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化示范点创建评比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6-05 12:58:17
发布时间:2020-06-05 12:58:17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有限公司
企业文化示范点创建评比管理办法(暂行)
企业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形成企业文化推广传播的规范机制,进一步增强企业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根据中国移动企业文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企业文化示范点的创建工作。
企业文化示范点是中国移动 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优秀典范,承担企业文化应用创新、经验交流、推广传播的职责。企业文化示范点将致力成为企业文化对内学习、对外宣传的标杆,为提升中国移动 公司的软实力,推动中国移动实现“从优秀到卓越”的新跨越做出积极贡献。
一、 企业文化示范点的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各地、州、市分公司,省公司生产中心及上述单位所属的三级以上单位;
(二)连续两年在省公司(或本分公司、中心)绩效考核中保持50%以前位置的单位。
二、企业文化示范点的认定组织
为保证企业文化示范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省公司成立由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企业文化示范点认定委员会”。负责省公司级企业文化示范点申报单位的资格、资料审查、年度复核考评及定期组织示范单位的现场交流、推广、论坛等活动。
企业文化示范点认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
副主任:
成员由以下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发展战略部、市场经营部、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纪检监察室、信息化管理部、工会、党群工作部。
三、企业文化示范点的考核认定标准
为确保企业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省公司根据集团“中国移动企业文化示范单位认定标准”的要求,分解、细化制定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公司企业文化示范点考核认定标准》。
四、企业文化示范点分级
省公司级企业文化示范点按照《中国移动集团 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办法》中的目标和任务组织开展工作,在企业文化示范点创建中表现突出、符合省公司企业文化示范点的考核认定标准,成为省公司先进文化的典型。
(一)三星级企业文化示范点:在公司经营绩效考核和各运营管理层面业绩突出,各项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在全省保持领先,文化要素已经形成完整的体系,获得员工广泛认同,具有旗帜示范作用的单位。
(二)二星级企业文化示范点:全面完成公司经营绩效考核指标,在文化和制度建设中保持优势,员工普遍认同,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突出典范性的单位。
(三)一星级企业文化示范点: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主要经营绩效考核指标,在服务、创新、关爱、营销、管理、和谐等企业文化建设某一方面具有典型特色,可以作为示范在全省进行交流学习、借鉴推广的示范单位。
被考核认定为公司三星级的企业文化示范点,具备向集团公司企业文化示范点的推荐资格。
五、企业文化示范点的考核认定程序
企业文化示范点每两年为一个申报和认定周期。
(一) 申报时间:申报周期第一年的4月底前。
(二) 认定时间:申报周期第二年的9月份,各星级示范点创建单位向省公司提交示范点创建总结材料;省公司党群工作部牵头对申报单位的资格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年末由省公司企业文化认定委员会进行认定。
(三)认定数量:为保证示范单位的荣誉品牌价值,本着达标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每周期认定的企业文化示范点原则上:三星级不超过两个(可空缺);二星级不超过四个;一星级不超过六个。
(四)复核认定机制
省公司对已认定的各星级示范点每年复核考评一次,对复核不合格的单位撤消示范点称号,建立示范点能上能下的良性竞争机制。
(五)表彰奖励
对被认定为省公司企业文化示范点的单位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