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励制度完整版

发布时间:2019-09-23 01:41:45

公司奖励制度

一、总则

(一) 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奖励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 职责:

行政综合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起草工作;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核准工作。

(四) 签署生效: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序

(一) 工龄服务奖:

1. 员工每工作满一年,月工资上浮50元的工龄工资。以此类推,上限为10年。

(二) 年度优秀团队奖

1. 评选标准:

①本部门工作高效完成,无拖沓及工作延误现象出现;

②在部门工作进度、部门内各项工作等关键节点把控严格,尽全力、想办法保证工作进度及顺利执行,保障公司战略经营计划、业绩的不断提升;

③候选部门年度考核业绩必须是80分(含)以上;

2. 评选对象:公司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

3. 评选流程:

年度考核业绩在80分(含)以上的部门依据本奖项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奖金3000

(三) 年度“优秀员工奖”:

1. 评选标准:

1 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公司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2 本职工作突出,对公司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3 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4 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5 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

6 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员工;

7 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必须是85分(含)以上;

2.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由部门内部推荐并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行政综合部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奖金1000元,晋升一档工资。

(四) 特别贡献奖:

1. 评选要求:

①在公司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工作成果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有重大作用或对管理有重大价值。

②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创新的项目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对本公司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减低损失;

⑤遇到突发事件,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不惧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或本人依据贡献事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500—10000元,晋升一档工资,职务晋升优先。

(五) 特别荣誉奖:

1. 评选标准:

在各类比赛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公司赢得荣誉

2.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个人依据自己所获奖项进行申报,填写申报材料时须附获奖证书(章)、参赛(评)原稿,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

①国际性比赛(评选):一等奖 20000元,二等奖15000元,

三等奖 10000元,入围(选)奖 5000元;

在国际性刊物发表文章 5000元。

②国家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15000元,二等奖10000元,

三等奖 5000元,入围(选)奖 1000

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 3000元。

省部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10000元,二等奖8000元,

三等奖 3000元,入围(选)奖 1000元;

在省部级刊物发表文章 1000元。

④市(厅)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 1000元,入围(选)奖 500元;

在市(厅)级刊物发表文章 500元。

⑤集团内部比赛(评选):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 300元;

在集团或县级刊物发表文章按公司创作奖励标准再次奖励。

(六) “好人好事”奖

1. 评选标准:

1 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2 热心公益、志愿服务

3 拾金不昧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个人或者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200-20000

(七) 创作奖励:

1. 评选标准:

①积极创作,用文字、图片或书法美术作品表达对公司的热爱和感恩之心;

②所创作作品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并在公司网站或内刊上发表

③所创作作品必须为员工本人原创作品。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员工每月28日以前将所创作作品交行政综合部,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由行政综合部在公司网站或内刊上发表。次月25日由行政综合部统计创作数量和奖励标准提交财务部审核确认,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

符合上述条件,即可享有公司给予的创作奖励,与公司战略发展、经营管理、形象塑造等相关的文章奖励标准为500/千字,其它类别文章奖励标准为200/千字,图片奖励标准为20/张,书法美术作品奖励标准为200/幅,次月底统一发放。

(八) 奖励要求:

1. 公司给予员工的各种奖励,如无合适候选单位或候选人,则可空缺;

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再奖励:

①根据第四条接受奖励后,其效果被评定为最高创造时或同一员工对同一事项再实施与改进时;

②根据第五、第六条接受奖励后,其功绩经重新评定为更高时。

3. 前项再奖励审查与原奖项规定相同,其授予的奖金数目是复审所定的奖金与原发奖金的差额。

4. 奖励事项如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资质与荣誉同时享受。

5. 如奖励员工在颁奖之前已经离职,奖金将不再兑现。

6. 获奖人员的获奖信息将被记录在员工档案内;

7、获奖名单由行政综合部负责公布;

8、严禁作弊,一旦发现,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并追回奖金,情节恶劣者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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