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日本历史简介(扫盲版)

发布时间:2013-07-16 18:25:36

古代日本历史简介(扫盲版)

原始社会

  日本列岛原是亚洲大陆的一个半岛,由于地壳的变动,在距今约1万年前最终与大陆分离,形成由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4大岛和几百个小岛连成的弧状列岛。早在旧石器时代,日本已有人类生存。①他们靠狩猎和采集为生,知道用火。距今1万年左右,日本开始进入新石器时代。在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大量出土有草绳样花纹的陶器,称绳纹陶器,相应的时代称绳纹文化时代。当时的日本人,住在沿海、沿河者以捕捞为生,住在森林和山地者则靠狩猎和采集为生。他们的主要生产工具是石器,有打制和磨制两种,但弓矢已广泛使用。在绳纹时代晚期,西日本开始出现原始农业、生产稻、麦、粟等。绳纹时代的日本社会,大致处于母系氏族公社阶段。

  公元前32世纪,日本进入弥生文化时代。在这一时期的遗址中,大量出土可能用陶轮制作的高大陶器。由于它首先发现于东京都文京区的弥生,故称弥生式陶器。弥生文化受到汉文化的强烈影响。汉代的水稻种植技术和铁制工具经朝鲜半岛或直接东渡传入日本,使农业和手工业得以迅速发展。生产力的提高促进社会分工,使父权制渐渐取代母权制,出现私有制和阶级的萌芽,开始向阶级社会过渡。

  邪马台国

  公元前1世纪,日本出现许多小国。《汉书·地理志》记载:“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以岁时来献见云。”这些小国之间的关系不是和平的,通过兼并逐渐形成规模较大的国家。据《后汉书·东夷传》记载:“旧百余国,汉时有朝见者。今使译所通三十国。”公元57年(汉光武帝中元二年),倭奴国遣使来汉通好,①光武帝“赐以印绶”。②

  公元1世纪末2世纪初,在九州北部兴起日本列岛第一个强大的奴隶制国家政权邪马台,③统治附近20多个小国。邪马台国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大人”享有种种特权,“下户”(平民)和奴婢地位低下。女王卑弥呼握有政教大权(“事鬼道,能惑众”),住在卫兵严密把守的宫室里,有成千奴婢侍候,死后修大冢,有百余奴婢殉葬。女王由男弟辅佐治国,下设大、大率、大夫等官,分掌贸易、监察和外交事务。可能有大将,统率全国军队。地方按大小和战略地位设置不同的官吏,个别的仍保有“王”的称号。邪马台国的军政开支主要靠下户交纳的贡赋维持。有法律和刑罚,“其犯法,轻者没其妻子,重者灭其门户及宗族。”

  邪马台以农业为主,“种禾稻、苎麻、蚕桑”。手工业中以酿酒、冶炼和纺织比较发达,产品有“细”、斑布(杂色麻布)、锦、绛青等。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促进贸易的繁荣:“国内有市,交易有无。”国内还有远距离的贸易,如对马国和一支国皆“南北市籴”。①

  在女王卑弥呼统治时期,邪马台与曹魏和新罗建立友好关系,与曹魏的使节往来不断。从239年(魏明帝景初三年)起的8年里,双方互相遣使7次,在古代中日关系史上是少见的。239年,日本使节到洛阳,魏明帝授予卑弥呼“亲魏王”称号。3世纪中叶以降,中国与邪马台国内多事,双方往来中断。不久,邪马台国亡,统一日本的历史任务落在新兴的大和国身上。

  古大和国

  公元3世纪,在近畿一带兴起古大和国。大和国经济发达,国力强盛,当邪马台与曹魏频繁交往的同时,大和可能同长江下游的吴国有联系。大和国统治者欢喜修建巨大的陵墓,②所以在日本史上被称为“古坟时期。”大约4世纪末5世纪初,大和国基本完成日本的统一,控制了西至九州、东达关东的广大地区。5世纪末、王在给刘宋皇帝的上表中回顾统一的过程说:“自昔祖弥,躬甲胄,跋涉山川,不遑宁处,东征毛人五十五国,西服众夷六十六国,渡平海北九十五国”。①大和国的最高统治者称大王,《宋书》中先后记载五大王,即赞、珍、济、兴、武,称五王,多数日本学者认为是《日本书纪》所载的仁德、反正、允恭、安康、雄略五王

  五王为巩固大和政权,先后实行氏姓制度和部民制度。

  氏姓制度是贵族阶级内部的制度。大王根据贵族的出身和在统一过程中的功绩,授予氏姓;只有拥有氏姓者,才能担任官职。所以,它是职务与资格双轨人事制度的雏型。在中央由葛城、平群、三轮等氏组成最高执政机构,中臣氏、忌部氏掌管祭祀,大伴、物部和久米等氏主持军事,苏我氏总管财政。地方设国造、县主、稻置等官,一般委派有直、君氏姓的人担任,重要地区由有臣、连氏姓的人担任。

  部民制是劳动者的组织制度。大和国的劳动者,按专业技术和贵族需要编成不同的部,其成员称部民。主要有从事手工业生产的品部,从事农业生产的田部和负责政府机关事务的杂部,而每一种又包含众多的部,如品部就包括锻冶、锦织、弓削等一百余部。各种部民,就隶属关系说,可分为公、私两种。公部民直属朝廷,只有大王有权调动,其他人无权调动,更不许兼并,违者剥夺氏姓和领地。私部民归地方实权派,由其亲信管理。所有部民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奴隶型,包括田部中的奴婢,田部和品部中的罪犯、战俘和杂部里的虾夷人等,没有人身自由。二是隶农型,包括田部里的部曲和大多数品部民;他们有家庭和户籍,有自己的生产工具,从朝廷或贵族租来土地向他们服劳役和缴纳产品,但没有人身自由,可以与土地一起赠送别人。第三种是农奴。隶农型部民占多数。①部民制的存在是日本奴隶社会的一个特点。部民中的朝鲜和中国移民,被称为“归化人”,他们大多有一技之长,如木工、织锦、缝衣等,为大和的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部民遭受沉重的剥削和压迫,人身被凌辱,逃亡或武力反抗史不绝书。5世纪中叶以降,地方豪强不断变国有地为私有地,变公部民为私部民,严重威胁中央利益。527年,九州紫筑国造盘井发动叛乱,控制福冈、大分、佐贺、熊本等经济发达地区,中央十分震惊,急忙召开重臣会议,派大将军率军征讨,费时一年多才予平定。

  盘井之乱平定以后,大和政府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到处设置屯田、屯仓,役使部民:例如569年,中央派田令白猪胆津整顿所属田部,使该部部民以户为单位编定户籍,并给部民以更多的自由。

  大和国统治者,一直觊觎朝鲜半岛。百济为摆脱高句丽和新罗的夹击,采取与日本通好的政策。4世纪中叶,日本乘机侵占新罗的伽倻(任那)②,百济王特赠七支刀以示感谢。399年,百济和大和组织联军进攻新罗,新罗求救于高句丽,第二年高句丽击退大和军。5世纪以后,大和与中国南朝的刘宋政权建立密切的外交关系,企图换取对称霸朝鲜半岛的支持。478王武遣使请求刘宋支持,宋顺帝受予“使持节,都督、新罗、任那、加罗、秦韩、慕韩六国诸军事,安东大将军,王”称号。

  大化革新

  随着封建因素的不断增长和大陆封建文化的大量传入,大和国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趋于激化。6世纪中叶,控制中央大权的葛城、平群、大伴诸氏衰落,苏我氏物部氏的权力上升,最后苏我氏又战胜物部氏,独揽大权。592年,苏我马子杀死崇峻大王,立甥女炊屋姬为王,是为推古天皇(592628年)。女王抵制苏我氏的专横,并于593年立户皇子为太子,即圣德太子,委以大权。圣德太子崇尚中国文化,不满贵族专权,渴望改革。603年,太子制定“冠位十二阶”,按能力和功绩授予冠位,打破氏姓贵族的世袭门阀制度。接着颁布《十七条宪法》,强调“国二君,民无两主,率土兆民,以王为主,所任官司,皆是王臣”,在日本史上第一次提出建立中央集权的政治纲领,为大化革新作了思想理论准备。607年,圣德太子和女王派小野妹子使隋,在国书中自称“天子”。608年,小野妹子以陪送使身分再次来隋,并有高向玄理和南渊请安等留学生同行。他在这次递交的国书中称“东天皇敬白西皇帝”,在日本史上第一次使用“天皇”名称。622628年,圣德太子和推古天皇相继辞世,其改革随之流产。苏我虾夷篡改遗嘱,先后拥立舒明天皇(629641年)和皇极天皇(641661年),大权独揽并大兴土木,广征徭役,使民怨沸腾。在反对苏我氏势力的斗争中,逐渐形成以中大兄皇子(626671年)和深受我国儒家思想影响的中臣足(614669年)为首的革新派。

  645612日,中大兄等乘接见朝鲜使节之机,发动政变,夺取政权。三天后,皇天皇退位,由中大兄之舅轻皇子继位,称孝德天皇(645654年)。孝德天皇与革新派关系密切,即位后立中大兄为皇太子,辅助政事,同时任命阿内麻吕为左大臣、苏我石川麻吕为右大臣、中臣足为内大臣、僧旻和高向玄理为国博士,还宣布年号为大化,着手改革。646年元旦,天皇发布《改新之诏》,是为大化革新。

  革新的主要内容有:一、废除贵族私有的土地和部民,收归国有,成为公地公民。国家授予大夫以上的官僚以土地和人口,称“食封”,以封户缴纳的部分租赋作为他们的俸禄。二、实行“班田收授法”。国家班给6以上公民口分田,男子2段,①女子为男子的三分之二,奴婢为公民的三分之一。6年一班,死后归还,不得买卖。受田者须负担租庸调:租为田租,每段交稻二束二把;②庸是劳役,男子(2165岁)每年服役十天,可以绢布代替(每天二尺六寸);调为贡物,一般交纳绢布(田调每段一尺、絁二尺,户别调布一丈二尺)。三、改革官制,建立中央集权的国家机构,各级官吏由国家任免,废除氏姓贵族世袭制。中央设二官(神祗、政)、八省(中、式、治、民、兵、刑、大藏、宫内)、一台(弹正),地方设国(省)、郡、里(乡)。

  革新措施的实施不是一帆风顺的。新政府刚建立,与苏我氏关系密切的古人大兄皇子,勾结旧势力谋反,被镇压。649年,革新功臣苏我石川麻吕遭诬陷,被迫自杀。668年,中大兄即位,称天智天皇(626671年)。他继续推进改革,并整理革新以来新颁诏书,编成《近江令》,是为日本史上第一部完备的法典。在外交上支援百济,但663年被唐与新罗联军打得惨败。天智天皇死后,本应由法定继承人、革新派重要人物、其弟大海人皇子继位,但其子在旧贵族支持下匆匆登基,内战(壬申之乱)骤起。结果大海人获胜,即位称天武天皇(673686年)。天武天皇进一步打击旧贵族势力,提拔在壬申之乱中有功而地位低的人,并大权独揽,建立有效的中央集权统治机构,把改革事业继续推向前进。701年,文武天皇(683707年)编成《大宝律令》(律是刑法,令是各种制度的规定)。718年,元明天皇(661721年)在《大宝律令》的基础上,制定《养老律令》,全面总结和确立大化革新的成果。

  大化革新使绝大多数部民摆脱旧贵族的控制,成为国家的公民。他们以户(亦称“乡户”)为单位从政府得到一份土地(口分田、只有使用权)和园田宅地(可以买卖),负担比较固定的租庸调,可以自由使用沼泽山林,生产积极性有所提高。大化革新在日本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从奴隶制社会转变为中央集权制封建社会的标志。大化革新是一次自上而下的改革,又很不彻底。例如,部民制未全部废除,还有大量奴婢和地位接近奴婢的隶农存在,对社会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奈良和平安时期

  710年,元明女皇把都城从飞鸟(奈良县橿原市)迁至奈良城(平城京),开始了日本史上著名的太平盛世奈良时代(710794年)。794年,武天皇又把京城迁往平安京(京都),开始平安时代(7941192年)。奈良和平安时代,一般(或名义上)由天皇掌权,不同于后来的实权在幕府(特别是德川幕府),所以又称王朝时代。

  奈良时代社会安定,经济文化繁荣。统治者十分重视发展农业,鼓励开荒和兴修水利。723年颁布“三世一身法”,开垦生荒地可以传三代,开垦熟荒地可终身占有(死后交公)。为防止土地复荒,743年颁布“垦田永世令”,规定所垦土地永为私有,不再收回。种植水稻的技术有新的进步,知道插秧和种植早稻晚稻。养蚕业和经济作物的种植获得发展。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手工业和商业日益进步。采矿、冶金、纺织业发展迅速。首都奈良是重要的工商业中心,有人口20万,设东西两市,并有市司负责管理工商事务。708年,铸币“和铜开珎”①流通全国。奈良时代,派出大量留学生、学问僧赴唐,如饥似渴地学习中国文化,把佛教、儒学、建筑、美术、医学、文学等介绍到日本,为日本文化的繁荣进步和中日两国的文化交流做出巨大的贡献。

  在班田制下,农民向国家交纳的租庸调大约占口分田总收获量的20%,剥削率已经不轻,但还要负担沉重的杂役、兵役和高利贷。劳役本为每年10天,但由于频繁迁都和大兴土木,往往长年征调。租赋和贡物须送到郡城或京都,一路开销全由农民负担。兵役是最痛苦的负担。国家每年征发1/41/3的青年入伍,自备粮食、武器,充当卫士(守卫京城,服役1年)、防人(戍边、服役3年),名义上轮换,实际“壮年赴役,白首归乡。”借债利息官方为50%,私人100%。还不起债者往往以身抵债,成为债务奴隶。著名诗人山上忆良(660733?)在《贫穷问答歌》里描写班田农民的悲惨生活说:

  “简陋倾圮屋, 地上铺茅草。

  父母枕边愁, 妻子脚下忧。

  灶里无炊烟, 釜中结蛛网。

  忘却炊饭事, 只闻呻吟语。

  咆哮如劈物, 手持刑具。

  五十户长声, 呼哨到寝处。

  似此人间事, 欲呼亦无术。②

  从8世纪末起,班田农民分化严重,有的四处逃亡,有的被迫把土地“寄进”给豪强,本人沦为他们的“寄口”。土地兼并盛行,国家掌握的公地公民锐减,豪强控制的私地私民剧增。与此同时,皇室的敕旨田,贵族的位田、功田、职田,神社和寺院的神田与寺田,大量增加,其收入归己,而且除职田外实际世袭享用。班田制难以继续推行,改为12年一班,有的2030、甚至40年一班,终致废弛。

  与班田制破坏的同时,庄园制发展起来。平安时期,庄园制占支配地位。有的庄园是原来的村落,有的因垦荒形成,大小不一。庄园里的生产者大多是破产的班田制农民,也有奴婢,他们以户为单位进行生产,有权共同使用山林水源,向主人缴纳年贡(大约相当收获量的1/31/2),负担警卫、运输、修房、筑路等杂役。有的庄园有劳役地租,即由庄民耕种主人的直辖田,收获全归庄园主。有的庄园还有工匠,如铁匠、泥水匠、陶工,从事手工业生产。9世纪以降,许多庄园获得“不输不入权”,即不向中央纳租,中央的检田使、收税不得进入,后来发展到不得入庄追捕罪犯,形同独立王国。

  随着班田制的破坏和庄园的兴起,地方割据势力日益强大,中央集权衰落。从9世纪80年代起,大贵族藤原氏①专权,左右朝政约二百年。藤原氏世代为天皇外戚。877年,藤原基经胁迫清和天皇退位,由9岁的阳成天皇继承,自己以舅舅身分摄政。887年,宇多天皇即位,把政权交给基经,宣布万机巨细应先“关白”于基经,从此开始日本史上的“摄关政治。”②从此,藤原氏私邸成了国家权力的中心,朝廷只是举行仪式的场所。1086年,白河天皇为打击藤原氏势力,在自己宫殿里设“院厅”,由近臣任官员处理政务,开始日本史上的“院政时代”(10861192年)。双方在斗争中都竭力拉拢武士阶层,从而给武士的登上政治舞台和夺取政权创造了条件。

  武士的产生与中央集权衰落和庄园制的发展分不开的。为对付人民的反抗和封建主内部的争夺,许多庄园开始建立自己的武装,神社和寺院也组织僧兵。这就是日本武士的起源。武士和主人结成主从关系,绝对效忠。11世纪初,开始出现地区性武士集团,称武士团。武士团的首领有庄园主和地方土豪,也有流落地方的中央失意贵族,其中势力最大的是源氏和平氏源氏和平氏均为皇子赐姓。“摄关政治”时期,源氏与藤原氏关系密切,势力大发展,自称“天下第一勇武之士”。11世纪末12世纪初,平氏与院政关系密切,势力急剧上升。1179年,平清盛带兵进入京都,囚禁上皇,停止院政,实行独裁统治。1185年,源赖朝举兵消灭平氏,控制中央政权。1192年,源赖朝被天皇任命为“征夷大将军”,在仓建立幕府,①是为仓幕府,开始幕府政治(或“武家政治”)时期。

  仓幕府和室幕府

  仓幕府(11921333年)与天皇为首的国家政权,其阶级本质是一样的,都是封建主阶级的政权。不同的是,幕府由武士阶层掌权,其头头将军名义上尊重天皇,并由天皇任命,实际上是政府首脑,垄断一切大权,天皇被架空。将军与其直属武士(御家人)之间建立密切的主从关系,称“御家人制度”。家人对将军要忠,无条件服从领导,为其负担军役和公役,包括守卫仓。将军对御家人要信,负责保护其领地和财产不受侵犯,并按功行赏。幕府设专门管理武士的机关——所。仓幕府还设立处理政务的公文所(后改称政所)和审理诉讼案件的问注所。各国设守护,负责军政。庄园设地头,负责治安和征收租赋。

  仓幕府的经济基础是庄园制。将军是一个大庄园主,占有大量领地,仅没收原平氏的庄园就达五百多所。

  1199源赖朝死,幕府内部发生争夺最高权力的斗争。外戚北条时政囚禁第二代将军源赖家,将他杀害,独揽大权。1205年,北条义时自称“执权”,即代替将军执掌幕府的军政大权。幕府内部的斗争,给京都朝廷以倒幕良机。1221年(承久三年),后鸟羽上皇发兵讨伐北条氏,很快失败,史称“承久之乱”。为巩固幕府统治,于1332年(贞永元年)制定武士法典《御成败式目》①51条,又称《贞永式目》,内容涉及行政、民事、刑事、诉讼等,对人民的反抗则坚决镇压。

  蒙古高丽后,策划进攻日本。12741281年,蒙古军两次入侵日本,遇到顽强抵抗,又遇台风,被迫退兵。仓幕府虽然赢得反侵略战争的胜利,但从此内部矛盾激化,开始由盛转衰。由于执权偏爱嫡系,引起傍系和因战争而破产的御家人的不满,双方一度火并,终于动摇了仓幕府赖以生存的御家人制度。与此同时,下层群众的反抗斗争活跃,出现所谓“恶党”运动。于是,后醍醐天皇(12881339年)在部分大封建主支持下开始倒幕。1333年,幕府派足利高氏发兵讨伐,但他中途倒戈,攻陷京都,仓幕府灭亡。1334年,后醍醐天皇重返京都,执掌朝政,并改元建武,史称“建武中兴。”1336年,足利尊(足利高后改“高”为“尊”)起兵攻占京都,自任征夷大将军,重建幕府,足利幕府13361573年)②的统治开始。后醍醐天皇化妆逃往吉野,建立新朝廷,是为南朝,与足利尊在京都拥立的北朝光明天皇分庭抗礼,史称“南北朝时代”(13361392年)。1392年,第三代将军足利义满合并南朝,南北对立基本结束。

  足利幕府也仿照仓幕府设立政所、所和问注所,但权力缩小。所首领称“所司”、由赤松、山名、一色、京极四家担任。称“四职”。不设执权设执事(后改管领),由山、斯波、细川三家轮流担任,称“三管领”,携助将军处理具体事务。地方上设“镰仓府”,由将军之子任“公方”,直接控制关东十国。在九州、中国、奥州、羽州设“探题”,派亲信任“守护大名”掌握军政大权。其他各国设守护。守护大名是足利幕府的主要支柱,其政治、经济、权力不断扩大。例如山名氏兼十一国守护,其领地占全国的1/6,成为割据一方的大封建主。将军的权力越来越小,与守护大名不断发生冲突。1467年(应仁元年),幕府内部因将军继承问题发生武装冲突,双方动用兵力达27万之众,混战10年,使京都遭到严重破坏,文物建筑化为灰土,史称“应仁之乱”(14671477年),日本开始进入长期混战的“战国时代”(14671573年),直到室幕府灭亡。

  经济发展和人民起义

  由于劳动人民的辛勤劳动,仓时期的农工商业有明显进步。已经广泛使用水车,开始种植早、中、晚三季稻,普遍种植小麦和经济作物,产量增加。耕地面积从10世纪初的862796町步增加946016步。①手工业逐渐脱离农业,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贸易发展,在神社寺院附近、交通要道、港湾地区,形成许多城镇。仅内附近,14世纪就出现新城镇387座。京都、、博多等是最重要的城市。特别是,有5万多人口,是联系九州、四国和对中国朝鲜的贸易中心,被称为“东方的威尼斯”。

  城市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庄园解体,许多农民成为自耕农。他们负担着沉重的租赋和劳役,还遭受高利贷的盘剥。长期的战乱,再加灾荒和瘟疫,使农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们成立自己的自治组织“惣”,“惣村”,团结起来进行斗争,迫使封建主让步。斗争的形式有集体请愿或逃亡,直至武装起义(“土一揆”)。15世纪,农民的武装起义进入高潮。

  1428年,京都附近的近江国首先爆发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很快波及京都和奈良。起义者袭击“土仓”、“酒屋”,①要求取消债务,焚毁债券。第二年,播磨国农民揭竿而起,提出“国中不许有武士”口号,在日本农民战争史上具有重大意义。

  1441年,京都附近发生农民起义,包围京都城,迫使幕府答应取消农民所欠债

  1462年,京都一带连年天灾、瘟疫流行,莲田兵卫率领起义农民围攻京都,使道路不通、“米谷不至”,“天下为之忧。”

  1485年,山城国两个封建主集团内讧,激起人民起义。起义者推选36名(另说38名)代表组成权力机构,实行自治。由于内部不和,自治坚持8年后失败。

  1488年,加贺国农民以一向宗②为旗帜发动起义。他们组织20万大军,包围高尾城,迫使大名富政亲自杀,完全控制加贺国,并扩展到京都和大阪一带。此后百余年,加贺国一直为一向宗信徒控制。

  长期的农民起义,沉重地打击了封建统治,特别是封建割据势力,有利于日本的再统一。

  日本的再统一

  战国时期连绵不断的混战给人民带来无穷的灾难,人民要求统一。经济发展和工商业的繁荣,使各地的经济联系加强,为统一创造了条件。然而,日本的市民力量弱小,且受封建势力控制,不可能成为统一国家的中坚力量。而在内战厮杀中成长起来的战国大名,虽然不受幕府统制、形同独立,但大多注意发展经济和积蓄力量,谋求国家统一。日本的重新统一,终于走战国大名兼并的道路。

  战国大名是新兴的称霸一方的大封建主,大约有200家。他们实行家臣团制度,把辖区里的中小领主变成自己的家臣,其领地则变成自己的直辖领地。家臣平时治理乡村,战时组成军队骨干,从军打仗。有些战国大名制定家法,规定主人与家臣之间的关系和家臣必须遵守的法规,主要内容是强调家臣忠于主人,其领地不得转移买卖、实行长子继承、通婚和遗产继承须主人同意、不得相争、违法者处酷刑等。战国大名比较注意安抚流民、兴修水利、开垦农田,打仗往往安排在农闲,以发展农业。同时奖励工商业,积极开发矿山,从而拥有雄厚的经济力量。

  争夺称霸全日本的斗争,首先从地近近畿和关东的战略要地尾张、三河、远江国开始。到16世纪中叶,远江国的今川氏势力最强,尾张国的织田氏和三河国的松平氏(1570年改姓德川)次之。尾张国大名织田信长(15341582年)本是一中等封建主,但他鼓励发展农工商业、长于战略战术,又使用葡萄牙人传来的鸟铳建立骑兵常备军和农民组成的步兵,逐渐强大。1560年,他出奇兵击败今川氏,并与德川氏会盟清州,约定互相支援。1568年,织田信长带兵进入京都,①挟持将军和天皇,号令天下。1573年,流放末代将军,室幕府灭亡。1582年,信长遭叛变家臣袭击,自杀身死。他虽然没有完成日本的再统一,但已控制六十多国的一半,为统一奠定了基础。

  织田信长死后,部将丰臣秀吉(15361598年)讨平叛将,接着用打击和谈判的手法,确立领导地位,并平定四国、九州,基本实现日本统一。1585年,寒门出身的秀吉被受冷落的天皇任命为关白,第二年又破例任命为政大臣,赐姓丰臣。从1585年起,秀吉开始在全国丈量土地,按土地肥瘠分为三等,核定年贡,登录在册。他的直辖领地扩大,占全国土地的12%强。这件事被称为“太阁检地”。①他还奖励垦荒,大力兴修水利,强迫游手好闲者去务农。他鼓励发展工商业,统一度量衡,并修建大阪城,迁来其他地方的商人。1588年,秀吉发布“刀狩令”,收缴百姓手里的刀、矛、武器,从此佩带武器成了武士的特权。他发布“身份统制令”,不许农民任意迁徙,更不许弃农从商。丰臣秀吉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侵略者,1592年发动侵朝战争,妄图以朝鲜为跳板攻占北京,但被朝、中联军打得惨败,本人也忧忿成疾,很快死去,侵略计划终于破产。

  德川幕府的建立

  丰臣秀吉死后,部将德川家康(15421616年)掌握政权。在1600年的关原(不破关)之战中,家康击败敌对的大名联军,奠定称霸全国的大局。1603年德川家康就任征夷大将军,在江户(东户)建立幕府,开始江户幕府(也称德川幕府)的长期统治(16031867年),直到明治维新以前。

  德川幕府实行幕藩体制,即实行以幕府为核心、诸藩为支柱的中央集权专制统治。幕府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其直辖领地(“天领”)分布在66国中的47国,加上直属武士(“旗本”,能面将军)的领地,年产米700多万石,约占全国总产量的30%。此外,还控制着重要城市(如江户、京都、大阪、、博多、长崎),垄断金银开采和货币制造。幕府拥有常备军(旗本)2万多人,另有征集大名的兵力6万多人,总数达8万多人,超过三、四十个大名兵力之。大名的领地称藩,即屏藩,约有260多个,其中20多个是强藩。与德川同族或亲近的大名叫亲藩,关原之战前臣服的叫谱代,战后臣服的称外样,三者领地交错,互相监督。幕府对大名的控制很严,大名的妻子须留在江户为人质,本人要定期去江户参谒将军。1615年(元和元年)颁布“武家诸法度”,称“元和令”(后又修订,称“宽永令”),规定武士应修练文武和守法,不得私自结党和缔结婚姻,每年4月参谒将军和服从将军的绝对权威等。同年还公布“禁中并公家诸法度”,剥夺天皇除决定年号外的一切权力。对神社寺院,幕府也严加控制,禁止立异说、结党生事。

  在中央,将军之下设“大老”(临时最高行政官)、“老中”(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若年寄”(协助老中管理旗本和御家人),合称“三役”。三役之下设三奉行,即寺社奉行(管理神社寺院)、勘定奉行(管理将军直辖领地)、奉行(管理城市)。老中和若年寄之下还有几位称为“大目付”和“目付”的监察官。在地方,将军直辖领地设“郡代”、“代官”,京都设“司代”,重要城市设“城代”。幕府设评定所,由老中、中老、若年寄、三奉行、大目付和目付参加,商讨重大事宜,特别重大的事将军出席。

  德川幕府实行严格的身分制度,划居民为武士、百姓、人三等,俗称士、农、工、商四民。武士乃四民之首,约占总人口的10%,享有带刀和不纳租税的特权,内部又可分为二十多个等级,但均属封建统治阶级。农民占人口80%以上,是主要的剥削对象。有少量土地的自耕农称“本百姓”,无地的雇农叫“水吞”(穷得只能喝水)。人指工商业者,地位比农民低,常受歧视,如雨天不许打伞。人也分不同的阶层:有房有地的叫“本町人”,有权参政;无房无地者称“地借”、“店借”,无权参政。但富有的商人可勾通官府,不受身份限制。四民之外尚有称为“秽多”、“非人”的贱民,地位最低,只能从事殡仪、曲艺、制革、屠宰等所谓卑贱的职业。

  德川幕府对农民的剥削和限制十分严格。农民世代被固着在土地上,不得迁徙,更不准出卖土地或弃农经商,违者严惩。一般交纳实物地租,往往超过收成的1/2。有些地方出现货币地租。为防止农民逃跑,实行五家连保制,人犯法五家受罚。幕府甚至颁布法令,限制农民的生活方式。例如,不许穿丝绸,不许骑马坐轿,多吃豆叶、山芋(少吃大米),不得饮酒、喝茶和吸烟,妻子喝茶聊天、游山玩水就要离婚。

  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农民大众,不断掀起反抗斗争。1637年底,长崎县岛原半岛和天草岛的天主教徒农民在天草四郎领导下举行起义,势力达3.7万多人。16世纪中叶,天主教传入日本。它那上帝面前一律平等的思想,受到广大群众和部分不满幕府的武士的欢迎,17世纪初信徒达75万人。1612年起,幕府下令拆毁教堂,强令天主教徒改宗,否则流放甚至烧死。岛原一带二百多天主教徒农民拒绝改宗,竟被锯下脑袋。再加连年灾荒,剥削和压迫有增无减,终于激起农民起义。1638年初,幕府派老中率领12万大军镇压,并勾结荷兰人向农民军开炮。农民军坚持抵抗,但终因弹尽粮绝而失败,天草四郎和数万农民惨遭杀害。

  早在农民起义以前,德川幕府已奉行锁国政策。1633年的“锁国令”规定,禁止与西方贸易,不许日本人出国,已在国外者不许返回,违者处死。岛原起义后,更加紧推行锁国政策。1638年再颁锁国令,除中国和荷兰外,禁止同其他国家贸易,号召检举天主教徒和神甫。德川幕府奉行锁国政策长达两个多世纪之久,

  它虽然巩固了幕藩体制,却使日本与外界隔绝,不利于吸收外国先进科学技术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消极影响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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