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0-07-01 16:52:51

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学生溺水现象时有发生,隐患就在我们的身边。为了有效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增强防溺水意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特制订此预防学生溺水《安全责任书》。

一、落实 “六不一会”: 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平时无成年人监护,不到河边、水塘边玩耍;学会科学合理的应急自救、报警方法,不盲目施救。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要求学生及家长(监护人)必须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主动教育学生不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游泳、滑冰,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严禁私自外出。中午时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五、家长应督促孩子认真遵守学校对学生防溺水安全的规定,家长要按时接送学生上学、回家。若发现孩子不按时回家的,应立即报告班主任老师或学校,在此期间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家长一定要在孩子休息日、节假日期间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督的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远离水源及危险地带,保障生命安全。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滑冰举报电话,鼓励学生互相监督。

八、家长必须时刻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要全部承担学生在校外的一切溺水事件的责任。

学生监护人应详细了解学校对学生安全的规定,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子女自觉遵守,发现违反规定应及时纠正和制止。若因学生不遵守以上规定或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造成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和监护人负责。

备注:本责任书由学生带给家长并签名,如果学生没有带给家长私自代签或者家长拒不签名,本责任书照样生效;家长若无视本责任书,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学生签名: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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