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崇州市崇平镇等22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发布时间:2019-03-24 23:41:28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崇州市崇平镇等22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批复

【法规类别】土地利用和治理

【发文字号】成府函[2013]121

【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2.03

【实施日期】2013.1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崇州市崇平镇等22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成府函〔2013121号)

崇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崇州市崇平、道明等22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崇府〔20134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崇州市崇平镇等22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市要督促和指导各乡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崇平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09.0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0.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81.00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311.1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198.13公顷。

白头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63.05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41.38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069.9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991.80公顷。

道明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66.21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359.72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703.5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830.30公顷。

公议乡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32.13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5.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303.04公顷,全乡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313.4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388.70公顷。

观胜镇到2020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崇州市崇平镇等22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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