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天津银行北京分行等七家机构保险兼业代

发布时间:2019-03-13 01:29:37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天津银行北京分行等七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京保监许可[2011]259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1.06.08

【实施日期】2011.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天津银行北京分行等七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1]259号)

天津银行北京分行:

你单位《关于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申请》(天银京发[2011]14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7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领取上述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上述机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申报机构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天津银行北京分行等七家机构保险兼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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