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美乡村教师记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1-18 11:12:16

2017大浦镇大浦中学

“最美乡村教师”考评记分办法

“最美乡村教师”的考评主要根据教师先进事迹展示、农村任教年限、工作实绩、所获荣誉等综合进行评分

评委:学校行政及各教研组组长(共17人)

一、评选材料

依据教师所交材料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教师先根据材料进行述职演说,评委进行现场无记名打分,最后计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二、农村任教年限

参评教师农村任教最少5年,每增加一年记0.2分。

三、工作实绩

1、参评教师担任班主任或学校管理工作的,满三年计1分,每增加一年计0.2分。

2、参评教师所教学科,近三年在县或镇统一组织考试测评中,超过县人平分计4分,居全名的分别计321(只记近三年成绩最好的一次,不重复计分)

四、所获荣誉

1、参评教师年度考核一个优秀计1分,立三等功计2分,最多不超过3分。

2、参评教师获得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荣誉称号的,国、省、市、县、镇级分别计20、15、10、5、2分。(只取最高一项记分)

3、参评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含发表的)在国、省、市、县获奖的分别计4、3、2、1(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参加国、省、市、县、镇教学教学比武获奖的分别奖5、4、3、2、1分(说课比赛减半记分);教学设计与课件参赛获奖的,国、省、市、县分别计3、2、1、0.5分。(以上均只取最高一项记分一次)

4、参评教师辅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获国家、省、市、县级的分别计3、2、1分(只取最高一项记分)。

五、一票否决

1凡是工作不服从学校安排,没有达到学校饱和工作量者,学校不推荐,一票否决!

2、平时教学常规工作不做好,被上级点名批评,学校常规工作检查时,教案数量较少、质量较差,作业批改次数较少,尤其是不送检者,学校不推荐,一票否决!(教导处提供当年教学常规检查数据)

3、教师的出勤情况,凡是经常不签到,尤其是上课空堂,旷工者,学校坚决不推荐,一票否决!(查当年的考勤纪录)

衡东县大浦镇大浦中学

2017年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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