.2倍螺栓直径。

3.支座板预埋钢板、防落梁预埋钢板、防落梁挡块钢板、接触网支柱钢板1(小块)、下锚拉线预埋钢板均采用多元合金共渗或渗锌加封闭层处理。接触网支柱基础预埋钢板采用3级热镀锌处理,材质均为Q235B钢,锚筋为相应规格HRB335螺纹钢筋,防腐采用多元合金共渗或渗锌加封闭层处理。其余预埋件外露部分采用多元合金共渗+达可乐技术+封闭层处理。

4.套筒螺栓采用渗锌处理,材料为40Cr(调质),螺栓应配GB93标准型弹簧垫,,应满足《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T3077-1999)的要求,设计图中未注尺寸按GB/T5780-2000执行,螺母、垫片亦采用渗锌处理。

5. 预埋件各组件焊接工艺应符合《铁路金金钢桥制造及验收规范》、冬季施工时,焊接工艺应符合《建筑结构钢焊接规程》,其它要求见设计图纸要求及相应标准、规范。

6.地脚螺栓

6.1用于接触网H型钢柱基础,每套螺栓含有1根螺栓,3个螺母,2个GB93标准型弹簧垫,锚栓头采用镦头加工,接触网支柱螺栓的螺纹长度190+5mm,构造尺寸按GB/T5780-2000执行。下锚拉线螺栓的螺纹长度为100mm, 螺栓应配两个螺母、一个GB93标准型弹簧垫,锚栓头采用镦头加工,构造尺寸按GB/T5780-2000执行。螺栓应严格按照桥系列通用图规定尺寸进行预留,施工完成后应采取有效措施对螺栓外露部分进行防护,以避免支柱安装前损坏螺纹。螺栓制造误差需满足施工误差顶部偏离垂直位置的距离不小于1mm要求。

6.2根据桥系列通用图确定桥梁接触网基础螺栓规格。螺栓螺纹采用普通粗牙螺纹(GB/T192-197-2003)。

螺栓配套螺母应满足GB/T41-2000要求,垫圈需满足GB/T95-2002要求。

螺栓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的质量证明书和硫、磷含量的质量证明书,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591的规定。钢材表面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205的规定。螺栓材质采用Q345-B钢(16Mn)或35号优质碳素结构钢,采用其它材质时,机械性能不应低于Q345号钢,螺母、垫片的机械性能应与之配套。设计图中未注尺寸按GB/T5780-2000执行。

6.3防腐措施

根据桥系列通用图,防腐措施要求如下:

桥梁支柱基础螺栓从螺栓顶端往下370mm(即螺栓外露部分220mm及其往基础面以下150mm)范围内均应采用多元合金共渗+达可乐技术+封闭层处理,螺母、垫片采用渗锌处理。

桥梁拉线基础螺栓从螺栓顶端往下270mm(即螺栓外露部分120mm及其往基础面以下150mm)范围内均应采用多元合金共渗+达可乐技术+封闭层处理,螺母、垫片采用渗锌处理。

7.预埋钢板

7.1用途与配合

用于接触网H型钢柱基础。钢板应严格按照桥系列通用图规定尺寸和位置进行预留。支柱基础面保持水平,预埋钢板应与基础顶面齐平。

7.2钢板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的质量证明书和硫、磷含量的质量证明书,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591的规定。钢材表面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205的规定。钢板的本体材质采用Q235-B钢。

8.以上关于金属预埋件各组件的防腐要求如有冲突,以较高的要求标准为准。


接地端子技术规格书

(一)总则

1.1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商合杭铁路综合接地系统桥隧型接地端子(安装于桥梁、隧道以及无砟轨道板等处的接地端子)的招标采购。

1.2对技术规格书中的各项(款)技术要求,投标方必须以技术建议书的形式进行逐项(款)响应性详细应答。如果投标方的技术建议书内容为招标技术规格书的简单复述,那么将被认为投标方不能满足招标方的技术要求。

1.3投标人应承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桥隧型接地端子的出厂质量检验要求(见3.1出厂质量检验)和相应的处罚规定(见3.3罚则);出厂质量检验条款将纳入合同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被认为包含了桥隧型接地端子的出厂质量检验费用。

(二)技术规范

桥隧型接地端子见附图所示。

2.1 规格

桥隧型接地端子由不锈钢端子和连接圆钢组成。

不锈钢端子的前端设有M16螺栓孔、外径不小于30mm,M16螺栓孔的螺纹长度不小于16mm;不锈钢端子的后端为一段总长度不小于150mm的φ16连接圆钢,连接圆钢分为直型和直角型二种,直角型连接圆钢的长、短边的长度根据现场施工情况确定。

2.2材质

不锈钢端子的材质必须满足应满足“铁集成〔2006〕220号”文的规定,即:Cr≥16%、Ni≥5%、Mo≥2%、C≤0.08%;φ16连接圆钢采用Q235碳素钢。

2.3连接工艺

不锈钢端子与连接圆钢间采用轴孔过盈配合工艺连接,可靠接合面积不得小于200mm2,并且连接圆钢必须与M16螺栓孔隔离、隔离长度不小于5mm。

不锈钢端子与连接圆钢间采用轴孔过盈配合工艺进行连接时,先将连接圆钢压入不锈钢端子后端不小于5mm,再行用氩弧焊工艺对不锈钢端子与连接圆钢间的缝隙进行施焊,焊接面必须绕连接圆钢一周且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缝隙。

2.4 M16螺栓孔

M16螺栓孔螺纹为符合GB3934要求的通用螺纹。同时, M16螺栓孔要加装高度不大于1mm的塑料封头,以防施工时水泥浆灌进螺栓孔。

2.5标识

不锈钢端子的前端应有不易灭失的标识,标识内容必须包含厂名、序列编号等,产品的序列编号不得重复,如XX(厂标)000001。

(三)出厂质量检验及验收

3.1出厂质量检验

桥隧型接地端子的质量实行出厂抽检制度,抽检合格后方能出厂、发往工地。出厂质量抽检工作由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简称:质检中心)负责,投标人有义务及时通知质检中心派员进厂,完成桥隧型接地端子的出厂质量抽检工作。

3.1.1检验项目

(1)不锈钢端子的前端外径不小于30mm。

(2)不锈钢端子与连接圆钢间的可靠接合面积不得小于200mm2。

(3)M16内螺纹长度不小于16mm并为符合GB3934要求的通用螺纹。

(4)连接圆钢与M16内螺纹的隔腔长度不小于5mm。

(5)不锈钢端子的材质:Cr≥16%、Ni≥5%、Mo≥2%、C≤0.08%。

(6)不锈钢端子与连接圆钢间的连接

圆钢压入不锈钢端子后部不小于5mm,焊缝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缝隙。

3.1.2抽样规则

(1)正常检验:按每1000个为一批、不足1000个亦按一批计,每批抽检一个。

(2)加强检验:同一次出厂检验,当出现一个不合格批次的产品时,不合格批和其他批产品必须重新抽检,抽样规则为每50个为一批、不足50个亦按一批计、每批抽检一个。

同一次出厂检验,出现一个不合格批次的产品时,下次出厂检验的抽样规则为每50个为一批、不足50个亦按一批计、每批抽检一个。加强检验全部合格,下次出厂检验恢复为正常检验。

3.1.3质量判定原则

抽检样品所检项目中有任意一项不合格即判定样品质量不合格,等效判定此批产品质量不合格。

3.2验收

3.2.1 质量验收

卖方应随货向买方送交质检中心出具的出厂抽检报告一式三份,作为产品质量的验收依据。

3.2.2 数量验收

以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载明的数量为依据,按包装规格随机清点数量。

3.3罚则

同一次出厂抽检共出现三批次质量不合格产品或者连续三次出厂抽检中每次均有质量不合格产品时,买方将无条件终止执行合同,同时不承担因终止合同所引发的任何责任。

(四)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料

4.1投标人应提供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发往客运专线建设工地的出厂抽样检验报告。

4.2质检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但质量检验报告的检验日期在本次招标的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及以后的检验报告除外。

4.3投标物资的样品照片和构造图(含尺寸)。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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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运输、贮存

锚具、连接器均应设专人保管。贮存、运输均应妥善保护,避免锈蚀、沾污、遭受机械损伤或散失。临时性的防护措施应不影响安装操作的效果和永久性防锈措施的实施。

(六)合同交货计划

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七)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7.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7.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8)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注明:每页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发电子版和扫面件。

膨胀剂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膨胀剂的技术要求除满足国标GB23439-2009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 10005-2010)中的相关规定:

膨胀剂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至少一份(近两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3. 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 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标准

1膨胀剂进场时,必须对其数量及等级按规定进行验收。

2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方验收单位与卖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六)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注明:每页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发电子版和扫面件。

十二、压浆料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压浆料的技术要求除满足国标TB3192-2008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 ,并不得与之相左。其他标准与《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不一致时,以《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为准

压浆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至少一份(近两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3. 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 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标准

1压浆料进场时,必须对其数量及等级按规定进行验收。

2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方验收单位与卖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六)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注明:每页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发电子版和扫面件。

十三、套筒技术规程

(一)技术要求

JG/T 163-2013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

规格:内径16mm、20mm、22mm

1. 螺纹套筒

套筒原材料宜采用牌号45号的圆钢,结构用无缝钢管,其外观及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699、GB/T 8162和GB/T 17395的规定。

2. 挤压套筒

套筒原材料宜采用牌号为10号和20号的优质碳素结构钢或牌号为Q235和Q275的碳素结构钢,其外观及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700、GB/T 702和GB/T 8162的规定。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两份(近两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3. 生产招标物资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包括设备名称和品种型号、投产时间、年产能力、工艺水平、技术性能、制造工厂家等)。

4.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三)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 计量、验收方式:卖方送货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如卖方供应的物资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厂家产品,买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4. 检验: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检验标准依据JG/T 163-2013。

(六)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月。

注明:每页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发电子版和扫面件。

十四、螺栓、螺母和垫圈技术规程

(一)技术要求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2006

螺栓:GB/T 1228 螺母:GB/T 1229 垫圈:GB/T 1230

规格:M20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两份(近两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3. 生产招标物资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包括设备名称和品种型号、投产时间、年产能力、工艺水平、技术性能、制造工厂家等)。

4.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三)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 计量、验收方式:卖方送货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如卖方供应的物资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厂家产品,买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4. 检验: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检验标准依据GB/T1231-2006

(六)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月

注明:每页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发电子版和扫面件。

十五、金属波纹管技术规程

(一)技术要求

严格执行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G225-2007的标准

规格:∮70(内)∮80(内)∮90(内)∮100(内)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两份(近两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3. 生产招标物资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包括设备名称和品种型号、投产时间、年产能力、工艺水平、技术性能、制造工厂家等)。

4.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三)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 计量、验收方式:卖方送货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如卖方供应的物资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厂家产品,买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4. 检验: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检验标准依据JG225-2007。

(六)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月

注明:每页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发电子版和扫面件。

十六、混凝土垫块技术规格书

(一)总则

1.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商合杭铁路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混凝土垫块的招标采购。

2对技术规格书中的各项(款)技术要求,投标方必须以技术建议书的形式进行逐项(款)响应性详细应答。如果投标方的技术建议书内容为招标技术规格书的简单复述,那么将被认为投标方不能满足招标方的技术要求。

3.投标人应承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桥梁混凝土垫块的出厂质量检验要求和相应的处罚规定;出厂质量检验条款将纳入合同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被认为包含了混凝土垫块的出厂质量检验费用。

(二)技术要求

一、性能要求:

1.后张梁标准对保护层垫块材料要求:按照TB/T3043-2005后张梁标准第3.3.6.4条要求:“梁体保护层垫块材料不影响混凝土梁体的强度及耐久性,且能保证保护层厚度。”

2.《客专梁技术条件》对各种材质的保护层垫块要求:按照铁科技[2004]120号文颁布的《客专梁技术条件》第3.3.6.4条要求:“保护层垫块的尺寸应保证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准确性,其形状(宜为工字形或锥形)应有利于钢筋的定位,不得使用砂浆垫块。当采用细石混凝土垫块时,其抗腐能力和抗压强度应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且水胶比不大于0.4。当采用塑料垫块时,塑料的耐碱和抗老化性能良好、抗压强度不低于50MPa。”

3.设计图纸对保护层厚度与材料要求:通桥(2005)2221等图纸的说明书 七 —(二)要求:“梁体钢筋最小净保护层除顶板顶层为30mm外,其余均为35mm,且绑扎铁丝的尾段不应伸入保护层内。当采用垫块控制净保护层厚度时,垫块应采用与梁体同等寿命的材料,且保证梁体的耐久性。”

4.垫块材料的一般要求:垫块材料应与梁体混凝土材料相同,保证具有相同的膨胀系数,以确保温度变化时垫块混凝土与梁体混凝土之间的仍具有紧密的粘结强度而不“脱骨”。

5.保护层厚度要求::

(1)按照铁科技[2004]120号文颁布的《客专梁技术条件》第3.4.6条要求:“预制成品梁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在90%保证率下不应小于30mm ”。—— 注:指梁体顶板顶层位置。

(2)第3.4.9条表3第3项要求:“保护层厚度在90%保证率下不小于35mm”。—— 注:指梁体除顶板顶层以外位置。

6.梁体混凝土耐久性6项指标要求:按照铁科技[2004]120号文颁布的《客专梁技术条件》第5.3.2条表5第34~37条及第5.4.2条要求:“梁体混凝土/桥面防水层保护层细石混凝土耐久性:

(1)抗冻性;

(2)抗(水)渗性;

(3)抗氯离子渗透性;

(4)抗碱-骨料反应;

(5)抗裂性;

(6)护筋性(即抗腐性)。”

二、垫块外形要求:

1.《客专梁技术条件》:“形状(宜为工字形或锥形)应有利于钢筋的定位”,与模板接触应采用点接触或线接触方式,以保证梁体表面外观质量;

2.垫块与钢筋结合处应设限位槽,使其定位准确,以保证绑扎紧固度和稳定性;

3.表面设有锚固沟槽(或肋),以确保与梁体混凝土的握裹面和粘结强度。

三、数量及布置要求

呈梅花型均匀布置,梁底同一截面不得超过2块。“构件侧面和底面的垫块至少应为4个/m2”。梁底构造筋不得产生下挠变形。

四、质量检验与控制

1.性能指标:

(1)抗压强度:混凝土垫块应高于构件梁体混凝土强度。

(2)混凝土耐久性:应不低于梁体混凝土耐久性能6项指标。垫块应与梁体同等寿命,其抗腐能力应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且保证梁体的耐久性。

2.外形外观:尺寸偏差

有效厚度允许误差0~+3mm;

3.保护层厚度检验项次:按照铁科技[2004]120号文颁布的《客专梁技术条件》第3.4.9条表3中第3项要求:“梁跨中、梁两端的顶板顶底面、底板顶底面、两腹板内外侧面、梁两端面、挡碴墙侧面和顶面,各20点。抽样总数不小于600点,并按不同部位分别统计。”

4.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生产许可证检验时,对其材质进行确认,并进行抗压强度抽查试验、耐久性指标核查及保护层厚度抽查检验。

(三)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两份(近三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品种质量检验报告)。

3. 生产招标物资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包括设备名称和品种型号、投产时间、年产能力、工艺水平、技术性能、制造工厂家等)。

4.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四)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描述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五)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供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六)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注明:每页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发电子版和扫面件。

十七、型材技术规格书

1.招标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1)工字钢

材质:Q235B。执行GB706-2008标准及其引用标准。在交货地点过磅(检斤)交货。

(2)无缝钢管

执行GB/T8162-2008/GB/T8163-2008标准。在交货地点过磅(检斤)交货。

(3)槽钢

材质:Q235。执行GB707-65标准。在交货地点过磅(检斤)交货。

(4)钢板

材质:Q235。执行GB709-88标准。在交货地点过磅(检斤)交货。

(5)角钢

材质:Q235B。执行GB 9787-88/GB 9788-88标准。在交货地点过磅(检斤)交货。

2.检查及验收:

型材的检查和验收按GB/T 700-2006的规定进行;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

质量证明书(质保书):每批交货产品检验合格所附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材料名称、牌号、规格、质量等级、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合同号、标准号、检验批号、交货件数、重量等。质量证明书是供方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需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质量证明书是重要的技术文件必须随货发出。

3. 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投标人须承诺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来源稳定,供应投标物资的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代理商可代理多个符合招标要求的生产企业的产品投标,并有切实可行的组织、供应、运输方案措施和跨地域组织调配资源能力。

4、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注明:每页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发电子版和扫面件。

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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