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个人跨境电商额度的刑法规制和治理

发布时间:2020-06-17 14:15:11

盗用个人跨境电商额度的刑法规制和治理

作者陈禹衡;尹航

作者机构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1189;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威海264209

来源中州大学学报

ISSN1008-3715

2019

036

004

页码40-45

页数6

中图分类D924.11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个人跨境电商额度;信用财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盗窃罪;逃税罪

摘要盗用个人跨境电商额度的行为屡禁不止,主要是跨境电商业务如火如荼地发展带来的巨大需求和使用个人跨境电商额度的免税利益所导致的.盗用个人跨境电商额度的行为主体主要是跨境电商平台和“信息掮客”,其侵犯国家关税法益、侵扰国家经济秩序、侵害个人信息法益、侵犯个人财产法益,并且应该将个人跨境电商额度视为一种信用财产,其各个环节的行为分别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盗窃罪和逃税罪.对于该行为的治理应该加强个人信息的监管、规范跨境电商平台的运营,并由海关加强对个人跨境电商额度的保护.

盗用个人跨境电商额度的刑法规制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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