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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9 15:03:26


居间代理合同的区别
代理是指被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即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代理行为。代理制度一般包括三种类型: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热门城市:广州律师 长兴县律师 慈溪市律师 青岛律师 郑市律师 宜兴市律师 四川律师 海安县律师 龙口市律师 居间代理合同是居间合同和代理合同的总称,居间合同是居间人与委托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而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居间合同和代理合同在许多方面有共性,但也有很大的区别,通过以下的论述,小编希望可以对居间代理合同的区别和联系进行解释,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一、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
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二、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区别和联系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代理人与居间人的区别在于:代理人以代理权为基础代理委托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要进行独立的意思表示,而居间人并不代委托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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