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保证书

发布时间:2019-12-03 07:56:31

房屋漏水保证书


承诺书

2013767日的连续大雨,a座写字楼18层天台雨水顺玻璃幕墙西边流淌致使a座写字楼1501-1502的房屋上下二层地板及吊顶墙面受损。。。集团赔偿本人6000陆仟元整人民币此时一次性了结以后与。。。集团不存在任何关联本人对上述事情无其他主张及诉求

特此承诺

承诺人篇二房屋保证书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

温州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为了做好对龙湾区沙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质量跟踪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建设厅相关文件的精神对由本公司 项目经理 施工员负责施工的工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

符合贵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要求

符合国家浙江省现行建筑施工技术规程要求

墙体屋面楼面无渗水现象

已通过本公司组织的质量验收

保修期限内属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本公司承担维修责任除他人为及不可抗力外

1保修期限

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到以下规定的期限为保修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五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道安装工程为两年

(3)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工程为一年

(5)其他按合同规定

2保修范围

(1)屋面渗雨

(2)室内地面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起碱脱皮

(4)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5)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倒泛水造成积水

(6)外墙面渗水阳台积水窗边渗水

(7)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渗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8)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

(9)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七章第 42 条规定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单位盖章

签名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

温州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为了做好对龙湾区天河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质量跟踪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建设厅相关文件的精神对由本公司 项目经理 施工员负责施工的工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

符合贵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要求

符合国家浙江省现行建筑施工技术规程要求

墙体屋面楼面无渗水现象

已通过本公司组织的质量验收

保修期限内属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本公司承担维修责任除他人为及不可抗力外

1保修期限

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到以下规定的期限为保修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五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道安装工程为两年

(3)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工程为一年

(5)其他按合同规定

2保修范围

(1)屋面渗雨

(2)室内地面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起碱脱皮

(4)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5)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倒泛水造成积水

(6)外墙面渗水阳台积水窗边渗水

(7)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渗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

灯具坠落

(8)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

(9)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七章第 42 条规定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单位盖章

签名

日篇三:2016房屋漏水承诺书

2016房屋漏水承诺书

房屋漏水承诺书

甲方东至县血防站

乙方东至县血防站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的房屋所出现的渗水问题及隔热制作达成如下维修协议协议:因甲方宿舍楼在使用期间出现渗水问题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房屋屋顶渗水及隔热以及外墙壁剥落进行维修经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1. 维修时间: xx 7 日起到 年月 日止.

2. 维修地点

3. 负责维修单位

4. 维修方案须甲方确认并且乙方应在维修之前征得甲方同意.

5. 维修以及维修质量的监督对于涉及到该房屋所出现的所有渗水部位都必须进行维修在维修期间甲方定期必须派人在现场予以质量监督和协助部分工作. . 家居用品的保管和损坏灭失的赔偿:在维修之前甲方和乙方对于甲方家里面的大件物品家具和家电进行清点并签字确认基于维修期间甲方的家具和家电都已经安装到位在施工方施工期间施工方有责任对于施工时的人员安全负责同时在施工时避免对于甲方的家具和家电造成不必要的损坏另对于甲方地板在施工时尽量铺设厚点材料以避免在施工期间对于地板的损害).在维修期完毕对于大件物品进行再一次的确认对于在维修期间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乙方的任何一件物品的损毁或者灭失乙方必须按照原价进行赔偿

8. 房屋维修期的注意事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各项施工前的准备包括协助邻居之间及小区里面的其他事情如垃圾材料的堆放. 9. 维修之后的房屋质量的验收和审核:由双方事先约定以解决漏水为主或者以相关行业标准为验收标准.

10. 在维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都有甲方负责监督施工方予以负担

11.如此次维修没有达到预期的修复效果再次出现渗水则乙方必须承担再次维修的责任不能因超过房屋保质期而拒绝维修再次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12.根据双方的协商本次维修双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进行: 1) 甲方负责全部材料乙方负责施工对于因为甲方购买的材料质量而引发的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因此而产生的二次翻工费用和工期的延误由甲方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工艺错误或者其他的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质量问题则乙方负责全部材料的费用甲方不再另外付费用给乙方且工期不得延长 2甲方负责主要材料乙方负责部分材料乙方负责施工其他的由双方协商 3)乙方负责全部的材料乙方负责施工对于因此出现的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13 . 币元大写 关于费用的支付:无论采取以上任何一种合作方式甲方应在乙方进场之后付本次维修费用的 50在维修结束后付 45余下的 5待保修期满后甲方在行支付.

1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15.关于保修:保修期 60 天自维修结束之日起算保修期内发生问题时乙方应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往查看并采取其他相关措施 16.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方公章 经办人签名

乙方 . 日篇四住宅房屋漏水侵权责任分析

住宅房屋漏水侵权责任分析

现实中因楼上房屋漏水导致楼下住户财产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问题看似简单实则可能牵涉多方原因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才能找出真正的责任主体 漏水时间

主要看开发商向楼上住户的交房时间如果交房多年超过住宅质量保证书(交房时一定要有的文件之一约定的该位置/设备保修期的开发商很难再承担责任如果仍在保修期内就要看原因如果是房屋本身建设质量问题则开发商就有责任如果是其他原因如因楼上住户装修破坏或操作不当致漏水则楼上住户就首先成为责任主体

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第五条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所限内承担保修

3. 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 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至于开发商或楼上住户承担责任后损失向谁追偿就要更加深入分析漏水原因及时间点如因房屋建筑质量问题开发商承担责任后如果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文件之一约定的保修期内则可以向工程承包商追偿反之则不能向承包商追偿如果是装修公司在装修时工作失误或装修用管线质量问题致漏水楼上住户可在赔偿楼下后向装修公司或管线的生产销售商追偿如果是自身操原因使漏水则只能楼上住户自己担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5

()供热与供冷系统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2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漏水部位

主要是区别专有部分还是公有部分漏水如果是公有部分漏水则在保修期满后对公有部分有保修义务的物业就要承担责任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责任主体

1开发商(保修期内房屋防水或排水管线问题

2楼上住户因装修破坏或操作不当致漏水

3物业保修期满后公有部分或公用管线漏水

总之住宅房屋漏水侵权要在确定漏水原因的基础上结合漏水时间部位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责任承担主体本文对此问题的介绍并不系统全面有些地方不免挂一漏万只希望开拓您对此问题的思路找到合适的解决之道

房屋漏水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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