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薪令”的政策效果:基于竞争与垄断性央企市场反应的评估

发布时间:2021-02-06

The Effect of Executive Compensation RegulationA Study Based on
Market Reactions of Competitive and
Monopolistic SOEs

作者:杨青;王亚男;唐跃军
作者机构: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上海200433 出版物刊名:金融研究 页码:156-173 年卷期:2018 1
主题词:“限薪令”;央企分类改革;事件研究法

摘要:在新一轮国企分类改革的背景下,本文针对2014年《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构建模型分析了事前的薪酬管制对竞争和垄断性央企的不同效果,并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1)“限薪令”具有实际约束力,降低了央企高管的货币薪酬与企业内部薪酬差距;2)竞争性央企有显著负的累积异常收益,符合“干预假说”,垄断性央企几乎不受影响,支持“中性假说”;3就影响机制而言,公司治理越差、行业增长率越高、竞争越激烈、地区市场化程度越高时,公司价值的损失也越大,但这些都只存在于竞争性央企中。鉴于“限新令”对竞争和垄断性央企不同的冲击效果,本文建议国企高管薪酬政策应遵循分类改革与精准监管的思路。

“限薪令”的政策效果:基于竞争与垄断性央企市场反应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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