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11-18 09:11:08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一、监理的工地会议制度

工地会议是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的重要形式,是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也是合同管理项目中普遍用的一种手段。工地会议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专题工地会议和监理部内部例会等形式。

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业主和承包人、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的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目的在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工程实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工地例会应由驻地工程师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建设单位代表和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及三方有关人员参加。会议检查上次会议确定问题落实情况,并就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情况进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确定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专题工地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根据工程需要及时召开,建设单位代表、施

工单位代表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会议对质量、安全、环保、进度及合同等方面的重点、难点和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

监理部内部例会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每旬一次,全体监理人员参加,其目的在于监理工程师对近阶段监理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下阶段监理工作方向,保证监理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工地会议应有正式的会议记录(固定格式),参加会议人员应签到。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的助理人员进行记录,会议记录经过参加会议人员讨论并签字确认后,在会后3天内由会议主持人整理出会议纪要,印发给各参加会议单位。会议纪要仅对指挥部、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起约束作用,会议中决定执行的有关问题,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必要的手续。

二、监理的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通知承包人及时整改,承包人完成缺陷修复后填写《通知回复单》,报请监理组复验签认。如承包人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以在报请指挥部同意后,发出《监理工程师暂停令》,指令部分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本项目监理部的具体做法是:

1某道工序完毕和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填报《工序质量报验单》,由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

2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自检资料的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认定等级为“不合格”,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内,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后再次报验。待改正并经检验合格后才予签认,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3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5应进行旁站的项目,实行全过程旁站。

6为了把本工程项目质量责任落实到人,实行质量责任制,即:“监理责任终身制度”——在项目监理工作正式开始之前,监理项目负责人向公司作出质量责任终身承诺,并根据监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分解后,依据各项法规、指挥部的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将有关职责分别授权于相应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明确各自职责范围与奖惩办法。对于工程的监理质量,相关监理人员必须终身负责,并签订责任书。

三、监理行文与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部档案资料由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员统一管理,收、发文必须进行登记。监理人员可借阅,并可根据需要制作备份。借阅时应办理手续,阅毕及时归还。各类资料应按规定要求分类编号,归类存档。对外行文由总监统一签署,盖监理部章,避免行文不一,产生矛盾。

1、工程资料包括从开工到竣工直至工程资料报送指挥部全过程的图纸,技术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报批、归档。档案管理人员应不断加强对规程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从而达到规程管理要求。

2、现场工程资料应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为依据进行认真填写。

3、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专业归类。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无未了事项,表格应统一采取规程可附表格,特殊要求需增加表格应依据规程统一归类。

4、不得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5、工程资料采用计算机管理,工程资料按规定采用打印加手写签名的形式,采用缩制品或光盘载体。

6、资料管理过程中要及时收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资料,汇总整理后资料要装入相应的档案盒,档案盒侧面及正面应有标识并整齐码放在档案柜中。

7、工程资料收发均应有文字记录,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发送的有关通告及文件、监理项目负责人阅批后及时归档。

8、工程竣工后,要按照规程要求对本项目所形成的资料进行组卷及装订整理后在规定时间内与建设单位进行移交,办理移交手续。

、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1、监理应每天将工程施工的详情和工地上发生的所有重要事项、特别是影响安全、质量和进度的事件,以及作出的决定、指令等详细记录下来,(施工监理日志和安全监理日志),并在每周五、每月的25日定期向所属专业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告本周和本月监理工作,同时提出下周和下月工作的安排及问题和建议。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每月的51525日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旬和本月监理工作,同时提出下旬和下月工作的安排及问题和建议。

2、监理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日常的巡视检查、旁站检查、材料检验、测量、工序及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等过程中,发现有或有碍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的问题时,必须及时向上一级监理报告,较严重的问题必须以最快的时间直接报告驻地工程师

3、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有关通知、指令、指示的要求,按时、真实和准确地报告有关方面的情况。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和职责,对承包人项目经理部的有关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4、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必须在每月底前按规定的格式向总监办上报“施工工作月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每月底前向总监办书面报出驻地监理部的“监理工作月报”。总监办由工程经济与合同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总监的审批意见,负责向建设单位指挥部报出“监理工作月报”。

5、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对需要向总监办、设计单位、业主及建设单位、有关上级监督部门的专题报告必须按要求和规定程序提交。

6、承包人工地出现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按有关“速报制度”、有关“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执行。如果有关上级监督部门、业主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总监办需要进一步的详细报告,必须按要求报告。

7、对于涉及设计遗漏及设计错误和设计与实际不符既可能需要进行工程变更的、可能会导致工程延期和索赔的,承包人必须按照有关合同文件和建设单位管理办法进行报告。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理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实施行之有效日常安全监理,特制订本制度。

1、指导思想

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监理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依法治安全的重要环节,是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预防控制的措施,是检点不安全隐患得到及时纠正、杜绝事故发生的过程体现。

2、安全督查组织机构

长:徐志强

副组长:余文松

员:朱为群

3、职责分工

徐志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督查、组织领导工作

余文松——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督查,安全技术方案、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检查现场旁站工作,负责对施工单位组织设计审查、安全风险防范、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审查、应急预案的审查

其他人员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日常安全督查和安全信息联动工作,对现场监理的旁站、巡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4、安全督察的主要内容

1) 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学习、贯彻情况。

2) 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3)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4) 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的健全情况。

5)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6) 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规定、规范、程序进行作业。

7) 安全经费的使用计划和使用情况、办理保险情况。

8) 劳保用品、安全设施配备情况。

9) 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措施的审查、落实情况。

10) 施工单位安全目标、安全考核情况。

11) 基坑开挖防护安全验算的复核、执行情况。

12) 支架稳定性验算复核、搭设执行情况。

13) 高空作业安全保障措施及落实情况。

14) 易坍塌危险性较大工序安全保障措施的审查、落实情况。

15) 用电安全保障措施及落实情况。

16) 易燃易爆危险用品安全管理情况。

17) 重大危险源点的检查、检测、评估、监控。

18) 大型机械设备拆装、使用、检查情况。

19) 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设置检查。

20)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

21) 施工现场应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

22) 施工便道安全运行、维护情况。

23) 施工便桥观测、运行、维护情况。

24) 支架、脚手架的搭设抽查或旁站、防护网的设置情况。

25)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审核、执行情况。

26) 安全急救器材等的备用情况。

27) 安全员、卫生员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的在岗在位情况及其工作检查情况。

28) 夏季、冬季、节假日安全生产情况、安全工作安排。

29) 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特种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状的签订。

5、安全督查办法

1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坚持每日巡查,以便及时发现安全问题。

2)专业监理工程师坚持每个工地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对重大危险源点重点检查。

3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口头或书面提出,并一追到底。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或施工单位未执行指示的及时汇报驻地工程师并对现场采取积极措施,对驻地工程师指示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驻地工程师应及时向总监报告,并及时下发暂停施工的书面指示。

监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1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领导的民主集中制的管理模式,驻地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并行使总监理工程师赋予的各项权力,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服从总监理工程师与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安排和领导。

2、必须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对工程现场要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和全环节的检查,特别是对于隐蔽工程、重要的工程部位、重要的工艺及工序,必须进行全过程的旁站,发现问题时,下达口头指令无效时,及时逐级向上汇报,以便协调处理,必要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整改。

3认真执行“自上而下”的检查制度和“自下而上”的汇报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对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员,每天都要进行工作检查,检查他们的到岗执业情况。监理员对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总监理工程师,每天都要汇报当天的监理工作情况,包括工程的质量与进度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等等,重要问题要写出书面的汇报材料。

4要有强烈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观念,相互之间要团结友爱,工作上既要有明确分工,也要紧密协作,相互支持与配合。

5要坚守工作岗位, 不擅离职守,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监理人员回家探亲或有事离开监理部或工地现场,必须向驻地和总监请假并征得同意,然后到综合办公室进行登记。回到监理部或工地现场要履行销假手续。

6要挂牌上岗,平等待人,文明监理,不感情用事。说话、办事要做到“有礼、有据、有节、有度”。

监理工程师廉政制度

1、必须树立正确的监理指导思想,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具有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精神,忠于职守,对党国家和人民负责。

2、必须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监理实际工作能力。

3、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以及总监代表办公室制定的施工监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督促、指导、帮助承包商按合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种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

4、必须严格按照监理程序,以监理规范、合同文件、技术标准为准绳,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

5、必须坚持求实勤奋,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深入工程一线,一心为工程着想,对职责内的事不得推诿不办,对承包商报验的工程项目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检验,并及时将结果通知承包商。

1、不准收受施工单位的礼品、礼券、礼金和有价证券或接受施工单位的各种赞助和收受回扣。

2、不准利用职权向承包商索要钱物,到施工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3、不准参与承包商的各种经济活动或参与承包商的盈利分配。

4、不准借工作之便向承包商推销各种材料、产品或介绍施工队伍。

5、不准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旅游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或接受承包商的请吃、请喝。

6、不准刁难或借故变相刁难施工单位。

7、不准参与赌博,严禁涉足色情活动,一旦发现此类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

八、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1会议的召集

1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由建设单位召集和主持,指挥部、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

2召集单位需预先通知与会单位,做好充分准备,并将最后确定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单位及人员正式通知有关方面。

2施工图会审的主要内容

1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已经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审批意见;

2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有关设计规范;

3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4对施工图文件中的有关问题的质疑;

5必要与可能的修改意见。

6需要会审的其它内容

3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设计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及技术特点;

2设计中采用的四新技术;

3对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及遵循的有关规范;

4有必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4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会提出的各类与工程有关的问题都必须落实单位和人员及时或限期解决。

5会议纪要由主持单位编写,征求参与单位意见并会签后印发。涉及设计修改和变更的部分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修改。

九、开工报告审查制度

1、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后,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取得指挥部同意,由总监签署开工令后,方可开工。

2、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1)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

2)劳动力按计划进场;

3)机械设备进场;

4)管理人员全部到位;

5)办妥开工前的各项手续。

3、驻地监理工程师接到《工程开工报审表》后,应及时组织检查开工条件,签署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

十、材料、构件、设备检验及复验制度

1、施工所需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必须持有质保书、产品合格证、准许用证和有关复试报告方可进场。对已进场的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原材料、半成品和配件,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限期清出施工现场或封存禁止使用。

2、监理工程师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标准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进行抽检。

3、抽检程序及要求:

1)实行见证制度,受检材料由监理人员在现场随机抽样取得。取、送样需有施工单位人员参加;

2)由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人员一起将受检材料送具备相应资质的材料检验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材料检验单位的检验结果无效;

3)材料检验结果在检验完成后两天内取回,由监理人员审查材料是否合格;

4、没有质保书、产品合格证和有关复检报告或抽检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

5、所采用的新材料、新型产品,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其技术鉴定文件。

十一、变更设计制度

1、监理工程师在以下情况下,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工程变更类)》书面通知承包方执行工程变更:

1)业主认为需要而提出工程变更,并委托设计单位提出有效变更文件后,以《业主指令》转发至本项目监理方;

2)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经业主审批后,以《业主指令》转发至本项目监理方;

3)承包方提出设计变更,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报业主经设计单位审批后,以《业主指令》转发至本项目监理方。

2、承建方接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工程变更类)》后,应按变更要求实施。

3、在合同规定的天数内,承包方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变更工程的《计量申报表》,逾期将不予受理。变更费用的计算按合同协议规定的办法执行。

4、监理工程师收到《计量申报表》后,对变更项目进行计量,与项目办共同确认该项目的最终数量、单价和总价。

5、工程变更完成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应根据业主批准的变更费用,按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费用的支付手续。

6、监理有权制止不适当的工程变更(如变更内容违背设计规范、施工规程或迁就承包方的失误等)。

7、分包工程的变更应通过总包单位办理。

8、工程洽商参照工程变更的程序处理。

十二、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1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署验收。涉及不确定量的还应通知指挥部共同检查验收和签署意见。

2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列出该工程中隐蔽部分的清单,做到心中有数。

3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由施工单位组织进行自检,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验收单交监理人员,监理人员需及时进行验收。

4监理人员需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平面位置、几何尺寸、标高、接口、用材等逐一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封闭、掩盖或进行下道工序。

5隐蔽工程若与设计要求有出入,施工单位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加以说明和附简图,并要征得设计单位签证认可。否则,施工单位应提出整改措施,经设计单位签认后,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验收。

6未经查验,即自行封闭、掩盖或进行下一道工序者,监理人员有权责令停工、进行整改。

7对隐蔽工程必须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地进行旁站,并作好施工记录,同时以照片的形式并用标尺进行标示,对这些隐蔽部位的施工过程加以留存。

8应认真做好工程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工程质量的优劣,内业资料具有重要的位置,内业资料的整理应遵循“完整、及时、准确”的原则,应及时归档,并做好电子文档的留存。

十三、关键工序、关建部位旁站监理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按监理规范对需要进行旁站监理的分工程及部位,实行监理旁站制度,明确旁站人员的选择、培训、考核等环节,确保旁站质量。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必须派旁站人员跟踪监理,旁站人员必须按时填写旁站监理日志,专业监理工程师适时查验。

1、现场监理应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配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2、对承包人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助理人员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

3、发现承包人有违反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时应及时加以制止,对不听劝阻和已施工的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可令其暂时停工,并立即报请专业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

4、旁站人员应全环节地对每道施工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并现场监督承包人的试样抽取及施工记录。

5、旁站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要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工艺操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杜绝弄虚作假,对所旁站工程的工艺及操作负现场监督责任。

6、旁站结束后要求旁站人员认真填写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当天交给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十四、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有关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单》。

3对于一般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处理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对于较大质量事故,应立即上报业主及有关主管部门,并由监理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事故处理后经复查合格并履行签批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4、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复查认可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收计价

十五、监理部生活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作息制度,除现场监理工作需要外,应根据作息时间表按时上下班,按时就餐。休息时间要安静,不得随意打扰他人。

2.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电、节水,不浪费粮食。

3.搞好卫生值日工作,自觉维护监理部的清洁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4.衣着整洁,仪表大方,注意树立自身和公司形象。

5.晚间不得擅离住地,不准单独到娱乐场所游玩。有事外出必须请假,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在外面过夜。

6.注意防火、防盗,不得乱扔烟头,不得使用电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离开房间时要关闭各种电器并锁好门窗。

违反上述生活管理制度的,初次给予指正,再次给予批评教育,累教不改的视情节通报公司处理直至清除,给监理部造成经济损失的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十六、监理部监理人员请假制度

1、监理人员休假必须以不影响监理工作为前提,在离岗之前应就本人休假期间的岗位工作与本部门或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衔接处理好,否则,不得离岗。

2、监理人员回家探亲、由于各种原因暂时离开工地或施工现场必须遵守请假制度,履行书面请销假手续(请假1天向专业工程师或标段长请假,请假2天向驻地监理组长请假,请假2天以上向总监请假)。未经批准或擅自离开工地的以旷工论处。

3、总监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回家探亲或由于其他原因暂时离开工地,应按有关规定向指挥部请假,回到工地时向指挥部销假并报公司备案。

4、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总监办其他人员回家探亲或由于其他原因暂时离开工地,应按程序和权限向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递交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

5、现场监理人员因事离开施工现场,应事先向驻地监理工程师说明原因,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否则以脱岗论处。

6监理部指定专人每天对监理部和现场监理人员在岗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如遇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月底汇总填写考勤表。

十七、人员培训上岗制度

为了统一思想、规范行为、提高业务水平,以有利于本工程的顺利实施,我项目监理实行监理及施工人员培训上岗制度。

进场后,首先由项目监理组织所有监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为:施工监理程序、本工程的重点与难点控制、业主对监理的相关要求。之后与业主商议共同组织对施工、监理人员的上岗培训,并邀请质检、环保、纪检部门授课。只有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方可担任重要的技术管理工作。

十八、监理工程师守则

1.切实按照监理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

2.坚持“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方针,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和职责。

3.廉政从业,禁止吃拿卡要收受贿赂和介入施工经营活动。

4.遵守纪律,服从领导,按监理规范和总监的要求,做到“全方位巡视、全环节检查、全过程旁站”。

5.弘扬团队精神,做到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共同完成监理任务,自觉维护公司和集体的荣誉和利益。

6.努力钻研监理业务技术,坚持科学的态度,以数据为依据认定工程质量和处理问题。

7.及时认真进行工程检查和验收,做好监理日志,整理上报各项资料。

8、虚心听取业主和承包商的意见,自觉接受公司和政府监督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水平。

十九、工程质量监理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苏交质〔200834关于转发《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干线公路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质量责任制,监理部与全体监理人员分别签订工程质量监理责任书。

1.责任总目标

严格监督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交通部质量评定标准优良级,并争创国优。将按照交通部JTG 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检查验收。在交工验收阶段:大于90分的单位工程所占的比例不低于85%;各标段的工程质量评分均大于90分。在竣工验收阶段:单位工程的优良率不低于85%;标段和建设项目质量鉴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等级优良;标段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等级优良。工程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2.监理人员的职责

1)、各监理人员就承担的监理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对由于监理工作的失职或渎职造成的质量事故负终身责任。

2)、认真执行“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方针,全面履行本监理岗位的工作职责。

3)、监理工作中必须执行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监督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

4)、监理人员应就所承担的监理工作,督促承包人按规范规定的频率进行工序自检、试验检测和测量放样等,必须按要求进行抽检试验、平行试验、工序抽检和抽测等。必须保证对重点部位、重点工序、隐蔽工程进行旁站,对由于监理工作原因造成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监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5)、监理人员必须就所承担的监理工作,按要求做好监理日记、监理日志、抽检资料、旁站记录和各类台帐等,按规定进行监理认可、签证,分阶段提交以上各项内容的完整资料。

6)、监理人员应按职责范围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审查试验工程施工工艺;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承包合同的工程和施工行为,提出或审查设计变更;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和工程验收。对以上各项工作把关不严或审查审批错误带来的质量问题,监理人员负相应责任。

3.检查考核

监理人员应接受指挥部对监理部各部位的检查、考核,同时也要接受监理部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记录在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4.奖惩办法

1)、工程结束后,全合同段质量目标全面实现、标段工程被评为优良工程,监理部提请公司发给每位监理人员一定数量的奖金。

2)、对在质量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显著的,监理部给予表彰,同时提请公司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的监理人员,监理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清除,同时抄报公司,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人员:

期:2010 期:2010

二十、廉政监理承诺书

为加强公路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保证工程项目高效优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交通部《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本项目廉政建设相关要求,特作如下承诺:

本人愿意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廉政制度“五个必须”、“七个不准”来约束自己。

1、必须树立正确的监理指导思想,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具有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精神,忠于职守,对党国家和人民负责。

2、必须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监理实际工作能力。

3、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以及总监代表办公室制定的施工监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督促、指导、帮助承包商按合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种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

4、必须严格按照监理程序,以监理规范、合同文件、技术标准为准绳,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

5、必须坚持求实勤奋,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深入工程一线,一心为工程着想,对职责内的事不得推诿不办,对承包商报验的工程项目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检验,并及时将结果通知承包商。

1、不准收受施工单位的礼品、礼券、礼金和有价证券或接受施工单位的各种赞助和收受回扣。

2、不准利用职权向承包商索要钱物,到施工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3、不准参与承包商的各种经济活动或参与承包商的盈利分配。

4、不准借工作之便向承包商推销各种材料、产品或介绍施工队伍。

5、不准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旅游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或接受承包商的请吃、请喝。

6、不准刁难或借故变相刁难施工单位。

7、不准参与赌博,严禁涉足色情活动,一旦发现此类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

在施工监理过程中,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施工单位或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承诺人(签字):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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