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财政厅、中

发布时间:2019-03-06 06:06:48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财政厅、中共湖南省委老干部局关于调整省直统筹管理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

【法规类别】离休退休退职

【发文字号】湘劳社政字[2009]8

【发布部门】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9.05.21

【实施日期】2009.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财政厅、中共湖南省委老干部局关于调整省直统筹管理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

(湘劳社政字〔20098号)

省直管各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统筹单位、长沙市老干局、省直管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了提高省直统筹管理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参照《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公务员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76号)及《关于提高省直管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和提高医用耗材统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财政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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