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参股企业管理办法介绍

发布时间:2019-01-27 13:09:12

国有参股企业管理办法介绍

国有参股公司严格来说应该称之为“国家参股公司”或“政府参股公司”,不是国有企业,政府只是普通参股者,受到公司法规范。这类企业与一般竞争性企业无疑,没有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经济目标居主导。下面是 带来的关于国有参股企业管理办法的内容,欢迎阅读!

l、对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进行立法管理:首先要尽快做到有法可依,即建立一整套国有资产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治产,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特别要对查处国有资产流失的办法尽快立法。

2、对于参股企业内部,每年应定期进行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国有资产存量的分布构成、经营效益、增减变动;清查是对日常资产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建立能落实责任、奖惩分明的管理机制。

3、规范产权转让行为,强化产权交易中心职能。明确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产权属国家所有,只有国家授权机构才具有产权转让资格。还要规范转让的中介机构,以信息充分,合法场所,公开、公平交易,公正监督为前提,依法管理。对交易行使统一管理,确保产权交易的规范化,合理性和权威性。

国家参股企业产生的原因1.因为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绝对优势,国有资产遍布各行各业,资产存量庞大,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重组需要一个过程,这样,在较长时间内,许多行业存在一定数量的国有股份是普遍现象

2.为增加国有资产收益,为国家多上缴财政收入,国有资产经营部门也可以投资于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的竞争性行业,与其他经济成分开展公平竞争。在国家参股企业中,国有产权代表依法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参与企业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选举董事长,选择企业管理人员,维护国有产权的合法收益。

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对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首先必须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三方的作用,共同监督,同时还必须充分发挥国资、税务、工商及各种社会监督力量的威慑作用,在企业内外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监督体系,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其次,要理顺关系,强化国资部门的管理职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财政工作的延伸和发展,在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强宏观调控的形式下,国资部门要积极与各有关综合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紧密联系,理顺关系,取得各方面的支持,强化管理职能,提高宏观调控能力。

l、对于国有参股企业要设立代表国家的产权管理监督机构,授予其管理权限,制定监督办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搞好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的建设,引导国有资产向高效益的领域流动。

3、审计部门要与国资管理部门、监察、财政及国有参股企业的监督机构密切协作,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要加大执行力度,严惩不贷。

中国有资产审计的新思路l、建立企业审计制度,对于国家参股企业,审计机关除对其进行有重点的财务审计外,还应根据宏观管理的需要,开展行业审计和审计调查

2、企业所有制结构多元化,审计监督形式也应随之多元化。审计机关对企业审计的内容应主要监督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考核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应主要维护国资所有者的权益。企业审计也要与国际接轨,构筑新形式下的审计监督体系。

3、建立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新型关系。审计管辖的划分应以国有资产管理关系为主。

4、审计机关应制定一套科学全面的量化考核指标,保证国有资产的营运效益,加强对参股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严格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还应制定科学合理的业绩评价考核指标,准确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

国有参股企业管理办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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