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
发布时间:2019-03-21 04:20:40
发布时间:2019-03-21 04:20:4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建村[2017]21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7.05.08
【实施日期】2017.05.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建村〔2017〕217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建设局(建委):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村〔2017〕4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聚焦危房改造重点对象
各地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加强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