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一章程”一路走来

发布时间:2017-06-12 18:12:53

一校一章程一路走来
作者:陈健
来源:《教育》2016年第01

        20151118日,山东省德州市教育局出台了《德州市中小学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决定全面启动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并提出到2016年实现一校一章程的目标。学校章程被视为学校的宪章,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离不开学校章程的制定和实施。201211月,教育部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对学校起草制定章程的有关要求、原则、程序及其内容和作用等做出了全面规定。我国中小学一校一章程能否全面实现,是关心教育的有识之士的期待。

        学校章程不是新生事物

        学校章程最早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但在我国并不是一件新生事物。19世纪中叶,西方传教士开始在我国设立教会学校,学校章程也随之传入。

        1836年,马礼逊教育协会在广州美国商馆成立,并通过了《马礼逊教育协会章程》。其中的附则部分,对筹建中的马礼逊学校有关学生、教师和课业的原则说明,可以看作是中国近代教会学校制定的第一个具有中小学章程性质的文件。后来,中国人自办的许多近代学校,也陆续制定了学校章程:1895年,盛宣怀创办了天津中西学堂的二等学堂,其《二等学堂章程》是我国最早的中等学校章程;1896年,钟天纬创办了上海三等公学,其《上海三等公学总章程》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小学章程。

        1902年,清政府颁布了《钦定学堂章程》;1912年至1913年,民国政府陆续颁布了《小学校令》《中学校令》《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中学校课程标准》等一系列资产阶级性质的教育文件。这两种以中央政府名义制定的全国性学制系统,较为系统地规范了中小学管理,为我国近代学校章程的制定提供了有效指导。

        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忽视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从而忽视了学校章程的制定和实施。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进步和教育发展,学校办学自主权问题逐渐成为议题。在1995年《教育法》颁布之时,国家教委就提出相应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原则上实行一校一章程于是,学校章程问题重新回到国人关注的视野,并成为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基石。

“一校一章程”一路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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