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大数据中心章程

发布时间:2021-01-10



岱岳区大数据中心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泰安市岱岳区大数据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类型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岱岳区区政大楼。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一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 第八条 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是泰安市岱岳区事业监督管理局。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九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研究制定全区大数据工作发展规划,承办全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大数据产业;开展建设数字政府、发展数字经济、构建数字社会等工作。
第十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应用发展;负责实施全区
- 1 -

电子政务外网、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协同系统等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支撑体系;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和数据资源管理技术支持,实施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大数据的收集、处理、共享等工作;负责全区视频会议系统、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大数据相关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岱岳区大数据中心办公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制定、修改章程;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大数据中心的各项决议;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拟定内部管理制度;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三条 根据《关于组建区大数据中心的通知》(泰岱
- 2 -

编〔201947号)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科、业务科2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综合科。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息、督查、人事、安全、会议组织、机关党群等工作;负责实施全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协同系统等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视频会议系统、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业务科。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应用发展;负责推进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支撑体系;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和数据资源管理技术支持,实施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大数据的收集、处理、共享等工作;承担大数据相关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六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 3 -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二十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五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鲁政办发〔201073号)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章程以及开展业务活动所要求的资质等。
(二)依法变更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
(三)年度报告的信息: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变更登记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等。
第六章 章程修改

- 4 -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单位主要职责经机构编制部门调整的; (四)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章程的修订,由决策机构提出意见,举办单位审查后,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置。

- 5 -

第八章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2020109日岱岳区大数据中心办公会(决策机构)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岱岳区大数据中心办公会(决策机构)。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举办单位(章):



- 6 -

岱岳区大数据中心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