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登记档案规范化管理情况
发布时间:2019-03-09 21:57:22
发布时间:2019-03-09 21:57:22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登记档案规范化管理情况交叉检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档案
【发文字号】闽工商办[2017]40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8.19
【实施日期】2017.08.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登记档案规范化管理情况交叉检查的通知
(闽工商办〔2017〕40号)
各设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企业登记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企业登记档案在服务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根据《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工商综〔2012〕169号)精神,决定对全省企业登记档案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交叉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交叉检查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互相学习工作中的好方法、好经验,发现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互学互帮互促进,既达到检查目的,又增强交流和探讨,促进全省企业登记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