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1年职工冬季采暖费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0 14:09:45

中铁十七局集团

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公司2011106

关于发放2011年职工冬季采暖费补贴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公司综合考虑了2011年职工收入增长情况,在三个基地的采暖费地方标准未调增的情况下,现将发放2011年职工冬季采暖费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补贴对象及范围

公司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离岗退养人员(正式工)。

二、补贴标准

按公司任命行政职务或技术职务(就高)分档补贴。截至20111031日,公司没有明确行政级别低于科级)和技术职务(或低于中级)的在岗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总会、总经等人员享受科级补贴标准。退休人员按企业与地方补助的差额给予补贴,若地方补贴高于企业补贴,公司不再补贴。全公司统一按5个月采暖期计算补贴。

1、处级人员370人月,计1850元;

2、副部门职(含高级职称)人员320人月,计1600元;

3、科级(含中级职称)人员270人月,计1350元;

4、其他人员230人月,计1150元。

三、补贴方式

采暖补贴以111职工工资实力为准,由所在单位按标准造册一次性现金发放。

四、执行时间和要求

此补贴从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执行,各基地仍履行代收代缴采暖费的责任和义务。2010年及以前年度有未交采暖费者,不得发放2011年采暖费补贴。三个基地要将未交采暖费人员的统计表上报公司财务部,以便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财务部门掌控发放。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

主题词:采暖费 补贴 通知

抄送:公司领导,机关各科、室、部、委,存档。

(共印38份)

铁十七局集团三公司综合管理部 2011126

关于发放2011年职工冬季采暖费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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