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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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 关于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比例 职工教育经费不属于福利费性质的费用, 一般纳税 人用于职工教育经费范畴的开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进项税额 按规定可以用于抵扣。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 关于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比例 为了鼓励企业加大 职工培训的力度, 重视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技能, 培养专业技术骨 干及急需紧缺人才,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了税前扣除职工教 育经费的优惠政策。那么, 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有哪些、扣除限 额是多少、 如何计算等问题值得每个企业的关心和留意。 为了帮助企 业用好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政策, 正确计算企业所得税, 降低纳税风 险,笔者现将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应注意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归纳整 理。具体来说: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需注意以下五大要点。 一: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范围 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等 11 个部委联合印发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财建〔 2006〕317 号文件)明确规定, 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包括以下十一项: 1、上岗和转岗培训 ;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 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 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 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 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 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可编辑
精品资料 财建〔 2006〕317 号文件同时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不得从职工教育经 费中列支: 1、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 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 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2、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 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 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 费开支。 二: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 管部门另有规定外,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不超过工资薪金 总额 2.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 除。 在理解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必须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即:准予税前 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必须是企业已经实际发生的部分, 对于账面已经 计提但未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得在纳税年度内税前扣除。 2、超限额的职工教育经费需作纳税调整。即:企业税前扣除的职工 教育经费必须在工资薪金总额 2.5%以内。如果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 实际发生数、 账面计提数以及扣除限额数三者不一致时, 应按“就低 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 账面计提的职工 教育经费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超限额的职工教育经费可递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虽 然规定了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 但同时也规定了超限额的部分可 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实质上允许税前全额扣除职工教育经 费,只不过在扣除时间上递延到以后各期。 例:某设备制造厂 2018 年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为 60000元,当 年实可编辑
精品资料 发工资总额为 1000000元,则:该厂 2018年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 限额为:1000000 X 2.5%=250元0超限额的35000元职工教育经费 应作如下处理: (1 调增 2 0 1 8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 (2 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继续扣除。 三:职工教育经费的计算基数 在计算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时特别要注意计算基数的确定。 职工 教育经费的计算基数为工资、 薪金总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