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3


柳林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

局内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务扩大会议研究,于20111014日主管局给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下发通知,要求务于1017日前将所属股室、单位的职责、权限、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形成书面材料后上报局综合办。截止目前,还有少数股室、单位未交回,在交回的股室、单位当中,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能够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并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上报了,质量最高,由此,可以看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在日常工作当中,管理扎实,工作作风严谨,对交办事项态度积极,能够按时、扎实地完成局交办的所有事项。局长马星明同志在审阅后对综合执法大队认真务实、
立说立行的工作作风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批示:请办公室发文转发所属的一切股室及单位,认真学习,反思各单位的工作,我们要的是一流的思维方式和扎实有序且富有绩效的工作,绝 非推诿应付的工作,请同志们认真思考。若在系统内再次出现失职、渎职、越权办理公务以及对组织、对群众不从良心和原则上负责任的行为,无论发生在何部门、何种人身上,组织将严肃查办”
按照马局长批示精神,现将《柳林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关于上报单位职责等情况的报告》印发给你们,望各股室、单位对照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表现,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看本部门在履职方面、落实交办事项回复方面、服务质量方面、作风纪律方面、顾全大局等方面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越权办理公务以及对组织、对群众不从良心和原则上负责任的行为,针对问题立即整改,从而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在建设系统内营造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立说立行、认真务实的工作氛围,以确
保我局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柳林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关于上报单位职责等情况的报告》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关于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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