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社工评选活动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9-10-09 12:25:04

优秀社工评选活动方案范文

为充分调动我区广大社会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社工队伍当中,促进社工队伍的发展壮大,推动xx区社会工作的发展,经南海区民政局批准,南海区社会工作协会将举办“xx区xx年优秀社工评选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优秀实务社工(8名):在南海区级或各镇(街道)登记备案的从事社工实务服务的社工机构、社会服务单位(指承接政府资助专业社工服务项目的单位,下同)、社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从业人员,其中机构/单位管理人员1名、项目负责人3名、一线社工4名;

  (二)优秀行政社工(7名):南海区级或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村(居)委会、事业单位等从事社会工作领域行政或研究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社会工作领域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从事专门性的社会服务工作。)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人民,热爱社工;

  2.认同专业社会工作价值理念;

  3.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良好影响,得到广泛赞誉和认可。

  (二)具体条件

  1.优秀实务社工

  (1)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2)在社工机构、社会服务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连续从事专业社会工作实务2年及以上(其中机构/单位管理人员为3年及以上),成绩显著;

  (3)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知识受到同行认可,专业服务水平获得服务受众好评(其中项目负责人:专业社会工作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得到本地区同行以及机构、同工认可,专业服务质素令服务受众满意;机构/单位管理人员:专业社会工作能力、机构管理能力、社工人才培养能力得到本地区本行业广泛赞誉,获得机构及同工的认可)。

  2.优秀行政社工

  (1)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优秀社工评选活动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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