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监管[2011]141号 关于开展全市气体充装企业安全生产“争先创优”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0 13:31:46

武安监管〔2011141

关于开展全市气体充装企业安全生产

争先创优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安监局,市属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推进我市气体充装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大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市区安监局共同在气体充装行业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争先创优活动。为做好争先创优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

气体充装企业安全生产争先创优考评工作按照属地和分级的办法组织实施。市属企业、驻汉单位由市安监局考核评定,区属企业由所在区安监局考核推选,经市安监局复核评定。

二、考评等级

考核得分90-100分的为优秀单位。

三、考评程序

1.自评阶段(1020前)。各气体充装企业对照《武汉市危险化学品气体充装企业安全生产争先创优考评细则》(见附件一)进行自评,自评得分达90分以上者,有资格参选优秀单位,并填写《武汉市气体充装企业安全生产争先创优优秀单位申请表》(见附件二),市属企业、驻汉单位报市、安监局,区属企业报区安监局。

2.区安监局考评阶段(1028前)。各区安监局组织专班对申报优秀单位的企业进行考核评定。对于核定得分在90分以上的企业,区安监局签署意见后报市安监局。

3.市安监局复核阶段(1111前)。市安监局组织专班对市属企业、驻汉单位及区局上报的企业进行复核。对确定为优秀等级的企业进行表彰,并在全市推广其先进经验。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有序推进。各区要高度重视,将次项活动与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与提升我市气体充装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机结合,成立专班,抓好本区气体充装行业安全生产争先创优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2.严格考评,务求实效。各区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实施考评。凡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取消企业评优资格。对入选优秀单位的,要认真总结经验材料,大力宣传。

3.加强指导,强化考核。各区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确保正常有序开展。市安监局将对各区局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附件一:武汉市气体充装企业安全生产争先创优考评细则

附件二:武汉市气体充装企业安全生产争先创优优秀单位申请表

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争先创优 考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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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监管[2011]141号 关于开展全市气体充装企业安全生产“争先创优”考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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