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监管[2011]141号 关于开展全市气体充装企业安全生产“争先创优”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0 13:31:46
发布时间:2011-10-20 13:31:46
武安监管〔2011〕141号
关于开展全市气体充装企业安全生产
“争先创优”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安监局,市属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推进我市气体充装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大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市区安监局共同在气体充装行业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争先创优”活动。为做好“争先创优”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
气体充装企业安全生产“争先创优”考评工作按照属地和分级的办法组织实施。市属企业、驻汉单位由市安监局考核评定,区属企业由所在区安监局考核推选,经市安监局复核评定。
二、考评等级
考核得分90-100分的为优秀单位。
三、考评程序
1.自评阶段(10月20日前)。各气体充装企业对照《武汉市危险化学品气体充装企业安全生产“争先创优”考评细则》(见附件一)进行自评,自评得分达90分以上者,有资格参选“优秀单位”,并填写《武汉市气体充装企业安全生产“争先创优”优秀单位申请表》(见附件二),市属企业、驻汉单位报市、安监局,区属企业报区安监局。
2.区安监局考评阶段(10月28日前)。各区安监局组织专班对申报“优秀单位”的企业进行考核评定。对于核定得分在90分以上的企业,区安监局签署意见后报市安监局。
3.市安监局复核阶段(11月11日前)。市安监局组织专班对市属企业、驻汉单位及区局上报的企业进行复核。对确定为“优秀”等级的企业进行表彰,并在全市推广其先进经验。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有序推进。各区要高度重视,将次项活动与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与提升我市气体充装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机结合,成立专班,抓好本区气体充装行业安全生产“争先创优”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2.严格考评,务求实效。各区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实施考评。凡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取消企业评优资格。对入选“优秀单位“的,要认真总结经验材料,大力宣传。
3.加强指导,强化考核。各区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确保正常有序开展。市安监局将对各区局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附件一:武汉市气体充装企业安全生产“争先创优”考评细则
附件二:武汉市气体充装企业安全生产“争先创优”优秀单位申请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争先创优 考评 通知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