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员考试培训重点

发布时间:2019-11-29 18:38:37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本法

2、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安全事故处理时:事故原因未查明不会被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会被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会被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会被放过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是强制性行业标准,具有10个分项158个子项

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 77-2003)是推荐性行业标准

6、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7、建设工程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

8、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

9、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该按安全施工要求配备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10、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1、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政府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

12、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13、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将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详细说明并签字确认;

14、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变压器)、脚手架、出入口通道、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

15、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16、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器具应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现场前进行查验

17、施工单位应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8、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

20、实施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21、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作业和措施所需费用,除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22、有以下行为的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施工前未对技术要求做出详细说明的;对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23、以下行为之一的单位,处10万以上30万以下的罚款:安全用具进入现场前未查验或查验不合格就投入使用的、使用未验收或不合格的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的、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

24、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厂房和作业场所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有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器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5、事故等级:

特大事故:死亡人数30人,重伤人数≧100人,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

重大事故:10死亡人数<30人,50重伤人数<100人,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

较大事故:3死亡人数<10人,10重伤人数<50人,1000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

一般事故:死亡人数<3人,或重伤人数<1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

26、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在1小时内向政府部门报告;

27、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28、安全事故处罚:一般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30%罚款;较大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40%罚款;重大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60%罚款;特大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80%罚款;

三类人员考试培训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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