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9-16 18: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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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范门诊、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依据《医 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2016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版)等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制度。
一、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无菌操作技术规程,加强个人防护。
二、感染性疾病门诊布局合理,人物流向符合医院建筑卫生学要求。
三、各诊室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或配备快速手消毒剂,认真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无菌技术操作前后及接触不同病人应洗手或手消毒。
四、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五、门诊、急诊的平车、轮椅、诊查床等应每日清洁,被体液、血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
六、建立日常清洁、消毒制度,地面湿式清扫每日两次,环境表面一旦发生体液、 血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时应立即实施污点清洁与消毒。
七、凡进行侵入性操作、吸痰等高度危险诊疗活动结束后,应立即实施环境清洁与 消毒。
八、门诊、急诊治疗准备室、治疗室、注射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参照《治疗准备室、治疗室、注射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执行。
九、医疗废物管理,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
相关文件:
1.《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2016
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
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2009
4.《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09
5.《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