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在犯罪人特征分析中的价值

发布时间:2011-12-27 14:08:35

美国杀人狂案件还原——

浅析精神分析在犯罪人特征分析中的价值

精神分析是在针对神经症的临床实践上发展起来的一整套理论与技术,是对人的精神结构有史以来最为深邃和细致的考察。在此种考察之中,对此具有具体指示的心理学者可以通过对象的种种行为特征来挖掘其本身所具有的特征。弗洛伊德认为,人的心理可分为3 个部分:意识、前意识和无意识。意识指个人目前意识到的一切。前意识指虽非目前意识到的但可以通过回忆而变为意识内容的一切。无意识则指被压抑而不能通过回忆再召唤到意识中的一切;这通常是不为社会规范所容的欲望。而这种无意识便是心理学家通过特殊的观察得到的甚至连对象本身都无法得知的其自身的性格特点。拉康强调——精神分析就是对人的主体历史的重构,精神分析的目的是达到“你即如此”的狂喜。而在司法实践之中,精神分析则是临床治疗上的一种套用,也即是通过对犯罪人在现场犯罪特征的考量以从直观角度获取其可能具有的人格属性,从而完成对犯罪嫌疑人的侧写,缩小侦查范围,达到司法侦查的目的。

  相较于完全的条例论述,笔者更愿意采取结合案例分析的模式来充分的体现精神分析在犯罪人特征分析之中的价值,故引用了美国十大杀人狂案件之中较为典型的“吸血鬼杀手”一案来进行分析。

案例——吸血鬼杀手:李查崔顿乔斯

一九七八年一月,在美国沙嘉缅度北部发生了一件惨绝人寰的杀人事件。苦主是二十四岁的大卫瓦林,他是个货车司机,专替洗衣店送货。他和他二十二岁的妻子住在郊区,瓦林太太怀有三个月孕,在瓦林出外工作时,多半单独在家。

经过现场还原后警察发现:瓦林太太显然是准备出外倒垃圾时,被歹徒侵入,之便在自己家中的客厅遭遇了侵袭及杀害。凶杀案现场,从前门到卧室,一路充满了挣扎的痕迹。地面有弹壳。而瓦林太太身上遍布刀痕。她的上衣、胸罩和内裤都被褪下,而腹部被利刃残酷的刺戮切割,刀伤由胸口一直划到肚脐,肠子外露,许多内脏都被掏出来乱砍。她的身体残缺不全,某些部份且已不翼而飞。更惊人的是:现场发现了一个优酪乳的空瓶,证据显示:这里面曾被掺入被害人的鲜血,并且被歹徒一饮而尽。

事发当天,瓦林收工返家,当他进门,看到了妻子的惨状,他立刻喊叫著冲出家门,一路声嘶力竭,奔到邻居家中求助。之才由邻居拨电话报警。而瓦林由於惊吓过度,警方赶到时,他甚至无法开口说话。第一位进入现场的副警长,也被现场的残酷场面惊吓住,据他表示:办案数十年,这是他仅见的最为凶狠残暴的罪行,曰他一连做了好几个月的恶梦。

在此案件之中,我们不难发现,凶手完处于一种变态的精神状态之下,其余其他杀人犯罪大的区别就是用尽各种手段极其残忍的对受害人尽行屠戮,此种行为显然不会是一个正常人因为某种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原因而报复受害人所进行杀害的正常手段。

也就是说,就现场来看,但是人的残忍手段背后的精神特征显然较于其他因素更为特殊,也为精神分析提供了一个相当充分的参考平台。

沙加缅度警方向 FBI 求助, 於是行为科学组派了一名组员去协助办案。这探员观察了现场之,便对凶手提出了以下的侧写:

「白人,男性。年龄介 25 到 27 岁之间,容貌清瞿,身材瘦削,营养不良。生活懒散,马虎,邋遢,可能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例如偏执狂或妄想症。有服食药物的倾向。个性孤僻,不喜与人交往,因此离群索居,可能一个人住,或是与父母同住。不过可能性不高。但就算与父母同住,一定也大部份时间都是一个人单独在家。失业,可能领有残疾救助金。没服过兵役,也许就读过高中或大学,但是中途辍学之所以对於「沙加缅度吸血鬼杀手」做了这样的侧写

其具体原因如下——

一、由现场的情形,可判定这案件与性犯罪有关,而根据 FBI 所做过的研究,凡是性犯罪,凶手多数是男性。而且在性犯罪案件中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凶手与受害者多半是同一种族。再加上本案被害人所居住的是白人地区,因此侧写中断定凶手应当是白人男性。而由於这一类案件的凶手年龄层通常集中在二十到三十岁之间,所以又判断凶手年纪在二十五到二十七岁之间。

二、从现场犯案照片上看来,凶手属於无逻辑性凶手。他加害死者的手法混乱无章法,也不清理自己留在现场,可能暴露自己身份的一切线索。这种人通常患有严重和长期的精神疾病,并且有偏执狂和妄想症的倾向。由於这种病症的发作大半在十九岁左右,其要经过八至十年的潜伏期,据此也可以推论出凶手的年龄应当是落在十九到三十岁之间。

三、由於推断凶手有精神病,因此也就可以推理出凶手的体型。一些精神学家做过研究,体型与精神状况有绝对的关系。身材清瘦或身体衰弱的人容易有精神分裂的症状。而反过来推论:有精神状态的人,由於神经质,往往无法正常的吃喝,就算吃喝了,消化情况通常也不好。这影响他们的营养吸收,所以多半外型羸弱,营养不良。由於缺乏生气,造成他们对曰常生活失去兴味。他们多半不整理环境,不注意个人卫生,生活方式失序,很难与人相处,更别提共同生活。所以侧写中断定他不是独居,便是与父母共同生活。

四、由於他的精神病史,想必他无法为军队所接受,所以不会有服役的纪录。而他的发病期如果正好与求学期间重叠,显然也不可能继续下去。因此无论是高中或大学,就算凶手曾经入学,一定也是落得辍学的命运。

五、由於他的性格和生活方式,使得他难以与人相处,工作时可能也无法配合。因此显见不可能有固定长久的工作,必须靠社会福利救济金存活。

另外,FBI 探员并且推论:由於凶手生活邋遢,生性懒散,他的住处一定脏乱。他如果有车,车内一定也是残破肮脏。而由於他的体力及个性使得他不可能跑去远处犯案,很可能凶手就住在被害人家的附近。做完案,他最有可能的去处便是返回自己家里。而且,他极有可能在最近曾住过精神疗养院,时间不超过一年。

联邦调查局提供了凶手的侧写之,警方便展开调查。而这时,另一件凶案又发生了。

这次的被害者有三名,分别是三十六岁的伊芙琳米洛兹太太,她三十二岁的男友丹尼尔梅瑞斯和她的六岁儿子杰森。另外,米洛兹太太的小侄儿麦克费瑞拉,才二十二个月,也失踪了。

所有的被害人都是被枪杀的。而麦克费瑞拉可能被凶手绑架,显然凶多吉少。米洛兹太太除了枪伤,身上还有多处刀伤凌迟的痕迹,她的死状甚至比瓦林太太还惨。

而在现场同样发现凶手饮血的容器。另外发现的重要线索是:现场不远处有一辆弃置的箱型车,仍未熄火。

於是 FBI 参照上次的侧写,给了更多细节。 他们认为凶手应当就住在弃置的箱型车附近一哩左右的地点。他应当是个恋物癖。如果能找到他的住处,一定有他所收集的被害人的物品。

加了这份新的资料以,警方便出动大量警力上街盘查,并以箱型车弃置地点为中心,展开地毯式搜索。这次搜索虽然没有找到嫌疑犯,却引起一般人的警觉和注意。

一天,有位妇女到警局来,她说他曾在命案现场的附近,看到她的高中同学。当时他蓬首垢面,衣服上沾满了血迹,当时他凑近她的车门想和她说话,但是吓呆了的她,不等他靠近,便驾车逃逸。

这人名叫李查崔顿乔斯。

警方知道了这件事,断定李查崔顿乔斯便是他们在寻找的对象乔斯的住处离箱型车弃置处仅一车之遥。与两件谋杀案的现场也相距不远。警方於是守候在他家附近,等候他外出。他们试著拨电话去他家,却没人接听。警方正准备要使计将他从公寓内骗出,乔斯却主动出现了。

他腋下夹著一个箱子,正向自己的货车走去。警方立刻一拥而上,逮住了他。在这次行动中,警方不仅现场查获他腋下的箱子中沾满血迹的袋子,另外还在他身上找到第二件命案的死者丹尼尔梅瑞斯的的皮夹。

如FBI 所侧写的,警方搜索乔斯的公寓时, 发现它既脏又乱,除了大量的垃圾、脏衣服,未清理的食器之外,还有一些剪报。剪报内容正是瓦林太太和米洛兹太太的谋杀案。而更令人惊骇的是墙上的月历,在瓦林太太和米洛兹太太出事的那天,曰期上都有斗大的「今天」两字。而除了这两桩惨案之外,在当年的其他四十四天,乔斯也同样标上了「今天」两字。令人不能不推测:如果不是抓到了他,沙加缅度可能还会再添四十四条冤魂。

这时,警方终於相信乔斯就是他们追查已久的凶手,同时对FBI的推理能力也大为叹服。

沙加缅度谋杀案侦破,但是对凶手的研究却正要开始。乔斯幼年时完全看不出他会成为这样恐怖和变态的杀手。他和一般人差不多,智商中等,小时候也一样可爱乖巧,虽然一直尿床直到八岁,但是大体而言,不是会带给家庭问题的孩子。

改变应当是在他十二岁时开始的。他父母的婚姻那时出现了问题,两人常在家中争吵甚至动手。他的母亲来控告他父亲与人通奸,囚禁她,以及滥用毒品。但是父亲否认。来一群心理医生及心理分析人员到他家展开访谈,之评估乔斯太太有精神病症状,她是典型的偏执狂妄想症。「具高度攻击性,对人有敌意,容易受到刺激和搧动。

这段婚姻又持续了十年,这其间乔斯由孩子长成了大人,最终虽以离婚收场,但对乔斯已产生重大的影响。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乔斯,在高二时显现了他的异常。他性能力有问题,无法勃起,女友交往不久多半会离他而去。他没有朋友,家人是他唯一稳定的人际关系。这时他开始吸毒酗酒。精神变异也逐渐产生。

一九七六年,乔斯廿六岁。他因为企图将兔子的血注射到自己静脉中而送医。在养护期间,他也多次试图生饮小动物的血。据乔斯的说法;他相信自己的血受到污染,会逐渐粉末化,所以必须以新鲜的血来替换。

他因此被送进精神病院,不久被放出来,因为医师深信他的病情以门诊治疗就可以控制。一九七八年,乔斯开始了他的第一桩杀戮。

他被关在监狱里的时候,声称自己是外星派来的使者,有一个声音命令他去杀人。精神状态异常已很明显,狱方因此将他转监至加州的维卡维里监狱,因为那里有加州医疗中心在狱中设立的治疗设备。但是一九八○年尾,乔斯依然死亡,死因是自杀,他偷藏了大量的镇静剂药丸一次服下,结束了他可怖又可悲的一生。

精神分析在犯罪人特征分析中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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