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4-16 00:38:31


附件其他

建设项目名称新城一站21A-02A22A-04A25A- 04A26A-02A块。

建设项目位置青浦区赵巷镇东至崧泉路南至沈家桥 界泾港,西至金路,北至秀路。

总体指标

1、建筑规模:以定的方案为准其中地上建面积: 242872.8 平方米

2、总用地面积:78389.5 平方米(以实测),其中可用 地面积:63550 方米(以实为准)。

3、总计容面积:242872.8 方米。

地块 1 21A-02A

1、建设工程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商务办公房及相关配 套用房。

2、规划用地性质商业办公综合地(商业服业用房建筑 面积占总计容筑面积的比例小于 40%务办公用房建 面积占总计容筑面积的比例大于 60%)。

3、建设用地面积21309.8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4、计容面积:85239.2 方米。

5、建筑容积率:大于 4.0

6、建筑密度:不 50%

7、建筑限高:建高度不大于 100 米。

8、规划管理要求



1、建设基地室外坪标高:室外面标高高于边道路中 心标高 0.3 米(具体应结合实际情并按有关规定);

2、退让道路规划线控制:退让侧规划一路北侧秀源 路规划道路红线不小于 8 米;

3、后退绿线要求退让南侧盈港路绿化带控线不小于 3 米;

4、建筑面宽控制求:按《上海城市规划管技术规定》 及有关技术规执行;

5、建筑层高控制求:商业建筑高按规范要的上限执 行,其他按《海市城市规划理技术规定及有关技术规 执行;

6、建筑退界控制按《上海市城规划管理技规定》及 有关技术规定行;

7、建筑间距及日控制:按《上市城市规划理技术规 定》及有关技规定执行;

8、基地主要出入设置:地块主出入口应设在基地东 侧规划道路和侧秀源路,并符合《上海控制性详细规 技术准则》的求,最终根据定的设计方确定;

9、其他设计要求

(1)建筑风貌应采现代风格,并青浦地域风相吻合, 建筑色彩按《浦一站大型居社区城市色规划》的要求 行,最终根据定的设计方案行;

(2)地块沿东侧规道路、南侧盈东路和北侧秀路的 建筑贴线率均小于 80%



地块 2 21A-01A

1、规划用地性质生产防护绿地

2、建设用地面积3836.9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地块 3 22A-04A

1、建设工程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商务办公房、市政设 施用房及相关套用房。

2、规划用地性质商业办公综合地(商业服业用房建筑 面积占总计容筑面积的比例小于 40%务办公用房建 面积占总计容筑面积的比例大于 60%)。

3、建设用地面积14423.4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4、计容面积:51924.2 方米。

5、建筑容积率:大于 3.6

6、建筑密度:不 50%

7、建筑限高:建高度不大于 100 米。

8、规划管理要求

1、建设基地室外坪标高:室外面标高高于边道路中 心标高 0.3 米(具体应结合实际情并按有关规定);

2、退让道路规划线控制:退让侧崧泉路和西侧规划一 路规划道路红线不小于 8 米;

3、后退绿线要求退让南侧盈港路绿化带控线不小于 3 米;

4、后退蓝线要求建筑不得逾越侧河道陆域制线; 5、建筑面宽控要求:按《海市城市规划理技术规定》

及有关技术规执行;



6、建筑层高控制求:商业建筑高按规范要的上限执 行,其他按《海市城市规划理技术规定及有关技术规 执行;

7、建筑退界控制按《上海市城规划管理技规定》及 有关技术规定行;

8、建筑间距及日控制:按《上市城市规划理技术规 定》及有关技规定执行;

9、基地主要出入设置:地块主出入口应设在基地东 侧崧泉路和西规划道路,并符合《上海控制性详细规 技术准则》的求,最终根据定的设计方确定;

10、其他设计要求

(1)建筑风貌应采现代风格,并青浦地域风相吻合, 建筑色彩按《浦一站大型居社区城市色规划》的要求 行,最终根据定的设计方案行;

(2)地块沿东侧崧路、南侧盈港路和西侧规道路的 建筑贴线率均小于 80%

(3)地块内须设置处建筑面积不 200 平方米综 合通讯机房,设置于地面一;须设置一宏基站,基站 房建筑面积不 60 平方米基站与机房应合设置于楼顶 并须充分征求信息管理部门见,满足具使用要求;机 建筑按土建成价由相关使用位回购,回成本价格以审 的价格为准,高回购价不超 5000 /平方,并由当地 府或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妥地产权证,块开发单位应 以配合;



(4)地块内须设置处建筑面积不 2000 平方米邮 政支局等社区套用房,应沿泉路设置于块北侧的地面 1-2 层,沿长度不小于 25 ,一层层高不小于 4.8 米, 二层层高应不 4 米,可与块开发主体筑综合设置; 理上要求相对立,且具有不 500 平方米回车场,进 通道宽度不小 8 米,并应在案设计阶段询邮政部门意, 且须满足邮政施建设要求;

(5)邮政支局及社配套用房建筑土建成本价相关使 用单位回购,购成本价格以计的价格为,最高回购价 超过 5000 /方米,并由当政府或政府托的相关单位 妥房地产权证地块开发单位予以配合。

地块 4 22A-03A

1、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

2、建设用地面积1202.1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地块 5 22A-06A

1、规划用地性质生产防护绿地

2、建设用地面积1133.2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地块 6 25A-04A

1、建设工程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商务办公房及相关配 套用房。

2、规划用地性质商业办公综合地(商业服业用房建筑 面积占总计容筑面积的比例小于 40%务办公用房建 面积占总计容筑面积的比例大于 60%)。

3、建设用地面积16701.2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4、计容面积:66804.8 方米。

5、建筑容积率:大于 4.0

6、建筑密度:不 50%

7、建筑限高:建高度不大于 100 米。

8、规划管理要求

1、建设基地室外坪标高:室外面标高高于边道路中 心标高 0.3 米(具体应结合实际情并按有关规定);

2、退让道路规划线控制:退让侧规划道路线不小于 8 米;

3、后退绿线要求退让北侧盈港路绿化带控线不小于 3 米,退让西汇金路绿化带制线不小于 8

4、后退蓝线要求建筑不得逾越侧河道陆域制线,退 让西侧河道规河口线不小于 8

5、建筑面宽控制求:按《上海城市规划管技术规定》 及有关技术规执行;

6、建筑层高控制求:商业建筑高按规范要的上限执 行,其他按《海市城市规划理技术规定及有关技术规 执行;

7、建筑退界控制按《上海市城规划管理技规定》及 有关技术规定行;

8、建筑间距及日控制:按《上市城市规划理技术规 定》及有关技规定执行;

9、基地主要出入设置:地块主出入口应设在基地东 侧规划道路,应符合《上海控制性详细划技术准则》



要求,最终根审定的设计方确定;

10、其他设计求:

(1)建筑风貌应采现代风格,并青浦地域风相吻合, 建筑色彩按《浦一站大型居社区城市色规划》的要求 行,最终根据定的设计方案行;

(2)地块沿东侧规道路和南侧河的建筑贴线均不小 于 60%,沿西河道和北侧港东路的建筑线率均不小于 80%

地块 7 25A-01A

1、规划用地性质生产防护绿地

2、建设用地面积3946.6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地块 8 25A-05A

1、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

2、建设用地面积2152.9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地块 9 26A-02A

1、建设工程性质商业服务业、务办公用房通设施用房 及相关配套用

2、规划用地性质商业办公交通施综合用地商业服务业 用房建筑面积总计容建筑面的比例不小 40%,商务办 用房建筑面积总计容建筑面的比例不大 60%)。 三、建设用地积:11115.6 方米(实测为准)。 四、计容面积38904.6 平方米

5、建筑容积率:大于 3.5

6、建筑密度:不 60%



7、建筑限高:建高度不大于 80 米。

8、规划管理要求

1、建设基地室外坪标高:室外面标高高于边道路中 心标高 0.3 米(具体应结合实际情并按有关规定);

2、退让道路规划线控制:退让侧崧泉路和西侧道路规 划道路红线不 8 米;

3、后退绿线要求退让北侧盈港路绿化带控线不小于 3 米;

4、后退蓝线要求建筑不得逾越侧河道陆域制线; 5、建筑面宽控要求:按《海市城市规划理技术规定》

及有关技术规执行;

6、建筑层高控制求:商业建筑高按规范要的上限执 行,其他按《海市城市规划理技术规定及有关技术规 执行;

7、建筑退界控制按《上海市城规划管理技规定》及 有关技术规定行;

8、建筑间距及日控制:按《上市城市规划理技术规 定》及有关技规定执行;

9、基地主要出入设置:地块主出入口应设在基地东 侧崧泉路和西规划道路,并符合《上海控制性详细规 技术准则》的求,最终根据定的设计方确定;

10、其他设计要求

1)建筑风貌采用现代风,并与青浦地风貌相吻合 建筑色彩按《浦一站大型居社区城市色规划》的要求



行,最终根据定的设计方案行;

(2)地块沿东侧崧路、南侧河道西侧规划道和北侧 盈港东路的建贴线率均不小 80%

(3)地块中须设置 1 枢纽首末站提供可使用地面积 不小于 8000 米,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 580 平方米 应根据相关管要求合理设置并须征询交等相关管理部 意见,在设计案中予以落实管理用房建按土建成本价 相关使用单位购,回购成本格以审计的格为准,最高 购价不超过 5000 /米,并由当地府或政府委的相关 单位办妥房地权证,地块开单位应予以合。地块中须 1 个出租车业站,10 个泊以上;须设置共厕所一处 应对外开放,以结合综合楼并设置,并符合相关职能 门的要求,最根据审定的设方案执行。

地块 10 26A-01A

1、规划用地性质生产防护绿地

2、建设用地面积1590.9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地块 11 26A-03A

1、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

2、建设用地面积976.9 平方米(实测为准)。

地块规划求:

1、地块中标单应委托具相资质的设计单(不少于三 家设计单位)行方案设计,在签订土地让合同后三个 内提交至少三完整的建筑设方案成果报局审核,待方



审核确定后方开展下阶段设等相关工作

2、建筑节能设计按照《上海市筑节能管理法》的有 关规定执行;

3、涉及地名命名在报批《上海建设工程规许可证》

时提供相关批文件,涉及有事宜应事先询区地名办意, 并予落实;

4、建设项目如拟用玻璃幕墙的应当符合《海市建筑 玻璃幕墙管理法》相关要求报送建设工设计方案应明 玻璃幕墙的形,并予以注明

5、总计容面积以测出让土地面和核定的容率计算为 准;

6、机动车、非机车停车位应根项目业态按《建筑工 程交通设计及车库(场)设标准(DGJ08-7-2006)》执行, 机动车停车位量在满足设置准的基础上 10%作为社 停车位,地上动车停车位数不大于总车数的 10%,最 根据审定的设方案执行;

7、机动车停车位量可以在四个块中进行统平衡,但 各地块的配置量不应少于应置数量的 50%最终根据审 的设计方案执

8、地块中标单位在设计方案阶委托具有相资质的规 划设计单位进交通影响评价作为审批建项目设计方案 重要依据;

9、应结合轨道交出入口综合考地下空间,地块地下



空间应加强相连通,地下空应不少于二;地下空间中 营性用房开发积原则上不超 20000 平方米若在方案阶段 确需增加地下营性用房面积,在交通影评价允许的前 下,受让人应办理建设工程划许可证之与出让人签订 充出让合同,缴土地出让金并应结合地站建设管理设

10、方案设计时应地铁车站有机合,须满足铁出入 口、地下预留道接口、风井冷却塔、设用房和站厅层 要求,并按轨交通相关的规要求执行;

11、商业建筑中单商业用房的面不小于 6 ,间商业 用房建筑面积 100 平方米比例不大于 20%

12、地块中公寓式公用房的建筑积占总办公房建筑 面积的比例不 20%,并合相关规范要

13、商务办公建筑达到甲级标准做到智能化无线网 络覆盖等要求

14、建筑墙面广告为内嵌式,不凸出墙面,橱窗广 告为主;

15、沿街店招店牌统一设计,设方案报我局核通过 后方可设置;

16、建筑屋顶形式采用局部坡顶建筑方式应用围合 式;设计方案应明确标志性筑物、开敞间、公共步行 道、沿河商业的建筑和功能局,具体参《青浦区新城 站大型居住社 QPC10101 元控制性细规划》附加则的 要求,最终根审定的设计方执行;



17、地块在设计方审批申请报送需一并提交合审查 数据要求的三模型电子文件

18、四个地块中需置洗车设施一,经征询市管理等 部门意见后在案中予以落实

19、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青区新城一站型居住 社区 QPC10101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海市城市规划例》 和《上海市城规划管理技术定》及相关范和要求;

上海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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