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文化厅、福建省旅
发布时间:2019-03-05 05: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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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文化厅、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公布2017年重点改善提升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发文字号】闽建村[2017]9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文化厅福建省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7.02.27
【实施日期】2017.0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文化厅、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公布2017年重点改善提升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
(闽建村[2017]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局、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规划局、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旅游局,福州市名城委:
根据省政府宜居环境建设统一部署,2017年全省继续重点扶持一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景观面貌改善提升。经各地推荐申报,省住建厅会同财政厅、文化厅、旅游局组织竞争性选拔评审,并报省政府审定,现将2017年重点改善提升的15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名单公布如下:
邵武市金坑乡金坑村、东山县铜陵镇、永定区下洋镇初溪村、霞浦县溪南镇半月里村、明溪县胡坊镇肖家山村、将乐县万全乡良地村、宁化县石壁镇、顺昌县大干镇上湖村、长泰县枋洋镇林溪村、三元区岩前镇忠山村、南靖县书洋镇石桥村、福鼎市磻溪镇仙蒲村、屏南县双溪镇、荔城区西天尾镇后黄村、新罗区万安镇竹贯村。
请各地按照《关于重点扶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整治的指导意见》(闽建村〔2014〕7号)和《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整治和保护导则》要求,尽快启动2017年保护和整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