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意见

发布时间:2019-02-28 01:13:51

从严治党意见

【篇一:关于从严治党的一些建议】

关于从严治党的一些建议

一、抓好三个群体的教育管理

1、抓好普通党员这个基础群体。

普通党员是我们党干一切事情的基础,没有他们,一切都无从谈起。所以,从严治党的第一点就是抓好这个群体的管理。

普通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一是把党员身份当成找工作、晋升的优势条件,而不是当成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带头的推动力;二是对党组织的各种活动比较反感,特别是对于一些从事业务工作或者企业的同志,通知他们学习、搞组织生活、交心得体会,感觉好像是没事找事,扰乱了他们的正常工作,不是很配合。有些党员甚至连党费都不愿意交,尤其是在现在这种经济收入不是很好的状况下,要屡次动员,收党费的同志说很多好话才交;三是党员们普遍没有归属感,觉得党组织平时想不到他们,搞学习、有工作任务的时候才想到他们。

建议:一是通过教育树立他们的“身份意识”。可以采取一些党员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比如这此次我们看的纪录片《信仰》,很多同志都看得热泪盈眶,真的被那种对党的信仰触动到了。比如让党员去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把党员志愿活动真正开展起来。二是要严肃组织生活,要监督每个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同时,要真正让党员参与党内事务,重大决策要征求普通党员意见,做好党务公开。要让每一个党员都知道自己是有组织

的,是要履行党员权利义务的。

2、抓好领导干部这个核心群体。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干部中绝大多数是党员,也是党员中的优秀人员。

领导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绩观有偏差,讲当前不讲长远、重业务不重党建;二是为官不为,贪图安逸;三是工学矛盾突出,很难达到培训要求。

建议:一是考核评价干部要更加科学,要对一些看似政绩不明显,但是沉得下去,能踏实干事、为民服务的干部有一个公正的评价;二是干部梯队培养要加强,要把任现职干部对后备干部的传帮带作用发挥出来;三是要把以工带学和脱产培训结合起来,实现工作学习两不误。

3、抓好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群体。

党的具体工作,还是靠他们。

党组织书记队伍存在的问题:一是党建工作水平不高,很多书记是半路出家,以前是业务干部,理论水平也比较有限;二是对党建工作重视度不够,心里都认为党建工作是虚的,反正就靠写写材料,抓得不实;三是组织部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的覆盖面还不够大,特别是很多基层书记没有参加培训的机会。

建议:一是要严格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主要是基层党组织,不能觉得党组织书记是个闲职,把能力水平不高的干部安排在这个岗位上,组织部对此应该严格监督把关;二是加强对党组织书

记和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至少一年要有一次培训。

二、把党务工作的“虚口号”转化为“实指标”

党建工作在大家心里都是“磨嘴皮子”的,不像业务工作有那么多必须完成的指标。很多党组织平时不做什么事,到了检查考核的时候写一个漂漂亮亮的总结,准备一大堆工作资料,也就应付了事。

所以,要真正从严治党,从严的考核是必须的。而从严的考核也就必须要科学的、严格的、可操作的考核指标。

建议:1、把党建工作的指标尽量量化。比如:党员学习一年多少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一年多少次、与党员的交心谈心一年多少次、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一年多少次、干部培训一年多少次等等。

2、可以推行项目化的考核办法。一个党组织一年可以

设立1-2个党建工作项目,向上级党组织审批立项,然后根据项目方案、步骤进行推进,最后通过项目推进的程度、效果、党员群众评价等进行综合评分考核。比如:我们市政局在群众路线中开展的“城市管理大家谈社区院坝会”就可以搞成一个项目,建委创立的“红心驿站”也可以搞成一个项目,这些项目是实实在在的,党员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取得了明显效果的,不是写个总结,做些文字材料就反映得出来的。通过这种形式来考核,更实在一些。

3、党建工作是否可以跟民调一样,作为一票否决的考

核项目。

三、要在敞开大门、服务群众上下功夫

从严治党,说起来是党内的事,但归根结底是为了让党更好的服务群众,所以在从严治党的过程中,群众的监督、参与和评价是非常重要的。

建议:1、从全区的角度建立接待群众、处理群众投诉的制度。改变现在各个部门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缺乏统筹的局面,同时,对接待群众态度生硬,对群众投诉不认真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还是要有惩处机制。

2、探索更为科学有效的民调方式。民调不能100%说

明问题,但也不能不要,这毕竟是体现群众对党的工作满意度的重要途径。但怎样让民调选择的群体更科学、设置的问题更合理、参与民调的人员素质更高、民调结果的适用更有效,这些应当是我们在从严治党中应当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3、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适度的做好宣传。可能我们现在的宣传力度并不小,比如我们局里,一年宣传了几十次,但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好像还是不够了解。这是我们宣传的方向和阵地出了问题。我们大多是在简报上宣传,在市、区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宣传,但其实老百姓现在很少看这些,基本上是领导在看,我们应当探索老百姓喜欢的,比如网络宣传、进社区宣传等方式,并把度把握好,把角度选好。

【篇二:从严治党建议】

针对当前从严治党存在的一些问题,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抓好党建是各级党委(党组)的最大政绩,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针对一些党委(党组)党建责任感不强的现象,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倒逼党委(党组)和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的党委(党组)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切实推进党建责任落实。

一是完善党建责任考核。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党建责任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的双向印证、双向促进机制,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与改革发展稳定良性互动格局。还可以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换届、干部任前考察中,对党委(党组)及其成员落实党建责任情况单列考核。落实下级党委(党组)向上一级党委(党组)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党委(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县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下级党委(党组)每年向上级党委(党组)综合报告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二是严格党建责任追究。要想真正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就必须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才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要通过专项督查、专题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党建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坚持有责必问、有责必究,对管党治党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管党治党不严致使问题频发、不正之风蔓延的,要追究领导责任,该调整的调整,该处理的处理,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工作落实。

二、从严强化管理监督干部。

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我们需要始终把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从严培养、从严提拨、从严管理,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约束好干部,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奖惩分明,打好一套从严管理干部的“组合拳”,从而打造一支人民认可事业需要的好干部队伍。

一是严把干部选拔关口。选拨干部时应该突出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特别是要注重发挥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能作用,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推广

实名制推荐干部做法,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建设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档案“必审、必核、必查”机制,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还可以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干部任用工作的记录、通报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此外还需大力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健全有效防范、及时发现、严厉惩处的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长效机制。

二是严格干部考核评价。在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同时,我们需要健全完善年度综合考核办法,比如说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考核“三考合一”。突出品德、作风和廉政考核,注重实绩考核,强化分类考核,把考核结果分别载入品德、作风、廉政、业绩“四种档案”。特别要注重改进干部平时考核,突出对“一把手”、重要岗位和承担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干部的跟踪考核,实施干部重大贡献、重大失误记实办法。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信息库,综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换届考察、任职考察等情况,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此外还应该完善考核结果反馈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可以通过完善落实谈心谈话、函询、诫勉等制度,强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我们要突出对班子换届、干部调整等重要节点的监督,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行使用人权、用编权、用财权的监督,积极推行用人责任审查、编制责任审核、经济责任审计“三责联审”,全面实施行政区党政正职同步审计。探索开展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试点。要尝试创新党员干部监督方式,比如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机构编制、司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协调机制,形成有力有序有效的监督合力。

四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针对从严治党后出现的“为官不易”异化为“为官不为”现象,可以探索建立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为勇于负责、敢做善成的干部担当。通过自查自纠、警示谈话、通报曝光、组织处理等方法,加大对为官不为者的教育惩戒力度,及时调整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

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的干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干又能怎么样”问题。抓班子带队伍作既要做到严肃惩治不正之风,又要加强教育引导和正向激励,对那些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推进改革闯关和经济转型、服务群众和促进和谐等方面的干部,要及时发现、优先使用。

三、紧密结合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

从严治党靠思想教育,也靠制度。要从制度的外在约束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自觉“两手”出发,动人灵魂,正人行为,实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刚柔并济、同向发力、同时发力,从而真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一是思想教育要突出重点。可以重点开展以下四大教育。加强“忠诚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学习党章、党史,坚定理想信念,让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真正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敬畏教育”,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敬畏权力、敬畏人民、敬畏法纪,严守法律的底线,党纪的高压线;加强“使命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兑现为民承诺,在推动地方转型发展、持续跨越中勇于担难、担险、担责;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计划,作为经常性宣讲内容。

二是强化制度完善与执行。制度贵精不贵多,要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需要建立健全调研、检查、督办、考核、问责、整改落实制度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确保制度执行有力、落实有效。我们可以尝试创新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调研分析及评估机制,从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工作状态、兴趣爱好、交朋结友看其思想状况,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党员干部思想在遇到重大理论与思想迷茫时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在个人遭遇重大变故时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在个人工作调整或接受组织奖惩等情况时要将思想状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的“三个汇报”制度。纪委、组织部门和各级各单位要对党员干部思想汇报情况记录在案。此外还要完善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执行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切

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对执行党的规章制度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该报告的不报告、该落实的不落实的党员干部,一律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纪律责任,从而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四、严明党的纪律,严格党的规矩。

要使党的纪律规矩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使党员干部自觉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组织、财经等纪律规矩,需要重点做好纪律教育和纪律监管,让党员干部清楚为官处事的底线和触犯底线的惩罚。

一是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就是要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自觉按照党的纪律规矩办事,用党的纪律规矩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可以将党的纪律教育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干部培训规划,创新方式方法,注重教育实效,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纪律规矩条文,特别是党章和中央刚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党员能够耳熟能详,深入内心深处,做到“心中有戒”。

二是加强纪律监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内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反对腐败,切实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一批严重违纪案件,特别是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毫无顾忌、贪污腐败心存侥幸的行为,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决不手软、绝不姑息,坚

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就可以把反腐倡廉的决心转化为强大的行动力量。

五、敢于发挥人民监督作用。

针对上级监督失之过宽、同级监督失之过轻、下级监督失之过软的情况,要格外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支持和帮助我们从严治党。

一是畅通群众建言献策渠道。我们需要健全完善民意调查、公示听证、咨询评议等制度,还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民意。

二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我们可以运用电话、网络等载体,建立和完善党务政务沟通平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反馈,切实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可以探索建立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表现群众评判制度,拓展群众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司法等领域办事公开,规范公开事项、方式、时限和结果,着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篇三:从严治党实施细则】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英山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和陶家河乡党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细则的实施与督查。各支部、乡直各单位遵照细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第三条 明确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正确政绩观,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切实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把党建工作的每个环节抓具体、抓深入,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各总支、支部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管人、管事、管思想。

第四条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乡党委每月要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会议,每年要召开综合性议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专题议党会议。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建立好各自

联系点,定期进行走访调研和指导工作。并加大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如期完成。乡党委每年进行一次党建工作责任考核。

第五条 深入开展创建“六有”基层党组织活动。以“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本领过硬的干部队伍、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为目标,突出抓好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把工作重心放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使各级党组织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更加符合群众的需要。

第六条 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让群众参与和监督,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呼声。畅通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注重收集群众意见,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采纳,提高从严治党工作水平,树立良好的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健全和完善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利益。

第三章 从严落实思想建党

第七条 强化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教育。各党支部按照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和县委

重要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第八条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特别要结合上级党委关于从严治党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通过学习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做新时期林业事业的排头兵。

第九条 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各基层党组织重点抓好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谈话教育,及时组织学习上级反腐倡廉通知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牢记党的使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十条 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学政策、上党课、学习先进模范事迹、参观教育图片展等方式方法,进行经常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始终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不断强化服务群众的角色定位,以忠诚之心践行宗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第十一条 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建立完善从严治党的考核考核制度,提高乡党委的公信力。

第四章 从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第十二条 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学习。认真抓好乡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和以支部为单位的集中学习活动,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各基层党支部每两个月集中学习1次。

第十三条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坚决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原则,班子成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突出班子的集体领导地位。

第十四条 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交心谈话活动每年开展2次。各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谈话要做到“七个必谈”,即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离职或退休时必谈。

第十五条 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开展见人见事见思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抓住征求意见、对照检查、开展批评、问题整改等关键环节,大力倡导不怕得罪人、容得下尖锐批评的风气,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各党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应每半年召开1次。

第十六条 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决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定性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通过强化内部监督,不断增强党员的制度意识,促进制度效力和功能作用的发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各基层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民主评议党员每年1次。

第五章 从严选拔管理监督干部

第十七条 严格选拔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以“好干部”标准为标尺,突出重品行、重基层、重实绩和重公认的用人导向,把群众公认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坚持党管干部与群众公认有机统一,科学评估各项考核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解决简单以票取人问题。

第十八条 从严培养干部。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标准,按照“严以修身、求培养干部,着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以“一专多能”为以“一专多能”为目标,注重对干部能力素质的培养。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特别是要加强对有品德、有能力的年轻干部的培养。

第十九条 从严管理干部。建立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对有位不为、不敢担当的干部,加强批评教育,

从严治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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