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内部讲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9-24 10:49:11

集团内部讲师管理制度 

    1、目的

1.1建立集团内部讲师培训队伍。

1.2实现集团内部讲师管理的正规化和科学化。

1.3帮助员工改善工作及提高绩效,有效传承企业相关技术和企业文化,实现知识共享。

1.4有效开展全员培训,提高全员综合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保证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2、适用范围 集团各公司。

3、内部讲师选拔

3.1选拔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2候选人推荐标准

3.2.1候选人须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

3.2.2候选人须在公司管理/业务管理/专业知识等方面具备较为丰富的经验,同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感染力。

3.2.3 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突出。(以上条件符合二条以上即可)

3.3选拔步骤流程

3.3.1员工可以个人自荐或由所在公司推荐,申请人填写《集团内部讲师自荐/推荐表》(见附件一),由所在公司行政部汇总后报集团人资中心;

3.3.2;集团人资中心收到《集团内部讲师自荐/推荐表》后,根据各公司的人员数量、申报人水平、公司的培训需求等情况与申请人所在公司协商,初步确定内部讲师名单。

3.3.3集团人资中心将初步确定的内部讲师名单报集团常务董事会审核。以确定最终名单。

4、内部讲师管理办法及激励

4.1管理职责

集团人资中心为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等级评聘、评审、制订课程计划及日常管理。各公司行政部协助集团人资中心管理内部讲师,积极开展内部授课。各业务部门应积极协助与支持内部讲师的授课管理与培养工作。

4.2 内部讲师工作职责

4.2.1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明确各公司员工的培训需求,向集团人资中心提供准确的员工培训需求资料。

4.2.2开发设计有关课程,如培训标准教材、辅助材料、案例及游戏、授课PPT演示文档、试卷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

4.2.3制定、落实培训计划,讲授培训课程;

4.2.4负责培训后阅卷工作、后期培训跟进工作,以达到预定的培训效果;

4.2.5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

4.2.6协助人力资源部完善内部培训体系。

4.2.7积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

4.3内部讲师的级别

内部讲师分实习、初、中、高讲师四个级别,内部讲师统一从实习级开始逐级升级,升级需通过内部讲师资格评审。实习级讲师不享受培训津贴。

级别 应具备条件 培训津贴 其他

初级内部讲师 (1)参加过企业内部讲师培训课程;(2)对于自己主讲的课程,至少参加过两个不同的培训公司的培训;(3)公司内部讲授的课时达16小时/年。 在公司内部授课的课时费为每小时50元,讲义及教案的编撰费为每门课300元。

中级内部讲师 (1)具备初级内部讲师资格;(2)公司内部的授课的课时达到30小时/年,每次授课评分须达到80分。 在公司内部授课的课时费为每小时80元,讲义及教案的编撰费为每门课400元; 中级内部讲师可由人资中心联系到其他公司授课,收入由公司与内部讲师平分。

高级内部讲师 (1)具备中级内部讲师资格;(2)在公司内部授课达到50课时/年,同时每次授课的评分须达到85分; 高级内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的课时费为每小时100元,讲义及教案的编撰费为每门课600元。 高级内部讲师可以由人资中心联系到其他公司授课,收入由公司与内部讲师按4:6的比例分成。

4.4内部讲师的奖励

内部讲师的授课可享受授课津贴或带薪调休等奖励方式。

4.4.1授课津贴

内部讲师按上表标准发放授课津贴和讲义及教案编撰费。

发放授课津贴的课程必须为集团人资中心统一安排并经集团人资中心考核合格的课程,以现金形式发放,发放时间为课程后期跟踪、总结完成后1个月内。由各公司行政部负责统一申报至集团人资中心,由集团人资中心复核后报各公司总经理审批、支付。

4.4.2以下情况不属于发放授课津贴的范畴

(1)各类公司、部门会议、活动;

(2)管理层、部门经理等对下辖部门及本部门人员开展的例行的分享、交流、培训;

(3)试讲、其它非正式授课。

(4)工作职责要求的授课。

对于无法界定是否发放讲师授课津贴的课程,统一由集团人资中心最后界定。

4.4.3 其他 因授课需要而发生的以下费用提前经集团人资中心审批后购买:

A、 道具、小礼品等,未使用完的物品由各公司行政部保管,下次备用;

B、 课程需要的书籍和已经收取讲义及教案编撰费的课程教材,所有权归公司;

C、 交通住宿费用,按出差规定执行。

4.5日常授课及管理

集团人资中心统一计划与安排内部讲师的授课,抽查、评估与跟踪内部讲师的授课情况。

4.5.1课程考核

4.5.1.1所有被列入正式内部讲师名单的讲师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一门正式培训课程授课任务(包括课题确定、教材开发、教案准备、正式授课等),并由学员对其进行授课效果的评估,填写《阜康集团内部讲师授课现场效果评估表》(附件二)

4.5.1.2内部讲师应严格按培训规范操作流程开展授课,同时课程需有相应记录,包括培训前需求调研文档、《阜康集团内部讲师授课现场效果评估表》等课程相应的记录、表格,作为考核讲师的标准之一。

4.5.2年中/年终考核

集团人资中心每年对内部讲师进行两次考核,考核安排在人资中心对各公司中层以上人员绩效考核时同时进行,采用《集团内部讲师年中/年终考核表》(附件三)。

4.5.2.1内部讲师如在1年之内有3次课程的现场效果评估低于 60 ,即被降为实习讲师。

4.5.2.2集团人资中心为掌握第一手信息,将不定期对学员进行访谈,了解真切的授课效果。访谈产生的结果将成为讲师绩效考评的部分依据,同时也为提高讲师授课能力安排培训提供参考。

4.5.2.3每年对表现优秀的讲师(年度授课满规定时数,且课程效果评估平均在 80 分以上,得到大家的广泛认同),由集团人资中心提名报常务董事会批准后,予以升级和奖励。

5、内部讲师的培养

5.1 政策支持

5.1.1 按照集团配备手提电脑的相关规定,初级级别以上讲师经过集团人资中心提名,各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以配置笔记本电脑一台。

5.1.2 同等条件下,薪资调整、评优活动、升职等优先考虑内部讲师。

5.2 培养

5.2.1 公司内部讲师必须接受专职讲师的《培训培训师》的课程培训,《培训培训师》课程共分为三个级别(初、中、高),集团人资中心负责根据内部讲师的发展情况筛选接受培训的讲师名单。

5.2.2所有接受《培训培训师》的内部讲师必须在培训前准备好各自在培训当中的实际案例。

5.2.3所有接受《培训培训师》的内部讲师在培训后必须制订行动改进计划,根据培训所学针对性地改进自己在授课当中的不足之处,提高水平。

5.2.4内部讲师可旁听公司所有培训课程,优先参加公司内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培训。如有必要,可申请参加与自身授课内容相同的外出培训。

5.2.5 集团人资中心将不断发放大量的培训资料、学习资料给内部讲师。

5.2.6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企业培训师国家资格证书,经集团人资中心确认后可上调一级(内部讲师等级),并由所在公司报销考试及学习费用。

5.2.7集团人资中心将每年组织一次全体讲师的经验分享与交流,并聘请资深人员或外部专家指导、培训。

6、生效

6.1本办法经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6.2附《集团内部讲师自荐/推荐表》(附件一)、《集团内部讲师授课现场效果评估表》(附件二)、《集团内部讲师年中/年终考核表》(附件三)。

集团内部讲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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