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应届毕业生落户评分细则
发布时间:2022-11-08 22:01:48
2014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发布稿)一、毕业生要素分(一)基本要素1.最高学位、学历博士、研究生27分硕士、研究生24分学士、本科生21分2.毕业学校“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15分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2)12分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3.学习成绩(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4.外语水平(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8分CET-4