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贮饲草供货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7-09-19 11:07:04

青贮饲草供货协议书

收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为加快发展农业产业经营步伐,以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真正做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乙方向甲方提供青贮饲草,主要用于牛、羊饲料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青贮饲草销售、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青贮饲草收购数量及价格:

乙方提供甲方青贮饲草2000吨以上(含2000吨)。时间在2014920日至20141030日期间,如遇气候变化或其他原因而影响交货时间,甲乙双方进行协商;

供货价格: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乙方供货价格在130元,上下不能高于市场价格的3%

计量方法:已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甲方承担运输费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2条 乙方提供的切碎或揉搓后的玉米秸秆,低于甲方要求的(比率)一律拒收,所产生的的所以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如单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质量要求:

1、泥土含量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2、无霉变或发酵;

3、干物质≥20%,水分≤15%

4、无塑料袋等杂物的其他杂质;

5、青贮率必需达到70%以上。

第三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把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在五日内把货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 乙方保证甲方每日50吨青贮饲草,如出现断货,导致工厂停产,乙方负责甲方的所有费用及产生的利润。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货款,按日及迟延货款价款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发生自燃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交付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青贮饲草,承担乙方所造成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否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方(盖章): 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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