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使用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8-06-30 03:39:12

肖像权使用协议书

甲方:天津万古汇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160号星品大厦919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内容的肖像权使用协议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1乙方允许甲方使用乙方肖像,用于拍摄甲方的企业宣传视频及照片,本协议甲方包括甲方关联公司。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由第三方拍摄带有乙方肖像照片、图形及视听资料等作品。并同意甲方以适当方式将该等作品用于甲方各项业务及宣传活动如使用在其公司网站、其他视频网站、户外广告、动态媒体样本画册印刷企业内部资料等。

3甲方有权利根据需要对于带有乙方肖像的作品进行技术处理、修改。

4甲方承诺将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法律,绝不损害乙方享有的合法权益。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将承担违约责任。

5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合同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议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7本协议内容为甲乙双方协商拟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本协议内容。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式二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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