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选择吉日的四大忌讳+++

发布时间:2018-07-01 02:11:14

结婚选择吉日的四大忌讳

作者:万法归宗

1、避开三七九

三吉日最好避免在农历的三月、七月和九月,因这三个月份分别适逢“清明”、“盂兰”和 “重公”,均为传统的“鬼节”,不宜办喜事。而在月初圆的“中秋节”月份,即农历八月是最适合办婚礼的月份。

2、避开三娘煞

相传月老不为三娘牵红线,使她不能出嫁。基于报复心理,三娘喜与月老作对,专门破坏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不宜结婚。

3、嫁娶择日法

婚姻嫁娶的择日原则是,以新娘方的出生日期为主的,并参考男方及其他人的出生日期,俗话说:“子靠出生时,女靠行嫁年”。所以若是把此原则颠倒或不顾,将会导致婚后的婚姻出现问题,甚至离婚;反之,则大吉利是。

4、不选父母生辰

在传统习惯中,父母生辰不应与结婚吉日相同,其实只是指父母生日的正日不宜嫁娶,在该月份内结婚却绝对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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