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11年外省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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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2011年外省本科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业
名额 系别

音乐学
音乐学
050401 音乐教育
20 音乐学

240 音乐教育系
作曲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
050402 电子音乐制作
录音艺术 录音艺术
050417 声乐(美声、民族、流行
音乐表演
050403 视唱练耳
25 作曲系 作曲系 视唱练耳教研

指挥 2 6 8 4 电子音乐工程

90 声乐系
钢琴系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70 双排键电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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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 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吉它、 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80 管、 低音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管 子、唢呐、琵琶、扬琴、古筝、80 古琴、柳琴、三弦、阮、二胡、板胡、打击乐)
舞蹈编导 舞蹈编导(表演与教育)
050410 备注:合计招生数7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数字为准。
报考办法:
一、陕西省考生只能参加陕西省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联考。音乐学专业方向、作曲专业方向、视唱练耳专业方向、录音艺术专业方向所有考生仅限在本院考点报考,省外考生均可在本院考点报考。
二、考生报名均须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
开始时间:20101225日每天8002200
- 2 - 管弦系
民乐系
75 舞蹈系

截止时间:20111 101200郑州、长沙、杭州考点网上报名截止;1301200济南、兰州、北京考点网上报名截止;2201200西安考点网上报名截止。逾期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我院各考点现场设有的报名处进行面报。
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不做任何信息更改。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xacom.edu.cn 2、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艺术类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交验上述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注: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生现场报名时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并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 张,已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了艺术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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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手续者,须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音乐学专业考生交本人音乐评论文章一篇,考生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一律不退。 四、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兼报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
五、凡持有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的考生,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复试注册手续,并须准备初试要求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六、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 (二)音乐教育方向 1、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
3)乐理、视唱练耳科目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 2、考试内容和形式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范围中外民歌、艺术歌曲(不含流行歌曲)。初、复试各演唱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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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练习曲或复调。复试内容:奏鸣曲或乐曲。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考试,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
3、专业要求
1)声乐:嗓音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2)键盘: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的练习曲一首,②程度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中外乐曲一首。
3器乐: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有一定的基本功,乐曲演奏流畅、规范和完整,能够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声乐演唱50%,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50% (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 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1、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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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2)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3)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4)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记;
2)和声音程听辨:自然音程;
3)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4)节奏填空:2438各一条;
5音阶选择:在同主音五声调式和同主音自然、和声、旋律小调等选项中选择; 6)旋律听写;
7)二声部中的上声部旋律听写。 3、乐理
音及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式音阶、常用音乐术语。 三、音乐表演专业 (四)中国乐器演奏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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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专业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所有专业初试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复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所有专业均须参加三试乐理、视唱练耳考试(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
3、弹拨乐(古筝、古琴、扬琴、琵琶、柳琴、阮、三弦)
初试:练习曲一至两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不同风格及近现代作品各一首。 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我院按照当年招生计划数与专业合格数12比例在我院网站公布各考点专业合格分数线。考生须参加全国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陕西省考生报名手续在考生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外省考生按当地招生办规定办理。
二、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三、参照各省考生文化课成绩确定我院文化课录取控制线,线上考生录取原则为:按考点、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各专业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必须达到我院规定的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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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违反考试纪律者,身体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五、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六、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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