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内部职员入股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0-02-23 09:26:03

员工合伙(入股)协议书

甲方: 原平市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了构建公司与员工利益共同体,强化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员工的主人翁的地位和意识,促进公司增效、员工增收,增强公司凝聚力,甲方决定允许部分员工入股本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自愿、公开、公平、互助、共赢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协议书,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持股方式:

1.内部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出资购股取得方式。 

出资购股是指甲方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有偿取得公司分红权的持股方式。

2.内部员工持股由持股员工以自然人的身份直接持有。

第二条 持股金额:

经财务审计,甲乙双方认可,甲方现有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元(壹佰伍拾万元整)即为甲方公司总股份的100%,共分为100股,每股为15000元。 

第三条 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时间: 

1.出资购股:乙方自行出资共计人民币225000元,计15股,占甲方公司总股份的15%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约定,按持股比例享受分红。

2.出资方式:购股时由乙方一次性转入相应的购股金额到甲方法定代表人指定的银行账号: ,户名:

3.入股时间:201631日起计算(生效)

第四条 利润分配时间及分配方法

1.乙方享受的分红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净利润*乙方占甲方公司总股份15%

净利润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以后公司的利润留存。每学期(每年度共三个学期,分别是春季学期、暑假学期、秋季学期)收入扣除税费、成本(房租、材料、人工)、费用(管理费用、销售及宣传费用、财务费用、物业费用、能耗费用)等所有应支出后,是为净利润;

2.分红日期:

每年月底前(一次性分红/年); 

3.分配方法:

1次/年提取上一年度净利润的70%按乙方持有的出资比例进行分红;剩余的30%作为公司的发展,发展基金以三年为周期,自入股时间算起,三年后一次性分红。

第五条 出资购股的退股 

1.自本协议签定日起,如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视为乙方自动申请退股,甲方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的分红;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公司损失的,甲方可以将其所持股份抵扣赔偿并可起诉乙方;

3.如因乙方泄漏公司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即视为乙方自愿退股;

4.如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或做出有损乙方利益的行为,则乙方有权立即退股,甲方必须按乙方的原出资额无条件购回乙方所出资持有的股份;

第六 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七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履行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2.若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原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持股或分红期间,以及在退股或离职后1年内,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或与他人合作在甲方经营区域内经营、投资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2.财务单据及数据由甲方保管,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公布每个学期的经营成果,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3.甲方保证公司的财务核算遵行现行《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决不损害乙方的合法利益,并向乙方公开核算结果;

4.自本协议签订日前,甲方所发生的一切债务与盈利均与乙方无关;

5.本协议中注明的甲乙双方的地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以下简称“联系方式”)均为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协议一方为履行本协议,以该通讯地址向另一方发送或者投递的函件、通知等文件,一经发出就视为对方收悉(如联系方式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6.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等)及政府行为,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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