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12-27 17: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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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平【2009】100号文件《中平能化集团招标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招标采购工作的基本原则
为保证生产需要和实现降本增效目标,公司各类招标活动要坚持质量第一、价格优先、服务优良、体现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和诚实守信, “推荐、评标、定标、监督四职分离”原则。
1.3集团公司内部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要求的产品,在同等质量、价格、交货期条件下必须优先选用;凡获得集团内部准入的自制设备,原则上不对外招标。
1.4公司成立招标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吴倜令 王颖洲
副主任:李俊臣 江新生 余平三 欧晓钢 田长波 何小特
成 员:赵新义 邹青建 胡耀民 郭德伟 朱国欣 孟金甫
刘俊岐 杨东子
招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招标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处,办公室主任:赵新义 (兼)
1.5?公司成立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对公司招标活动进行监督。(详见《氯碱公司招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6公开招标应临时成立评标委员会,评委会由公司技术、经济、财务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人数5-9人,其中专业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主任委员由评标委员会委员推选产生。公司应建立“人才库”,根据招标项目需要由招标办、招标监督办在招标前从“人才库”中抽取评委。
第二章 招标范围
2.1 下列各项由集团招标委员会统一组织招标:
2.1.1集团发展项目及专项资金计划安排的各类设备,凡单台价值在30万元以上或同类设备年累计采购1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统一组织招标采购。
2.1.2集团招标委员会认为应当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2.2下列各项由我公司招标委员会组织招标:
2.2.1未纳入集团公司招标范围的各类工程建筑安装项目。
2.2.2合同金额超过5万元各类常用货物;合同金额超过3万元工程、服务等项目;一次性采购数量虽然不大,但需经常采购,年度累计消耗金额超过10万元的物资,要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评估,确定是否再行招标更换供应商。当市场价格变化大时,也需重新确定供应商。
2.2.3其它经公司研究认为应当纳入采购范围内的货物。
本办法适用范围最低限额以下的货物采购、工程、服务项目,可由业务部门按招标工作细则自行组织招标比价采购,同时报公司招标办及纪委监察部门备案并接受管理。
第三章 采购方式
3.1招标办对采购部门提出的采购申请进行审核,并组织进行市场调研,确定采购方式。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3.1.1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1.凡一次性合同额在5万元人民币及其以上采购额度的货物、凡一次性合同额在3万元以上人民币工程、服务项目,由招标办统一协调组织实施,以公开或邀请招标为主要方式确定;
2. 对一次性采购数量虽然不大,但需经常采购的货物,要通过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评估,以确定是否再行招标更换供应商。
3.1.2 非招标采购:由于以下原因,不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可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
1.需要从原承包商、供应商、服务提供者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 数额小且不能形成规模的采购项目;
4.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者少于三家的;
5.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6.应急项目不适宜招标的;
7.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
8.因特殊原因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经招标委员会同意的项目。
第四章 招标工作程序
4.1 招标文件
4.1.1提出申请
申请招标采购部门通过市场调查、技术论证确定技术条件、商务要求,并根据投标人的技术能力、以往业绩信誉以及本则规定的投标要求推荐参标单位,填写《招标申请表》,编制《招标文件》,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提前3-10天,向招标办、招标监督办,报送《招标申请表》和《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纸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4.1.2招标资料的审核和审批
招标办、招标监督办对招标资料、参标单位资格预审合格后,招标办编制《工程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计划申批表》,报公司主管领导、纪委书记和党委书记审批。
4.1.3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概况、性质、数量、实施地点、时间、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投标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及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4.1.4招标文件审批后,由招标办向投标商发放招标文件。
4.1.5招标办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7-15日历天)在规定时间内收集投标书。
4.1.6招标人不得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的其他情况。
4.1.7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1.8招标办根据投标文件时间确定招标会议时间。
4.2?投标要求
4.2.1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4.2.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4.2.3 投标人在采购产品或工程招投标前,要签订《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承诺函》或《知识产权承诺函》见附页;在合同书的条款里,要明确加上有关知识产权的条款,声明拥有全部知识产权,不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对假若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合同条款里要明确责任;
4.2.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4.2.4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按规定向其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和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七日内,对未中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不符合投标要求而不予受理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未能按规定期限内交出投标文件,而事先未能说明理由的;
2. 投标人在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无正当理由撤回投标文件的;
3. 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未能及时应标的;
4.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的;
5. 投标人未能按规定期限办理退还款手续的。
4.2.5?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开标、评标和中标
4.3.1召开招标会议
①招标小组组长宣布招标会议开始;
②由监督小组宣布会议纪律;
③由监督小组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付款方式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等;
④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好记录,以便评标;
⑤ 招标小组组长提议由评标委员会委员推选主任评委,评标工作由主任评委主持,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严格按照《招标书》中的评分办法执行。评标方法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4.3.2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与比较,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要求采购部门对采购物资的市场调查或投标人的业绩进行说明。
4.3.3投标文件、投标人资格的符合性鉴定
①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②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着差异;
③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废标处理。
4.3.4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①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报价、资质、业绩、付款方式及专业小组对市场调查情况等评定打分,统计排序,形成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主任评委当场宣读,如无异议,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和监督小组成员签字认可;
③评标完成后,由评标委员会向公司招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4.3.5公司招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4.4中标通知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办于5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同时,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回其投标保证金。
4.5凡招标项目的市场调查和现场考察,应当由招标办统一组织实施,一般性采购至少两人参加,大型采购三人以上方可成行。由招标办负责起草《预中标单位考察报告及推荐意见》,报请公司领导核准。
4.6下列情况之一,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废标处理:
4.6.1 投标商未提交保证金、标书费或金额不足;
4.6.2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4.6.3 投标函无单位盖章且无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或者虽有代理人签字但无单位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4.6.5 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
4.6.6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密封的;
4.6.7 弄虚作假或不遵守开标会场纪律的;
4.6.8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4.7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流标,并将流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4.7.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4.7.2 出现影响公正采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7.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7.4. 流标后,除因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招标办和公司领导的批准。
4.7.5. 招标人应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答复,涉及评标专家的,由评标专家负责答复。
第五章 其它采购程序
对于非招标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参照招标原则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比价等议标方式确定。
5.1提出申请
申请采购部门通过市场调查、技术论证确定技术条件、商务要求,推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编写《议标申请报告》予以情况说明,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提前3-10天,报送招标办公室、招标监督办公室(纸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招标办公室通过市场调研,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确定谈判方式,编制《工程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计划申批表》,报公司主管领导、纪委书记和党委书记审批。
5.2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5.2.1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招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委派监督人员参与谈判全过程的监督,并对谈判程序的合规性负责。监督成员若发现有违规行为有权拒绝签字并可建议暂停谈判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5.2.2确定谈判内容。明确谈判时间、谈判内容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5.2.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5.2.4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信息。
5.2.5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招标委员会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出据评标报告推荐供应商,招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供应商,最后由招标办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3?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谈判小组应邀请公司招标监督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本则规定的有关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进行议价,出据评标报告,招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报告最终确定供应商。
5.4?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5.4.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招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询价过程至少应有一名监督小组成员全程参与监督并签字确认。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做出规定。
5.4.2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5.4.3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投标价格。
5.4.4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出据评标报告推荐供应商,招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办将结果通知所有投标的供应商。
第六章 招标资料的管理
6.1 必须建立系统、完备的招标档案。资料实行分级管理,按档案管理规定标准归档。借阅时要履行审批手续。
6.2归档范围:采购申请、招标文件、投标全部资料(包括:推荐投标单位资格审定表、投标单位报价)、中标通知等。
第七章 合同签订和管理
7.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单位依据招投标的结果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7.2按合同管理的规定,签订的合同经法律事务处审核盖合同章后生效。
第八章 招标工作纪律
8.1招标、评标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8.2必须坚持“推荐、评标、定标三分离”的原则,与其中一项工作有关联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他两项工作。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招标项目工作小组;招标项目工作小组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8.3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8.3.1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8.3.2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8.3.3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
8.3.4开标前与投标人就招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8.3.5招标项目工作小组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招标小组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8.4? 投标人若有下列行为之一,中标无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8.4.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8.4.2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8.4.3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必须改正,否则中标无效。
8.4.4?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5?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办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
8.4.6 不符合招标程序或违背招标工作纪律(由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意见)的,财务部门有权拒付有关款项。
第九章 附则
本实施细则与国家及上级规定有抵触的,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
本规定由招标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凡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符或相矛盾的,均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承诺函
2、知识产权承诺函
3、招标流程图
4、议标流程图
附表:1、招标申请表
2、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标计划申批表
3、招标会议评委组成
4、招标会议评委名单
5、招标会议评标人员签到表
6、招标会议投标单位人员签到表
7、招标会议开标记录表
8、招标会议评标报告
9、议标申请报告
10、议标会议纪要
11、报价单
12、中标通知书
13、中标通知书签收表
附件1:
?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承诺函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向贵公司承诺,保证我方产品是全部通过检验的合格产品,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均达到国家现有标准和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产品的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之日起 年(有国家规定的按规定,无规定的为我方承诺)。我单位承诺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视产品质量问题发现阶段,我单位愿承担以下法律责任。具体包括: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可根据评审情况作出废标决定。若在中标公示(公告)期间,则期满不予发出中标通知书。若已发出中标通知书尚未签订合同,则合同不得签订。若已签订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买方已支付部分款项的,我单位负责返还款项及利息。若合同已履行完毕,用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我方保证在接到用户信息后依照投标文件承诺期限迅速、及时派出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确认处理。确属产品质量问题,我方承担免费维修、更换、退货、返还款项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等违约责任。做到用户对质量不满意,服务不停止。保证向用户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若涉及诉讼,我单位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承担贵公司及买方可能承担的赔偿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以上各个阶段若因我单位产品质量给贵公司或买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一并负责赔偿。
承诺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2:
知识产权承诺函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向贵公司承诺,我单位向贵公司投标的产品或服务,保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视侵权行为发现阶段,我单位愿承担以下法律责任。具体包括: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可根据评审情况作出废标决定。若在中标公示(公告)期间,则期满不予发出中标通知书。若已发出中标通知书尚未签订合同,则合同不得签订。若已签订合同,则合同无效。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买方已支付部分款项的,我单位负责返还款项及利息。若合同已履行完毕,我单位负责退货、返还款项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涉及诉讼,我单位负责承担贵公司及买方可能承担的赔偿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以上各个阶段若因我单位侵权给贵公司或买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一并负责赔偿。
承诺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3:招标流程图
招标申请表
填表时间: 填表人: 部门负责人: 部门主管领导:
项目名称 | 工程/货物/服务/设备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推荐参加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号 |
环境因素检测仪器; 气密性重型防化服 | 复合式气体检测仪 | 2台 | ¥110000.00 | 河南诺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吕浩 | ||
防爆粉尘测定仪 | 1台 | 上海威派科技有限公司 | 马凯 | 13673398167 | |||
气密性重型防化服 | 2套 | 河南坤峰商贸有限公司 | 郭志军 | ||||
中平能化集团氯碱股份公司
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标计划申批表
项目名称 | |||||||||||
资金性质 | |||||||||||
招标方式 | □(公开、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比价采购 | ||||||||||
工程项目、物资设备申批明细 | |||||||||||
序号 | 工程/货物/服务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计划资金 | 推荐投标厂家 | |||||
1 | |||||||||||
2 | |||||||||||
3 | |||||||||||
4 | |||||||||||
情况说明 | |||||||||||
主管领导意见 | 签字: | 纪 委 书 记 意 见 | 签字: | 党 委 书 记 意 见 | 签字: | ||||||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名称 招标会议
评委组成
年 月 日由公司招标办和招标监督办一起从公司招标“人才库”临时选定评委 人,分别是:
评委推荐评委主任:
一、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共有 家,他们分别是:
1、
2、
3、
招标办公室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名称 招标会议 | ||||||
评委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职称/职务 | 联系电话 | |
手机 | 办公室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名称
招标会议评标人员签到表
时间: 年 月 日
到会人员 | 单位 | 职称/职务 | 电话 |
工作人员:
监督人: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名称 招标会议投标单位人员签到表
时间: 年 月 日
到会人员 | 单位 | 电话 |
记录人: 监督人:
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名称 招标会议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付款方式 | 交货期 | 投标人代表签字 | 备注 |
1 | ||||||
2 | ||||||
3 | ||||||
开标人: 唱标人: 主持人: 记录人:
监督人: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名称 招标会议
评标报告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物资采购 招标开标会议,于 年 月 日 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准时开标,邀请参加投标单位有 家,参加投标的单位有 家;以上投标人均按规定要求递交了投标报价。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四十条规定,本次评标小组有 人组成,主任委员1人,评委依据开标程序,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有关规定,对有效标书进行了认真的评审,现提出有效标书的评审意见:
以上投标人按照标书递交顺序,确定其澄清答疑及开标顺序;按排序各投标人依次检查了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向招标工作组递交了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根据有效标书的评分办法和评分结果,评标委员会推荐出合格的2 名中标候选人供招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评标得分 |
1 | |||
2 | |||
整个招标商务活动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指导下完成。
评标委员会:
监督小组:
主持: 评标主任:
招标委员会决标意见: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兹确定
中标。
主管领导签字: 纪委书记签字: 党委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议标申请报告
公司招标办:
情况说明(包括申请议标原因,包括技术、商务要求,推荐合格供应商、预计金额等其他说明)
妥否?请批示。
部门负责人签字:
申请部门:
年 月 日
部门主管领导签字: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会议地点:
主 题: 议标会议
内 容:
情况说明
序号 | 投标单位 | 原报价 | 最终报价 | 名次 | 中标价 |
1 | |||||
2 | |||||
根据以上情况,评标小组推荐 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小组:
监督小组:
招标委员会决标意见:根据评标小组的推荐,兹确定
中标。
主管领导签字: 纪委书记签字: 党委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单
时间: 地点: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报价(元) | 付款方式及质保期 | 交货期 | 投标人签字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
主持人: 记录人:
监督人: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名称
中标通知书
致 中标单位 :
根据 年 月 日对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名称 的评标结果,贵公司凭借实力以
中标,谨祝成功。
望贵公司接到通知后,派人于 年 月 日前持本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所需的有关印信,到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部门 与 人员 商洽合同签订事宜,至盼回复。
招标办盖章
年 月 日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通知书签收表
年 月 日
序号 | 中标单位 | 签领人 | 签领时间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