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车接送交接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2-11 20:43:52

学校校车接送交接管理制度为加强乘坐校车学生的接送交接管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1.为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乘坐校车学生一律实行接送交接制度。随车照管员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与学生家长做好学生上学时乘车交接工作和放学时的下车交接工作。2.在每学期第一周内,学校要与乘坐校车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学生乘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家长的安全责任。1)监护人须按照学校通知的上下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学生,切勿误时误点,以免错过接送时间。如果提前接走学生或学生因故不上学,应及时与班主任或随车照管员联系。2)监护人和学校签订《学校与家长接送交接责任书》,并按责任书承担相应的责任。监护人要求学生自行上下学的,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在此之前监护人须按要求接送;监护人要求学生自行上下学的,须和学校签订《学生免交接承诺书》并对孩子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学生在乘坐校车前和离开校车后的路途中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3)接学生的必须是同一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监护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送学生的,须事先和班主任或随车照管员取得联系,告诉代接人员姓名,并妥善安排好学生的上下学事宜。
4)接送学生的监护人要主动将本人资料在每学期初报班主任备案。4.上学时,家长应提前25分钟送学生到校车候车点,目送学生上车。放学时,由班主任(轮值老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排好队带到指定区域,乘坐校车学生按所乘车号依次上车,待所有乘车学生都上校车后,由当天随车照管员清点人数,准确无误后告诉校车驾驶员发车。如果缺少学生,则由随车照管员负责迅速查找缺少的学生并通知学生班主任一起寻找。学生家长接学生时,随车照管员同时还要认真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5.学生放学时应先由班主任(轮值教师)清点一下本班乘车学生数是否正确,再由随车照管员清点一遍人数是否正确。一旦出现漏接情况,班主任(轮值教师)、随车照管员与校车驾驶员同负责任。6.家长因故未能准时接送学生时,随车照管员要妥善安置学生。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应立即拨打乘车学生家长电话,让家长立即到候车点接送学生或按家长要求让其他监护人(亲属)代领。联系不上的应带学生返校,并与学生班主任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同时上报学校值班领导。7.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随车照管员要自己清点学生人数。下车前要从最后一排逐一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学生,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8.如接送人信息有变更,监护人要及时与班主任和随车照管员进行联系,重新记录并办理相关的手续。

学校校车接送交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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