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发布时间:2020-04-02 18: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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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填写说明)
单 位
姓 名
年 月 日
说 明
一、此表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档案材料,由基层党支部妥为保存,如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考察期间毕业或调动工作,应转往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保存。
二、此表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填写时应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清楚。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情况”一栏填写内容:按照入党积极分子群众推优制的规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和其他有关情况。
四、“培养考察情况”一栏由组织员或党支部指定的联系人填写,内容包括: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情况、工作表现和群众反映等。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民族 | ||||||||||||
籍 贯 | (填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到县即可) | 出生地 | (填到区、县即可) | 学历 | 获得最高学历。 如:大学、大专、中专、高中等 | 学位或 职 称 | 学位:应写学科学位。如工学士学位。职称:应写主管部门评定的技术职称。 | ||||||||
单位职务或职业 |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
现居住地址 | (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 | ||||||||||||||
本 人 简 历 | “本人简历”栏填写说明: 1一般从七周岁或上小学时填起; 2根据本人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所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 3起止年月前后要相互衔接; 4每阶段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务”填写要具体,兼职较多者取主要职务。 如: 1993年9月—1999年8月,就读于**省**市(县)****小学 1999年9月—2002年8月,就读于**省**市(县)****中学 2002年9月—2005年8月,就读于**省**市(县)****中学 2005年9月—至今,???? 就读于湖南商学院***学院***专业 (标准格式,月份要求衔接,从读小学开始填写。) | ||||||||||||||
培 养 联系人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职 务 | |||||||||||||
确 定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情 况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栏填写说明: 1、推荐对象的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方面表现情况; 2、推荐对象存在的不足之处; 3、群团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推荐情况。 例文: XXX同志自XXXX年X月X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略) 但还存在(不足或缺点……) 本支部于XXXX年X月X日召开支委会,经研究同意确定XXX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由XXX和XXX二位同志作为该同志的培养联系人。 | |||||||||||||||
培 养 考 察 情 况 (谈话每半年一次) “培养考察情况”栏填写说明: 1、谈话内容(注明谈话时间、地点、谈话人) 2、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半年以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表现情况; 3、存在的不足之处及进一步培养、教育意见。 例文:XXX同志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半年以来,能够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略)。但还存在(不足或缺点……)。今后需……(略) 培养考察一年时填写: 1、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来的教育和考察总体情况的评价意见; 2、不足之处及进一步培养、教育意见。 例文: XXX同志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年)以来的表现……(略)。但还存在(不足或缺点……)。 基本符合条件,建议列为发展对象 | |||||||||||||||
培 养 考 察 情 况 联系人签名 2010 年 X 月 X 日 | |||||||||||||||
培 训 情 况 “培训情况“栏填写说明: 1、注明该同志自何时至何时参加杭州市直机关党工委(或其它)组织XX期党校培训班; 2、培训期间的表现情况; 3、是否结业。 | |||||||||||||||
支委会意见 | “支委会意见”栏填写说明: 1、在分别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后召开支委会研究; 2、召开支部会议研究的时间、参加人员; 3、注明该同志何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培养教育考察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是否同意XX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例文:本支部 于XX年X月X日由支部书记XXX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入党积极分子XX同志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问题。本支部共X人,除XX同志请假外全部参加会议。 审查了XX同志一年来的表现情况,(优点)………(不足之处)………根据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经支部研究,认为XX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备注:不设支委的为党员大会意见) 支部书记签名 刘XX 2010年 X 月X 日 | ||||||||||||||
党委审查意见 | “党委审查意见”是党委(工委)派专人调查了解后作出的意见。(1)党委组织委员对确定发展对象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听取情况介绍、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2)审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到确定发展对象程序、要求是否符合规定以及《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是否合式。(3)提出能否发展的意见。写明“根据考察了解,我们认为某某已经基本具备入党条件,可以发展”,或“根据考察了解,我们认为某某尚不具备入党条件,暂不发展”的规范性表述。(4)该意见是向党委提出申请人能否发展的依据。 组织委员(组织员)签名 何XX 年 X 月 X 日 | ||||||||||||||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2004年8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