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评选方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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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评选方案依据
为全面落实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全校师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和谐发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我校开展2018——2019学年年度三好学生的评选活动。评选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各班主任评选条件
1、品德高尚,习惯良好
1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行为规范》;2尊敬师长、关心他人、言行文明、与人为善;
3热爱班集体,有强烈的班级荣誉感,并能为班级做贡献;4自律意识强,遵守级部、班级常规要求;2、成绩优良,特长突出
成绩优良:学科素养成绩好,按时保质完成各科教师布置作业,考试成绩优秀,考试科目获得三个A或者以上。3、热爱运动,身体健康
1认真做好“两操”,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积极锻炼身体;

2认真上好体育课,无逃课、旷课现象;3体育成绩优秀评选要求和程序:
评选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依据如下:
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讲文明,讲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完成任务成绩显著。
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1严重违纪行为一次者;
2不服从学校管理,顶撞老师,不听从指挥者;3学习成绩一科不合格者;4受学校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2体育锻炼达到良好或良好以上标准;可作为三好学生候选人。3、思想品德优秀,团结同学,在班内有良好的威信。评选结束后,要将审批合格的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广泛征求全校师生及家长的意见。

三好学生评选方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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