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计算口径

发布时间:2020-06-25 14:28:50

工资总额计算口径



工资核算是各企业自定的,税法除了规定计税工资标准(1600/人/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1600元)外,没有特别再规定什么口径和计算方法。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是按照工资基数来计算的。由于各地方交纳比例不同。但方法基本相同。

举例:我们这里有员工工资是2000元,

1.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保险)比例是44%,其中单位承担33%,需交纳660元,个人承担11%,须交纳220元

2.住房公积金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按照工资8%-45%交纳按照最低比例8%交纳,单位、个人各承担一半,即各自交80,合计160元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与生产有关的各种经常性奖金以及根据法令规定的各种工资性质的津贴等。工资总额除按全部职工计算外,还要按各类人员分别计算。它是工资计划管理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计算平均工资的依据。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全年提取的工资总额—上年提取的工资总额)/上年提取的工资总额×100%

工资总额增长幅度高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情况下;

当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上年提取工资总额×(经济效益增长幅度+1)

工资总额基数,根据国家关于工资总额的构成规定,原则上以本单位上年劳动工资年报数为基础,核减一次性补发上年工资、成建制划出职工工资以及各种不合理的工资性支出;核增上年增人、转正定级、成建制划人职工的翘尾工资,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增减工资的因素后确定。

工资总额计算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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